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地区行政公署 | 文号:铜署发〔2007〕58号 |
颁布日期:2007-12-27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认真抓好2008年烟叶工作的通知
铜署发〔2007〕58号
各烟叶生产县人民政府,行署各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全省烟叶工作会议精神,为认真抓好全区2008年烟叶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全区烟叶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种足面积、确保总量、强化基础、科技兴烟、突出风格、主攻质量、增加效益”的指导思想,以“稳定规模、增加单产、提高质量”为工作重点,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搞好服务,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落实科技兴烟措施,突出地方风格特色,提高烟叶生产整体水平,探索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发展路子,确保完成全区生产收购任务。全区烟叶生产收购指令性计划56万担,力争计划60万担,种植指导面积30万亩,上中等烟比例78%以上,烟叶等级合格率达到75%。
二、具体措施
(一)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
1、将各县烤烟生产纳入地区对县综合目标考核,待地委研究同意后正式执行。
2、对完成考核计划95%以下的县,给予黄牌警告,并责成该县向行署作出检查。
3、对烤烟生产实行单项奖励,具体方案另行文。
(二)执行最新价格政策
1、烟叶收购价格上调。由于物价上涨,种烟比较效益下降,国家烟草专卖局确定2008年烟叶收购价格上调20%。同时,国家烟草专卖局已将铜仁地区烟叶列入二价区收购。各县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知晓,进一步提高农民种烟积极性。
2、烟用生产物资价格不上涨。鉴于目前各种农用物资价格上涨,为了不增加烟农生产成本,各种烟用物资涨价因素由烟草公司负责解决。对烤烟专用复合肥每亩补贴79.59元(按65公斤/亩),烟农购买价为120元/亩(维持2007年不变);育苗物资补贴35.11元/亩;地膜烟全区按6万亩安排,烟农购买价10元/亩,补贴270万元;农药补贴200万元;在马铃薯Y病高发区使用防虫网育苗,投入资金30万元;烟农使用预检袋2万个,投入资金58万元;引导适度规模生产,推广使用小型农机具,补贴投入资金112万元(平均2元/担);推广播种器、剪叶机(器)、药物抑芽等其它补贴投入206万元。
(三)实行补贴政策
1、煤炭补贴。为减轻烟农烤烟用煤成本,2008年对烤烟生产实行煤炭补贴,补贴标准为30元/担,在收购时兑现。
2、密集型烤房建设补贴。2007—2008年度全区计划修建2500座卧式密集烤房,每座补贴21000元,其中,设备9800元/套,现金补贴11200元。各地要积极组织烟农投工投劳,确保补贴资金能够修建烤房;在供电不正常的地方烟农要自配发电机,保证烤房在停电情况之下能够正常烘烤。建设原则:一是科学规划。建设在烟叶生产积极性较高、布局比较集中、种烟比较稳定的烟区;二是整村推进,原则上建成烤房群。集中修建3座以上烤房群,才予以补贴,否则不予补贴。
(四)实施种植布局调整措施
2008年是全区烟叶生产把握机遇、加快发展的关键之年,要积极采取价格、扶持、服务等综合配套措施,稳定基本烟农、基本烟地、基本烟区。要合理分解、落实国家下达的烟叶生产计划,确保计划任务完成。同时要结合各地实际,对烟农种烟积极性、种烟土地、烤房设施等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将生产计划分解落实到种烟积极性高、生态条件好、生产能力强、风格突出的重点乡(镇)、村、组和农户,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调整种植布局。要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土地合理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种植,形成规模稳定的烟叶产业带和种植群体。
(五)严格合同管理
要严格合同管理,加强烟叶生产过程监管,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和实效。要严格按国家计划,合理确定单产,签订好种植合同。合同一律按1000株/亩签订,避免签而不种、签多种少、签少种多等现象发生,杜绝面积水分,杜绝空、假合同,确保合同签实、面积种足。要严把种子、烟苗、移栽、收购等关口,严禁无合同、超合同种植、收购。要加大合同监管力度,合同规定的等级、数量要全额收购,对因丰收原因超计划产量10%以内的烟叶,由地区烟草专卖局(公司)报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审批后收购,抵顶次年烟叶收购计划。
三、坚持标准化生产,加大科技兴烟力度
我区烤烟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从2005年开始实施到今年结束,已经顺利通过国家农业标准化委员会验收。要以此为契机,县、乡(镇)、村层层举办烤烟生产示范点,认真落实《铜仁地区2008年标准化烤烟生产技术指导意见》,在育苗、移栽、施肥、植保、烘烤、初分预检等环节严格执行标准化生产技术措施,强化生产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通过标准化不断提高烟叶生产的科技含量;要突出抓好特色烟叶的开发,力争在特色烟叶开发中取得实效,并形成一定规模,做大做强铜仁特色烟叶品牌;要重点抓好土地选择、烟地轮作、分离式移栽、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密集式烤房群建设、小型农机具推广使用等科技兴烟工作,进一步提高烟叶单产和质量水平,提升我区烟叶市场竞争能力,培育烟叶生产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引导适度规模生产,培养烤烟生产专业户,促进我区传统烟草农业向现代烟草农业转变
