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其他非讼法律类 > 文书代理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计划免疫工作实施办法》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计划免疫工作实施办法》的决定
颁布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文号:令1997年第103号
颁布日期:1997-12-29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计划免疫工作实施办法》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计划免疫工作实施办法〉的决定》已经1997年12月29日省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省人民政府对1996年年底以前制定的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四川省计划免疫工作实施办法》(1995年7月1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作如下修改:

第二十二条中“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修改为“可处200元以下罚款”。

1997年12月29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计划免疫工作实施办法》的决定”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工商查询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5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