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咸政办发〔2008〕25号 |
颁布日期:2008-03-24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8〕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2008年各项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提高政府应对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做好2008年应急演练工作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应急演练工作安排计划
(一)自然灾害类
1、市地震局负责组织开展《咸阳市地震应急预案》5.0级地震的抢险救灾演练,市民政局、市电信公司一并衔接开展《咸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社区防灾减灾演练和《咸阳电信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通信演练(市地震局牵头,市民政局、电信公司等部门参加)。
2、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开展《咸阳市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演练,主要针对城区发生洪水,造成地表大面积积水、交通阻断等情况进行演练(市水利局牵头,市城建局、交通局、公用事业总公司等单位参加)。
(二)事故灾难类
1、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开展《咸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
2、市消防支队开展《咸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主要针对学校发生特大火灾、学生撤离救援进行演练。市教育局一并衔接开展《咸阳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市公安局组织,市消防支队、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参加)。
(三)社会安全事故类
1、市粮食局负责组织开展《咸阳市粮食应急预案》粮食脱销、粮价上扬应急演练。
2、市公安局组织开展《咸阳市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演练。
二、组织实施及要求
(一)各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由各组织牵头部门负责制定演练方案,报市政府主管领导审定并送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备案后组织实施。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督促并衔接有关工作。
(二)演练经费原则上从有关专项经费中列支;没有专项经费的,由相关部门提出预算按程序报批。
(三)以上承担演练任务的单位务必于2008年底之前完成各自的演练任务。演练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对预案进行评估、完善,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各县市区、市级部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各县市区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按照省、市应急演练工作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尽快提出2008年的应急演练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广泛开展基层应急演练活动,认真做好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的应急演练工作。各县市区应急演练计划于4月15日前报市应急办。
市级各部门要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本部门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及时组织、安排好部门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争取在2年之内将部门应急预案全部演练一次,并将演练计划及实施情况及时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要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锻炼应急队伍,切实提高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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