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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银川市创模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的通知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银政办发〔2008〕173号
颁布日期:2008-08-11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银川市创模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8〕173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创模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已经银川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各自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附:《银川市创模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二OO八年八月十一日

银川市创模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上半年市委、市政府调整了创模工作组,组织成立了创模办公室。创模工作组先后三次召开创模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创模工作。针对未达标指标,各部门按照创模总体方案,积极有效开展创摸工作。通过半年的努力,创模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从目前工作进展看,2007年未达标的重点企业排放稳定达标率、环保能力建设、规划环评执行率、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等8项指标年内基本可以达到创模要求。按照创模32项新指标考核,年内可实现27项指标基本达标。7月23日,环保部污染控制司城市处李蕾处长、国家环境规划院李云生主任对我市的创模工作进行调研,李蕾处长对我市的创模工作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建议,结合八个方面的要求和前期开展的工作,疏理出我市创模工作还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创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006、2007年我市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为4.22吨/万元、4.37吨/万元,2006年是同期全国平均水平的1.66倍,2007年我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降反升,比2006年增加了3.67%。此项指标未达到小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考核要求。

(二)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大于全国平均水平

2007年银川市废水排放强度为32.95吨/万元,化学需氧量为0.0103吨/万元(2006年全国平均值0.0072吨/万元),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还未达到小于全国平均水平考核要求。

(三)城市市区内地表水有劣五类水体

由于城市污水主管网和集污管网设施不完善,市区内的部分工业、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各排水沟,使得四二干沟(金凤区段)、银新干沟(第一污水处理厂出口至贺兰山路段)、第二排水沟(苗木场至德胜工业园区段)水质恶化,水质为劣五类水体。

(四)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小于20%

我市现已建成日产2.2万吨的第一再生水厂,由于再生水管网建设整体滞后,实际利用量每天约3000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只达到1.61%。今年8月份竣工日产3万吨的第三中水厂投产,年底我市污水再生水利用率不超过8%,污水再生利用率达不到20%的国家考核要求。

(五)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小于85%

随着城市居民环境意识的增强,市民对环境质量逐步提高,城调队调查表明,2007年城市环境满意率仅为67.39%,低于创模85%的要求。

(六)创模工程进展缓慢

—第五污水处理厂及其集污管网的建设。主体工程选址没有最终确定。集污管网建设涉及资金与农民庄点拆迁问题,尚未开工建设。

—银新干沟的治理。建设局上报一污厂至贺兰山路明沟铺设管网,直接接入城市管网的建设方案,待批;涉及该区域满春村、八里桥村等农村庄点搬迁,共计八万平方米,经过多次督察,兴庆区政府未将征地与拆迁安置方案上报。

—第一中水厂管网建设北塔湖补水项目。第一中水厂拟建设一条输水管道向北塔湖进行季节性补水,项目资金未落实,未开工。

—第一中水厂计划管网扩建项目。计划沿丽景街、清和街、民族街、上海路扩建延伸,以增加更多的中水用户。除上海东路中水管网建设已列入本年度城市道路改造计划,预计8月初完工,其他三条街的中水管线建设资金未落实,未开工。

—第二中水厂建设项目。在第二污水厂院内拟建供水3万吨/日的第二中水厂。市建设局正在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包括管网建设)。

—水源地内养殖业的整体搬迁项目。银川市10个水源地内需搬迁养殖场40个,总占地面积2933.1亩,涉及固定资产2.2亿元,需搬迁资金3.33亿元。市农牧局未将正式方案上报市政府研究。

—银川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后的渗滤液储存池建设项目。7月23日,环保部银川创模工作调研组在检查中指出,银川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后的渗滤液储存池必须做防渗处理。市城管局尚未上报建设方案。

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各创模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创模工作,对未达标或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指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抓紧实施。对已经达标的指标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和提高。近期,各相关部门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市委宣传部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要深入创模各责任单位、企业,采访创模工作的成效。要采用多种宣传形式,组织各类活动以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和认知度。抓紧创模资料、宣传片制作。对三年以来全部宣传资料,按照起始时间和进展情况分类编辑整理。

(二)市发改委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低产值的粗放型企业引进,逐步调整产业结构,尽快将国家和自治区节能降耗政策汇编成册,指导各县区开展工作,同时,将创模各工程项目尽早组织论证、立项、审批,并纳入城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之中;

(三)市经委应进一步完善节能目标,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监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制定节能规划,重点是要落实未来两年要实施的节能项目,细化节能目标和节能措施;对全市的重点工业行业的能耗进行准确调查,明确我市重点行业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按行业是否达到全国行业平均水平,重点工业企业单位能耗水平在全国同行业的排列顺序是否属于全国优秀行列;抓好重大节能项目的跟踪落实。重点实施宁夏宝塔石化公司炼油废气废热回收发电项目、宁夏美洁纸业有限公司工业锅炉改造、宁夏天净集团银川冶金分公司低温余热发电项目等23项节能技改项目;继续在化工、冶金、建材、生物发酵等重点行业推进清洁生产,年内完成39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按照清洁生产审核所提出来的节能措施与项目,抓好节能项目的实施,全面推进企业节能工作,今年实现主要工业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平均水平,明年争取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2010年必须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四)市环保局要按照对29家重点工业企业下达的总量削减计划,加强减排项目的监管;加强对企业污染排放的监管,在各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市监控平台联网,实施实时监控;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确保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100%。在完成国家总量控制工作的前提下,逐步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由市环保局牵头,发改委等相关部门配合,对三年来审批的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执行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对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规范危险废物的运输、储存、处置;全面检查涉危企业的应急预案。

