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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市区河道排污口截流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许政办[2007]59号
颁布日期:2007-07-05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市区河道排污口截流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07]59号

许昌县、魏都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许昌市市区河道排污口截流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七月五日

许昌市市区河道排污口截流方案

为加强城市排水管理,改善市区河道水质,推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和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许扶运河、清潩河、清泥河、护城河排污口截流方案。

一、市区河道排污口截流方案

市区许扶运河、清潩河、清泥河、护城河四条河道沿线共有排水口130个。其中雨水口60个,污水排放口70个(许扶运河21个,清潩河29个,清泥河18个,护城河2个)。

本截流方案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完善城市排水系统;二是各排污单位通过内部管网改造将污水排入指定的污水管网。

属完善城市排水系统的主要工作有12项,由市政府投资建设,市建委具体实施。分别是:文峰路与建设路交汇处截流工程;三八路与文峰路交汇处截流工程;新兴路与文峰路交汇处截流工程;新兴路水利建筑公司东侧排污口截流工程;文峰路南北两侧截流工程;莲城大道截流工程;前进路截流工程;新兴路截流工程;文化路污水管网工程;文峰路与运河路交汇处截流工程;文峰路至天宝路污水管网工程;清虚街污水口截污工程。

沿河排污口截流,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魏都区、许昌县、经济开发区、东城区和各排污单位负责实施。其中市建委负责截流的排污口12个,魏都区负责截流的排污口27个,许昌县负责截流的排污口6个,东城区负责截流的排污口5个,市经济开发区负责截流的排污口2个,其余18个由各责任单位负责实施。具体截污方案如下:

(一)许扶运河排污口截流方案(排污口21个)

1.北岸最西端处排污口(泄洪拱沟沿线共9个)

现状:此排污口为护城河泄洪拱沟,从莲花湾桥处始,沿建设路、文峰路,经新兴路进入许扶运河。该拱沟沿线共有排污口9处。其中雨污合流排污口4处,分别为文峰路与建设路交汇处、三八路与文峰路交汇处、新兴路与文峰路交汇处、新兴路水利建筑公司东侧雨污合流排污口;污水排放口5处,分别为许昌裕达印刷有限公司排污口1个、市公路局排污口1个、地方铁路局家属院排污口3个。

截污方案:(1)在4处雨污合流排污口处设置4座雨污分流井,将建设路(与文峰路交口处)、三八路(与文峰路交口处)、新兴路(与文峰路交口处)、新兴路水利工程公司东侧合流管道中的污水分别截流到文峰路、新兴路污水管网中。需新建雨污分流井4座,污水管长分别为20米、5米、25米、26米,管径D500。责任单位:市建委。

(2)许昌裕达印刷有限公司、市公路局、地方铁路局家属院5个汇入文峰路雨水拱沟的排污口由各排污单位负责截入文峰路污水主干管。污水管长分别为15米、15米、45米,管径D300。责任单位:许昌裕达印刷有限公司、市公路局、地方铁路局。

2.北岸兴昌路桥以西排污口(1个)

现状:此排污口为附近居民生活污水排放口。

截流方案:新建污水管网从居民区内道路中穿过,将其向北截入新兴路污水主干管,需建设D300污水管长200米,D400污水管长210米。责任单位:魏都区。

3.北岸兴昌路桥东侧约500米处排污口(1个)

现状:该处排污口为附近居民生活污水排放口。

截流方案:埋设污水管向北截入新兴路污水主干管,需新建污水管160米,管径D300。责任单位:魏都区。

4.北岸烧烤夜市2个排污口(2个)

现状:此排污口为烧烤夜市挖的自然沟,流量小。

截流方案:建设沉淀井,设栏污格栅,接入清潩河西堤污水主干网。需新建污水管100米,管径D300。责任单位:魏都区。

5.南岸兴昌路桥以西排污口(文峰路至入河口有5个排污口)现状:该排污口为文峰路雨水拱沟。文峰路与运河路交汇处上游有污水排入;运河路沿线有4个污水口排入该拱涵。

截流方案:

(1)在文峰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处雨水拱沟上设雨污分流井,将拱沟上游的污水截入文峰路污水管内。责任单位:市建委。

(2)沿运河路新建污水管道,将沿线排入雨水拱沟的4个污水口截流,排入文峰路污水管网,污水管长180米,管径D300。责任单位:魏都区。

6.南岸兴昌路桥以西,码头处东200米排污口(1个)

