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天政办发〔2008〕34号 |
颁布日期:2008-04-10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市内主要道路口设置景区交通指引标识牌方案的通知
天政办发〔2008〕34号
秦州区、麦积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在市内主要道路口设置景区交通指引标识牌,对于规范交通指引标识设置、方便游客出行、完善城市功能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国家对全国优秀旅游城市评定、复核的基本要求和我市争创全国最佳旅游城市的需要。现将《关于在市内主要道路口设置景区交通指引标识牌的方案》印发你们,请各有关县区、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00八年四月十日
关于在市内主要道路口设置景区交通指引标识牌的方案
(市旅游局2008年2月26日)
按照国家旅游局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评定和复核标准的要求,根据国家《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最新国家标准的规范,现就在市内主要道路口设置景区道路交通指引标识牌(以下简称标识牌)提出如下方案:
一、道路交通指引标识牌设置地点
在天公路进入天水市区入口处、316国道天水郡入口处、310国道天水入口处、飞机场出入口处、火车站广场出口处,通往秦州区的伏羲庙、南郭寺、玉泉观、李广陵园、胡氏民居,麦积区的麦积山风景名胜区、卦台山、龙园、水上公园、农业高新技术园区等景区(点)主要道路和交叉路口以及进入景区(点)入口处设置49处54块标识牌,具体位置见附件1的秦州区主要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识牌设置位置示意图、附件2的麦积区主要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识牌设置位置示意图,标识牌设计样图见附件3的1号至49号图,方向示意图见附件4,数字表示标准见附件5。
二、制作要求和相关标准
1.总体要求:
标识牌全部采用高强级反光膜材料,底色为棕色,图案为白色,图案由中文、英文、旅游景区(点)图形符号、方向、距离等组成,规范的设立在主要道路通往各旅游景区(点)的路段或交叉路口附近的适当位置,做到统一、美观、醒目、易读,方便市民和中外旅游者识别通往旅游景区(点)的方向、距离,并能简单了解相关旅游项目类别。
2.相关标准:
(1)标识牌正面用棕底白字白色图案及白色边缘。(2)标识牌尺寸标准:
①五个景区以上(不含五个)综合性标识牌版面尺寸:宽300cm×高450cm,见附件3中的6、7、11、13、14、17、21、22、33、40、45、49号图。
②三个景区以上(不含三个),五个景区以下(含五个)标识牌版面尺寸:宽250cm×高250cm,见附件3中的34、35、38、39、44号图。
③一个景区以上(含一个),三个景区以下(含三个)标识牌版面尺寸:宽250cm×高120cm,见附件3中的1、2、3、4、5、8、9、10、12、15、16、18、19、20、23、24、25、26、27、28、29、30、31、32、36、37、41、42、43、46、47、48号图。
(3)字高标准为25-35cm。
(4)安装标识牌方式和高度要求:安装于悬臂上,标识牌下边缘离地面的高度,至少按该道路规定的净空高度设置,三个景区以上综合性标识牌的立柱高度标准为8m,臂长4m,立柱直径大于30cm;其中在一个立柱上安装两块标识牌的位置有五处,见附件3中的6、11、22、33、49号图,安装方式和高度按三个景区以上综合性标识牌的要求执行。三个景区以下标识牌的立柱高度标准为6m,臂长3m,立柱直径大于25cm。
(5)在高速公路上设置的技术标准按照行业标准执行。
(6)标识牌构造。
①标识牌底版:可用铝合金板、合成树脂类板材制作。铝合金板材的抗拉强度应不小于289.3MPa,屈服点不小于241.23MPa,延伸率不小于4%-10%。应采用牌号为2024,T4状态的硬铝合金板。标识牌背面可选用美观大方的颜色,铝合金板可采用原色,底版厚度选用下表中指路标志大型的标准。
标志名称铝合金板合成树脂板
指示标志小型1.5mm3mm
大型2.0mm4mm
指路标志小型2.0mm-3.0mm4mm
大型3.0mm-3.5mm5mm
辅助标志1.5mm3mm
②标识牌立柱:选用钢管材料制作,钢柱应进行防腐处理,钢管顶端加柱帽。立柱、横梁、法兰盘及各种连接件采用镀锌。立柱、横梁、法兰盘的镀锌量为550g/㎡,紧固件为350g/㎡。
③标识牌和立柱的连接:根据版面大小、设置地点的风力、可选用多种连接方式,应考虑连接牢固、版面平整。
④立柱的埋设深度:决定于版面承受外力的大小及地基的承载力。一般应浇注混凝土基础。立柱的金属预埋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⑤标识牌的反光:采用四级以上反光膜。
三、道路交通指引标识牌中的方向标志和数字说明
标识牌设计样图中的方向标识符号仅为示意图,在制作中以实际方向为准,标准符号见附件4“天水旅游主要景点道路交通指引标识方向示意图”;距离用*号示意,制作中按实际距离添入具体数字,数字标准见附件5“天水旅游主要景点道路交通指引标识牌数字标准”。
四、其他要求
1.实施责任单位。
标识牌由行政管辖区或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其中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8号由秦州区政府负责实施完成;1、2、3、4、5、6、7、8、9、10、11、12、13、43、44、45、47、49号由麦积区政府负责实施完成;14、15、16、17、18、19号由麦积山风景管理局负责实施完成;20、46号由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完成。所有标识牌的设计、制作和安装施工必须在2008年5月25日前完成。
2.审查和验收单位
成立标识牌工程审查验收组,具体负责前期的标准审查、现场勘察和工程的验收等工作。
组长单位:市交警支队。
副组长单位:市技术监督局。
组成单位:市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
由以上单位确定主管领导和专人组成工作组,专门负责审查和验收工作。
实施责任单位施工前必须请审查验收组对标识牌的内容、标准以及现场进行审查把关,工程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
3.2008年6月1日前由审查验收组对工程进行验收并交付使用。
五、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郭奇若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东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何文涛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成员:张长平市建设局副局长
王志勇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李骥云市交通局副局长
陈海涛市旅游局副局长
何保平秦州区政府副区长
马军党麦积区政府副区长
曹培坡麦积山风景管理局副局长
刘昌明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副局长
附件
附件1.秦州区主要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识牌设置位置示意图。(点击下载)
附件2.麦积区主要景区(点)道路交通标识牌设置位置示意图。(点击下载)
附件3:标识牌设计样图(点击下载)
附件4:天水旅游主要景点道路交通指引标识方向示意图
天水旅游主要景点道路交通指引标识方向示意图
附件5:天水旅游主要景点道路交通指引标识牌数字标准
天水旅游主要景点道路交通指引标识牌数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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