(五)市建设局要加快第五污水厂及集污工程的建设进程。尽快实施第一中水厂管网建设、第二中水厂建设项目,完成第三中水厂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和中水使用率;要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规范化管理、要求完善3年以来全部运行档案资料;会同污水处理公司、设计院等相关部门,就各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工作提出设计方案,并按照在2010年前将全部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提高到I级B类的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快对银新干沟的治理,抓紧落实资金,抓紧铺设管线,接入城市管网;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推广使用太阳能。

(六)市卫生局要对银川市全部医疗机构固废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检查医废的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及其相应的记录档案资料。对于过程不规范、资料不健全的单位要限期整改。

(七)市水务局按照市创模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的要求,加快二排沟、四二干沟、银新干沟的治理工作。要对近3年来银川市沟渠整治工作的图片、文字、音像资料进行收集,尤其要按照新、旧对比,突出沟渠整治的的成效。

(八)市城调队要按照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近期就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率进行一次模拟调查。

(九)市城管局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卫基础设施,规范银川生活垃圾填埋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的管理。8月30日前,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厂渗滤液储存池防渗处理工程;

(十)市住房保障局要对既有住宅开展节能改造;按新指标要求规范集中供热创模资料。

(十一)市公安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尽快将汽车尾气监测工作纳入机动车年检工作之中,加强对现有车辆的尾气监测,对农用车进入市区要严格限制。

(十二)市教育局继续组织各中小学开展环境教育课程,同时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

(十三)市农牧局尽快将水源地内的养殖业搬迁方案报告市政府研究,组织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开展农村清洁能源推广使用工作,在农村建设沼气池5000座以上,大力推广太阳能。

(十四)市园林局完成市区内各排水沟沿岸的绿化工作,加大再生水在绿化中的使用,再生水使用量达到8000立方米/日。

(十五)兴庆区政府要制定出辖区内节能减排的目标和具体措施及项目,并组织实施,重点做好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和现有污染源的监管;配合市环保局、水务局完成我市城市水源地的勘界、打桩工作和水源地内污染源企业清理工作;开展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国家生态示范区、国家生态工业园区活动;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河东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关闭周边小砖窑,及时清运垃圾,加大绿化力度及管护工作;对银新干沟整治涉及到的居民庄点进行摸底调查,提出具体拆迁方案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

(十六)金凤区要制定出辖区内节能减排的目标和具体措施及项目,并组织实施,重点做好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和现有污染源的监管。配合市环保局、水务局完成我市城市水源地的勘界、打桩工作和水源地内污染源企业清理工作。开展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国家生态示范区、国家生态工业园区活动;进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沟渠综合整治力度、拆除违章建筑,加大绿化力度及管护工作。

(十七)西夏区要制定出辖区内节能减排的目标和具体措施及项目,并组织实施,重点做好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和现有污染源的监管。配合市环保局、水务局完成我市城市水源地的勘界、打桩工作和水源地内污染源企业清理工作。开展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国家生态示范区、国家生态工业园区活动;完成对贺兰山东麓环境的综合整治;结合西夏热电厂管网建设情况,做好小锅炉(茶)炉的拆除;组织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十八)灵武市要尽快制定出降低能源消耗的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关闭耗能大不符合国家产业结构的五小、十五小企业,特别是小炼铅、小炼铝企业。要做好宁东地区环境管理的协调工作。大力推广农村清洁能源的建设,加快对太阳灶、沼气池的建设速度。推进宁夏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中水回用工程建设。

(十九)永宁县要加大监管力度,将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纳入环境监管之中,坚决制止企业偷排漏排现象,防止重大污染事故(恶性事故)发生,要加快对永二干沟、中干沟的治理。加大对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在9月底前完成启元药业二期污水处理、多维药业菌渣干燥、宁夏伊品生物公司冷凝水回收综合利用等污染的治理项目;在8月底前完成宁夏启元药业复合肥厂臭气污染;加大对永清沟、永二干沟综合整治力度;加快对两个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二十)贺兰县要制定出辖区内节能减排的目标和具体措施及项目,并组织实施,重点做好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和现有污染源的监管。配合市环保局、水务局完成我市城市水源地的勘界、打桩工作和水源地内污染源企业清理工作。开展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国家生态示范区、国家生态工业园区活动。要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与暖泉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工作,将暖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纳入县政府基本建设计划。

各责任单位于8月30日前,向“五创办”提交本单位的创模工作整改落实报告。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措施不力、工作进度缓慢的责任单位将予以全市通报,并按照年初签订的责任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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