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政府 | 文号:邢政〔2008〕4号 |
颁布日期:2008-04-17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邢政〔200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冀政〔2008〕13号)的要求,2008年将进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认真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对全面掌握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规模、布局,了解产业组织、结构、技术的现状及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为各级政府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制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对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依法普查,确保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任务圆满完成。
二、认真做好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全国经济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和市情、市力的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将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普查机构。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普查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邢台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经济普查的日常工作。各级政府要把第二次经济普查列入今明两年工作计划,建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普查领导机构,并明确相应办事机构,对普查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二)配备普查人员,保障普查经费。各级政府要抽调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好、业务技能强的人员到经济普查办公室,同时要认真做好普查员的选调、培训和管理工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普查队伍。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各级财政部门要参考第一次经济普查经费实际支出情况,同时考虑到物价上涨、普查对象增加、套加能源普查等因素的影响,将属于本级负担的普查经费及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普查经费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
(三)明确部门责任,密切协调配合。统计部门负责做好普查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宣传部门要做好经济普查的宣传协调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的资金筹措工作;工商和税务部门负责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工作;编制部门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工作,并配合做好普查区域划分工作;质检部门负责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工作;监察部门负责查处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
(四)严格依法依规普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凡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按照普查的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如实填报普查数据,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普查数据的质量,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发生。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做好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普查环境。各级普查机构要积极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普查有关情况。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各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目的、内容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事迹以及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引导普查对象配合普查,教育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各级组织的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各阶层力量参与并认真配合普查工作,在全社会为普查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邢台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邢台市人民政府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戴占银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盖凤安市政府副秘书长
焦景芬市统计局局长
王禄群国家统计局邢台调查队队长
成员:刘春格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三保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兰云市财政局副局长
丁绍利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颉献奎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王小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胡志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武全勇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李长海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张进昌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赵建中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贵廷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法然市司法局副局长
马振岭市卫生局副局长
冯锦水市交通局副局长
陆景銮市旅游局副局长
李海枫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李安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
申奎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牛贵平市建设局副调研员
王聚山市统计局副局长
办公室主任:王禄群(兼)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聚山(兼)
联系电话:328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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