现状:该排污口为附近居民生活污水排放口。

截流方案:将该处污水截入农贸路污水管。需新建污水管长120米,管径D300。责任单位:许昌县。

7.南岸兴昌路桥东侧排污口(1个)

现状:许昌县已对此出水口进行过改造,其污水已排入了文苑路污水管网,但排污口有渗漏现象。

截流方案:彻底进行封堵。责任单位:许昌县。

8.南岸兴昌路桥以东约300米处排污口(1个)

现状:该处排污口为附近村民生活污水排放口,村内的污水盖板沟已修好。

截流方案:将村内的污水通过盖板沟接入潩河路污水管网,同时对排污口进行封堵。责任单位:许昌县。

(二)清潩河排污口截流方案(排污口29个)

1.西岸宏腾纸业、宏伟纸业3分厂出水口(2个)

现状:此处两个排污口均为工业废水排放口。

截流方案:厂内生产废水经治理达标后,再排入清潩河,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魏都区政府。

2.西岸高桥营村老桥北侧排污口(1个)

现状:该排污口为高桥营村生活污水排放口。

截流方案:向西埋设污水管,将该处污水截入劳动路污水管。需新建污水管道190米,管径D300。责任单位:魏都区。

3.河西岸老八龙桥南40米处排污口(1个)

现状:该排污口管径D300,系中原新村生活污水排放口。

截流方案:目前万丰路正在施工,将此排污口截流到万丰路污水管网。责任单位:中原房地产有限公司。

4.建安大道桥南侧西岸排污口(沿泄洪拱沟有9个排污口)

现状:该排污口系建安大道泄洪拱沟,是护城河泄洪口之一。沿途有汇入雨水拱涵的污水口7处和合流口2处。分别为健康巷、律师事务所、原二毛巾厂、十一中西侧宿舍楼、十一中东侧、金源宾馆、金地嘉苑和文峰路南北两侧的合流排污口。

截流方案:

(1)健康巷、律师事务所附近居民、原二毛巾厂汇入建安大道雨水拱沟的污水截入建安大道污水主干管内,需新建污水管总长60米,管径D300。责任单位:魏都区。

(2)十一中西侧宿舍楼、十一中门口东侧、金源宾馆、金地嘉苑汇入建安大道雨水拱涵的4处污水,由各排污单位负责截入建安大道污水主干管内,需新建污水管总长60米,管径D300。责任单位:十一中、金源宾馆、金地嘉苑。

(3)文峰路南、北两侧汇入建安大道雨水拱沟的合流管,分别在与建安大道交叉口处南北两侧设一个分流井,将污水截入文峰路污水主干管。需新建分流井2座,污水管长40米,管径D500。责任单位:市建委。

5.莲城大道桥北侧西岸排污口(1个)

现状:该排污口为莲城大道雨水拱涵。

截流方案:在雨水拱沟上设置分流井,将排入雨水拱沟的污水截入清潩河西堤污水主干管。需新建污水管长20米,管径D500。责任单位:市建委。

6.前进路桥北侧西岸排污口(1个)

现状:该排污口为前进路的雨水管道,管径D800。

截流方案:在雨水管道上设置分流井,将排入雨水管道的污水截入清潩河西堤污水主干管。需新建污水管长20米,管径D500。责任单位:市建委。

7.河西岸新兴路桥排污口(1个)

现状:该排污口为新兴路的雨水管道,管径D800。

截流方案:在雨水管道上设置分流井,将排入雨水管道的污水截入清潩河西堤污水主干管。污水管长20米,管径D500。责任单位:市建委。

8.瑞贝卡大道最东侧排水口(1个)

现状:该排水口为瑞贝卡大道雨水管入河口,出水口处已设有闸门,没有污水排放。

截流方案:许昌县城区按照完全雨污分流做出规划,并组织实施。在雨污分流工程未完成前,加强监管,非紧急情况不得打开阀门。责任单位:许昌县。

9.瑞贝卡污水处理厂超越排水口(1个)

现状:该口为瑞贝卡污水处理厂超越排水口。

截流方案:加强监管,非紧急情况不得溢流,二期工程建成后封堵此排污口。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瑞贝卡污水净化公司。

10.瑞贝卡污水处理厂出水口(1个)

现状:该口为处理后的污水排放口。

截流方案:加强监管,确保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瑞贝卡污水净化公司。

11.东岸高桥营村老桥北侧50米排污口(1个)

现状:该排污口为宏源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预留口,尚未启用。

截流方案:未经允许,不得启用此排水口。责任单位:魏都区。

12.宏源污水处理厂出水口(1个)

