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 | 文号:市政发〔2007〕143号 |
颁布日期:2007-10-23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深化和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意见的通知
市政发〔2007〕143号2007年10月23日
市财政局《关于深化和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关于深化和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的意见
(西安市财政局2007年10月20日)
实行部门预算是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近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级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市级部门预算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仍存在对部门预算意识淡漠、重视不够,预算编制不完善、约束力不强,综合预算尚未完全建立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快改革进程,按照财政部、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我市部门预算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关于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监督机制,建立科学、规范、先进的预算管理制度,增强预算宏观调控能力,优化政府财力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一是公开透明原则。严格预算编制审批程序,预算编制、审批、下达各个环节要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二是完整统一原则。部门和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和其他收支要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三是真实可靠原则。预算编制要进行科学合理测算,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不得假定、估算、编造项目和数据。四是确保重点原则。预算编制要在保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的基础上,根据部门履行职责和事业发展目标,分轻重缓急安排项目,做到有保有压,确保重点,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五是积极稳妥原则。既要加快改革进程,又要把握好改革力度和节奏,确保预算改革富有成效。
(三)目标任务。通过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整性,逐步建立起一套框架体系完整、内容有机结合、运转高效有序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实现预算管理公开、公正、公平。
二、深化和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规范部门预算的编报内容和编报流程。部门预算是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进行编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立法机关审议通过,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综合预算,即一个部门一本预算。规范预算编制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预算编制主体是部门,部门对编报的部门预算负责;二是部门所有的收支,包括一般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收入等各类收入及其相应安排的支出,都要编入部门预算,以保证部门预算的完整性;三是编织部门预算要从基层单位编起,部门所有下属单位都要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并单独反映;四是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单位所有收支都要按有关政策规定,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和相应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部门预算编制要从基层单位编起,逐级审核、汇总、上报,要遵循“两上两下”的编报程序。“一上”阶段,各部门向财政部门报送部门预算建议数;“一下”阶段,财政部门结合财力预测情况,测算并下达部门预算控制数;“二上”阶段,各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细化编报部门预算;“二下”阶段,部门预算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由财政部门批复至各部门。
(二)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编报。
1.认真做好项目分类和清理。继续调整优化项目支出,严格区分经常性项目、专项业务费和发展性项目,取消零星分散、效益低下、不合时宜的业务费、工作经费和项目资金。根据财力和单位支出状况,逐步对容易量化的经常性项目和专项业务费支出分别制定相应的支出标准和管理办法。
2.建立和完善项目库制度。建立项目库,完善项目库储备制度。要按照集中财力保证重点的原则,从当年九月份开始下一年度项目的规划、研究和论证。同时按可预期的增长幅度测算,做好3-5年滚动项目规划,实现项目预算滚动管理。
3.加强预算项目审核与绩效评价。要严格项目预算审核程序,各部门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严格审查、论证和筛选,必要时可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考察论证,要严格执行项目预算的投入评审和绩效评价。对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按照《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进行绩效评价;对暂时未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工作的意见》继续实行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制度。
(三)实施综合财政预算,推行收支脱钩管理。
1.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要进一步加大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力度,逐步将政府性基金和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取之合法、规模适当、收缴分离、纳入预算、收支脱钩”的要求,统筹安排各项资金。结合我市实际,从2008年起对市级全额预算管理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脱钩”,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支出由市财政根据部门履行职能的合理需要核定成本,统筹安排予以保障。
2.完善收支脱钩改革的配套措施。实行“收支脱钩”管理后,各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确保应收尽收并及时足额入库。对年初核定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预算无特殊原因出现明显下降,造成收入流失的,市财政将相应扣减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经费指标。对超额完成年初核定收入预算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适当的经费奖励。
3.加强项目资金整合。要在市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扩大财政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和范围,打破项目资金归口管理的现状,将分散在各部门的一些性质相同的专项资金集中起来,捆绑使用,形成合力,集中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方法。部门收入预算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结合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参考历年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按照不同收入来源,分别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测算。编制部门收入预算要确保合法性,注重完整性,提高准确性。
部门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是指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经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项目支出预算是指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安排的经费支出。编制部门支出预算应遵循“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的原则,一是打破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法,要按照预算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具体因素逐项核定;二是综合预算内、外资金及各类资金来源,兼顾部门支出需求和财力可能,量入为出,统筹安排;三是优先保证基本支出,合理安排项目支出,保证部门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
基本支出预算主要采取定员定额的编制方法,分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类。人员经费要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政策,根据预算单位性质据实核定。公用经费按照分类、分档的预算定额标准核定,并根据财力情况和部门经费增长变化情况,建立日常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同时,要研究制定市级单位资产配置标准,核定各单位车辆编制、人均办公面积,确定办公家具配备标准、办公楼维修标准,积极开展实物费用定额试点工作。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编报按照修订后的《西安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8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执行。
项目支出预算主要采取项目库管理方式,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社会发展计划,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优先安排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项目;根据部门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状况,参考以前年度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部门项目。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编报按照修订后的《西安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推进相关财政配套改革。一是要加快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程,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不断扩大国库直接支付范围,并将国库执行结果信息作为调整定员定额和项目支出测算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要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凡支出项目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范围内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必须编制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部门政府采购工作运行程序》进行采购。三是要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完善项目绩效评价,规范预算支出管理,优化公共支出结构,保证公共支出范围的合理性。同时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四要加快预算管理信息化建设,按照“金财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在现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基础上,逐步建立预算指标管理等系统,不断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
(六)规范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部门预算经人大审议批复下达后,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各部门工作计划应与支出预算紧密结合,做到量财安排,量力而行,严格执行部门预算。预算执行中除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和不可预见的突发性事件外,财政一般不予追加预算。
(七)强化预算监督,健全监督机制。一是加强对部门和单位的财政监督,指导各预算单位完善财务、资产等内部管理制度,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性、有效性。二是完善财政内部监督,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的预算管理制度,促进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政务公开的要求,完善财政信息披露制度,增强预算透明度。
三、精心组织,稳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
部门预算改革涉及面广,关联性强,敏感度高,因此,为确保改革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稳步推进。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公共财政支出体系的重要举措,要不断增加预算意识,强化预算观念,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的编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完善制度,强化管理。要适应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不断完善财政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供制度保障。要加快单位基础信息库、项目库、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指标管理、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收缴、政府采购等应用系统建设和整合,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供技术支持。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掌握部门资产的实际情况,将资产实物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起来。
(三)总结经验,不断创新。部门预算改革是一项艰巨、复杂、长期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改革经验,推广先进的做法,不断完善和规范部门预算改革模式。要根据公共财政的总体目标和改革要求,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和力度,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和实践,不断将预算管理改革推向深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深化和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意见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