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州政办发(2008)51号 |
颁布日期:2008-04-16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州政办发(2008)51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2008年全州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各单位,省属驻甘南各单位:
现将《2008年全州统计工作要点》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四月十六日
2008年全州统计工作要点
(甘南州统计局二OO八年四月一日)
根据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2008年总体工作的安排部署,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现提出2008年全州统计工作要点。
一、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1、改进和完善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州、县(市)统计部门要做细做好GDP核算所需资料的收集工作,并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登记、整理、建立台帐,为准确进行GDP核算提供基础数据。
2、加强数据质量评估。按照“总体控制,下管一级,专业联动”的原则,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农业、工业、建筑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额、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等专业数据的评估,使专业数据与生产总值相匹配。
3、重视能源统计工作。各县(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落实能源统计人员和经费,严格执行能源统计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统计台帐,组织实施好各类能源统计调查。
4、做好投资新开工项目统计管理和检查。落实好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报告制度,对重点项目进行监测和抽查。做好农牧村小康社会监测和私营企业劳动工资调查工作,加强对服务业、文化产业的统计。
5、做好农业普查数据与年报数的衔接。高度重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与2008年年报之间的衔接关系,加强对年报数据质量的审核与评估。
二、创新统计服务理念,全面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6、办好《统计快报》、《统计年鉴》、《统计分析》等统计刊物,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既有翔实数据,又有具体情况的经济形势分析材料。
7、加强调查与研究,深入开展专题分析。州、县(市)统计局要与有关部门、单位积极合作,围绕民生问题、节能减排、资源环境、新农牧村建设等内容加强调研分析,积极为党委政府决策、宏观调控和服务社会发挥作用。
8、加大统计信息资源的开发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以及普查数据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多领域发布和提供统计资料。
三、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等各项大型普查调查工作
9、扎实做好经济普查。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选配普查人员,做好人员培训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10、做好农业普查收尾和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工作。按时发布普查公报,编印普查资料,做好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及总结评比工作。
11、做好投入产出调查的登记、数据处理等各阶段工作,完成全州投入产出调查任务。
四、开展统计规范化建设
12、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村(居)委会、各企业统计台帐,规范报表等基础工作,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对统计工作不按制度和规范要求执行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13、各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统计工作,不断改善县(市)统计局和乡镇(街道)统计站的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按照省上的要求,各乡镇(街道)统计站必须有专门的统计人员、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必需的办公设施、有必需的统计工作专项经费、有统计站牌子、有统计站专用公章、有统计工作制度。
14、强化自身建设,依法加强统计管理,使统计管理科学化、单位管理制度化、业务流程规范化和档案管理标准化。
15、各县(市)统计局要按照省统计局和甘肃调查总队对市(州)统计局与同级调查队统计业务分工协作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州统计局与甘南调查队成立协调委员会,切实做好局队间的工作分工与协作,共同促进全州统计工作。
五、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16、州、县(市)统计部门要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条例,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开展执法大检查,继续落实“消除无案县(市)”和“消除无案专业”目标责任制,依法维护统计数据权威。
六、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步伐
17、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统计局对省、市(州)、县(市)三级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和骨干网扩容提速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县(市)政府要尽快落实统计信息网络建设经费,全面做好本级信息网络建设以及网络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要以此次网络扩容建设工程为契机,把信息网络建设延伸到乡镇(街道)统计站。
七、加强部门统计管理工作
18、针对有些部门统计指标之间重复交叉现象较为突出、依法统计的意识淡薄、内部统计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按照统一管理、科学分工、信息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理顺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关系。
八、加强学习、抓好队伍、转变作风
19、各级统计部门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强化经济理论和统计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对州、县(市)统计业务骨干的培训。做好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统计从业资格的培训和考试,使统计人员持证上岗,依法统计。
20、着力抓好统计干部队伍建设。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努力培养统计事业需要的各类人才,优化人员素质结构。
21、切实转变作风。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巩固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成果,进一步查找并解决机关作风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机关作风,增强组织纪律,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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