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其他非讼法律类 > 私人律师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颁布日期:2005-10-08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5]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加快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加强宏观管理,统一标准,提高共享程度,防止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确保安全保密,按照《湖北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77号令)的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子政务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服务社会、保障安全、务求实效的原则建设电子政务。市信息产业局、市财政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市电子政务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各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必须符合全市总体规划。

二、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应履行申报程序。凡使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用于计算机网络建设、硬件和软件购置、信息资源开发、业务应用系统开发、网络运行维护以及系统集成和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购置的,均属电子政务建设范畴。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及年度计划先报市信息产业局初审,市信息产业局按照总体规划、技术标准以及实际需求进行审核、汇总,会同市财政局编制下达市电子政务建设年度计划,并按计划安排部门资金预算。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财政资金。

三、强化建设项目管理。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项目建设要依法进行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和项目验收。市财政局和市信息产业局负责对项目的建设过程实施监督,对项目应用进行跟踪和评估。

二○○五年十月八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工商查询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98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