各级抓烟干部要迅速转变观念,按照建设现代烟草农业要推进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专业化分工、信息化管理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围绕减工降本、提质增效、专业化服务以及新型生产组织模式等内容,积极开展试验探索,加快我区烤烟生产从传统烟草农业向现代烟草农业转变的步伐。在规模化生产较高的烟区要优先安排烟水配套工程;要结合卧式密集型烤房群建设,引导推进土地租赁、转包、联营等形式组织烤烟生产,培养烤烟种植专业户;在烤烟生产专业户中积极推广使用小型农机具,减轻烟农劳动强度。为此,2008年对烤烟种植专业户,在管理服务和政策扶持上给予倾斜。
1、强化管理服务。各县要对种烟20亩(20000株)以上的专业户单独建立“户籍化”档案,烤烟辅导员负责跟踪管理和生产技术指导。在各生产环节的技术培训中,要组织20亩以上规模的种烟大户参加,帮助他们提高生产技术和管理能力,增加种烟收益。着力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的烤烟生产专业户,促进全区烤烟生产向规模化方向发展。
2、实行农机补贴。对种烟20亩以上的种植专业户,按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与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文件(黔烟商联〔2006〕6号)的补贴标准进行扶持。各县要协调相关部门,搞好小型农机具的使用推广,切实减轻种植专业户的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
3、优先安排烟水配套工程。各县要把2008年的烟水配套工程优先安排在规模化生产较高的烟区,解决伏旱对这些烟区的影响,着力改善烟农的生产、生活条件。
4、优先安排密集型烤房建设。对种烟20亩以上的烤烟种植专业户,在烤房建设上优先安排。按照统一的建设标准及要求,组织专业队伍施工,确保烤房建设质量,提高烘烤水平,增加种植专业户的种烟收入。
5、对20亩以上的专业户按质补贴。对种烟面积20亩(1000株/亩)以上,单产110公斤以上,上、中等烟比例达78%以上的种植专业户,每亩补贴45元;对单产110公斤/亩以上,上、中等比例在70—78%之间,每亩补贴35元;收购结束核实后以现金方式兑现给烤烟种植专业户。单产达不到110公斤或上、中等烟比例达不到70%的不予补贴。
五、扎实推进烟叶基础设施建设
2008年全区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政府要按“抓快、抓实、抓质量”的要求,扎实推进我区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进程。要积极配合支持烟草部门烟叶工作站(点)建设,完成19个标准化站(点)建设任务,努力提高基层烟叶工作站(点)对烟农的服务水平。财政、水利、发改、农业、农机、交通、国土等部门,要将有关项目、资金优先向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倾斜。烟草、水利等部门要按规划要求,因地制宜,科学设计,按时完成2007—2008年度130处、13.3万亩、11967万元的烟水配套工程建设,保证工程质量,发挥效益。
六、切实加强对烟叶工作的领导
2008年全区烟叶工作任务重,稳定种植规模的压力较大。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抓好烟叶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烟叶生产作为烟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和实现烟农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来抓。要切实加强对烟叶工作的领导,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烟农种烟积极性,稳定烟叶生产规模。各县政府要继续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建立烤烟用煤供应制度,稳定烤烟煤炭价格,保证及时、足额供应;各乡(镇)政府要把好合同种植关,确保按合同种足面积;各级烟草部门要深入基层,切实搞好生产技术服务,推进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水利、发改、科技、农机、交通、国土等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确保烟叶工作顺利开展。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要及时、足额保障烟叶生产收购、烟叶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安、工商、物价、质监、运输及植物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烟叶生产、收购、调销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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