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延政办发〔2008〕39号 |
颁布日期:2008-03-27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今年民政重点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8〕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今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突出抓好“减灾安居工程”、社会福利事业、城乡社区建设三项重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重点实施好“减灾安居工程”
目前,全市因贫困仍然居住在危房(窑)中有9673户、35151人。市上决定从今年开始全面实施农村减灾安居工程,逐步改善贫困人口的住房条件。今年,延长、延川、宜川、黄龙四县要结合黄河沿岸移民搬迁工程,完成建设总量的30%;子长、安塞、志丹、吴起四县要完成建设总量的50%;宝塔、甘泉、富县、黄陵、洛川五县区要完成建设总量的20%。实施好这一工程,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确保建设任务圆满完成。一是市民政局要会同市农综办和新农村办,加强指导,搞好项目计划的衔接。各县区要按照市民政局制定的《延安市农村减灾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制定细化各自的实施方案。三是要合理规划,整合资金,将减灾安居工程与移民搬迁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五保集中供养和优抚对象“解三难”相结合。四是各县区必须落实好配套资金,保证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二、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突出加强城乡敬老院建设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紧紧抓住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十一五”期间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和“资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机遇,切实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一是全面启动市儿童福利院搬迁扩建和延安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工程,力争年内开工,2010年建成投入使用。要通过实施“两孤(孤老、孤儿)两院(儿童福利院、敬老院)”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福利服务水平,为构建和谐延安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二是要加快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今年重点实施黄河沿岸四县县级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延长、宜川、延川、黄龙要抓住这一机遇,坚持高标准规划,合理化布局,高质量建设,力争把每一所县级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成优良工程。三是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采取民政扶贫联手捆绑,中、省、市级财政合力支持,县级财政积极配套的办法,切实加大对农村社会福利中心的投入。土地、建设、交通、教育、文化、体育、税收、电力、水利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能职责,全力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三、完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着力加强城乡社区建设
各县区要加大社区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以社区服务为主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全面开展县区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内的社区服务站三级基础设施建设。要以宝塔区为重点,建设1—2个县区级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发挥面向居民的文化教育、健身娱乐、慈善捐助、老年福利和信息咨询等服务功能。二是以20万以上人口的县为重点,建设2—3个街道级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组织开展对全体居民的教育、卫生、培训、治安、便民利民等公共服务和针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服务。三是以扩建和改建为重点,完善社区内部的社区服务站建设,对建筑面积达不到3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站进行改扩建,进一步发挥社区服务站面向居民的服务功能。各县区要及早动手,统筹规划,分类排队,落实资金,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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