现状:该排污口为宏源污水处理厂处理过的工业废水排放口。

截流方案:加强监管,确保达标排放。责任单位:魏都区。

13.东岸北堰口村排污口(1个)

现状:该排污口是北堰口村和村塑料厂的污水排放口,流量间断,此处无市政管网。

截流方案:建设沉淀池自行处理消化,污水不得排入清潩河。责任单位:东城区。

14.天宝路桥北20米处排污口(1个)

现状:该排污口是市一中分校、市人民广播电台的排水口。

截流方案:在市人民广播电台西侧埋设污水管,向东经文峰路进入天宝路污水主干网。

(1)文峰路至天宝路污水主干网部分(长190米,管径D600)。责任单位:市建委。

(2)市一中分校、市人民广播电台至文峰路部分(长200米,管径D300),由排污单位进行建设。责任单位:市一中分校、市人民广播电台。

15.东岸建安大道南侧200米处、莲城大道北侧排水口(2个)

现状:2个出水口处均设有闸门,污水已引入建安大道和魏文路污水管网,目前已无污水排放。

截流方案:加强监管,非紧急情况不得打开阀门。责任单位:东城区。

16.东岸劳改机电厂排污口(1个)

现状:该排污口已于2006年12月改造完成,建设了一座储水池和提升泵站,污水提升后引入了建安大道污水管内。

截流方案:加强监管,非紧急情况不得停泵,不得溢流。责任单位:东城区。

17.东岸大吉祥烩面馆西侧排水口(1个)

现状:该口已封堵,污水已排入前进路污水主干管内,但由于封堵不严,常漏水。

截流方案:彻底进行封堵。责任单位:东城区。

18.丈地倍信陶瓷公司排水口(1个)

现状:该排水口为丈地倍信陶瓷公司的排污口,目前是一条自然沟,水量较小。

截流方案:丈地倍信陶瓷公司内部修建沉淀池,自行处理消化,污水不得排入清潩河。责任单位:许昌县。

19.河南岸禄马桥东侧3米处排水口(1个)

现状:该排水口为河东岸养殖场的排污口,目前养殖场正在搬迁。

截流方案:厂区内部修建沉淀池,自行进行处理消化,污水不得排入清潩河。责任单位:许昌县。

(三)清泥河排污口截流方案(18个)

1.东岸高桥营村桥北排污口(1个)

现状:该排污口为高桥营村生活污水的排放口。

截流方案:向东埋设污水管,将该处污水截入劳动路污水管。需新建污水管道370米,管径D300。责任单位:魏都区。

2.西岸高桥营村排污口、三李村排污口(2个)

现状:此处无污水管网,上述排污口排放的生活污水经自然沟流入河内,流量小。

截流方案:高桥营村、三李村分别修建沉淀池,自行进行处理消化,污水不得排入清泥河。责任单位:魏都区。

3.三李村桥头1个厕所、望月桥北50米处3个厕所(4个)

上述4个厕所均为附近村民修建的简易临时厕所,且都建在河堤内,予以拆除。责任单位:魏都区。

4.东岸八一路桥南200米处排污口(1个)

现状:该排污口为彭庄村的生活污水排放口。

截流方案:向北埋设污水管,将该处污水截入八一路污水主干管网。需新建污水管沟375米(其中D400管道300米,盖板沟75米)。责任单位:魏都区。

5.许昌商业学校排污口(1个)

现状:该排污口位于河东岸(七里店桥至灞陵桥中间),许昌商业学校已将其封堵,废弃,现有渗漏。

截流方案:对封堵处进行加固处理。责任单位:许昌商业学校。

6.西岸五郎庙村小桥南排污口(1个)

现状:该排污口为五郎庙村小加工厂的排污口,流量小,主要排放的是该厂的生活污水。

截流方案:工厂内部建设沉淀池,自行进行处理消化,污水不得排入清泥河。责任单位:魏都区。

7.劳教所北墙、南墙处排污口(2个)

现状:该排污口为劳教所生活污水排放口,附近无污水管网。

截流方案:劳教所内部修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清泥河。责任单位:河南省第三劳教所。

8.兄弟发制品有限公司、天龙漂染厂排污口(2个)

截流方案:厂内停产整顿,直至排出污水达到排放标准。责任单位:市经济开发区、兄弟发制品有限公司、天龙漂染厂。

9.东岸许南路桥北侧排污口(1个)

现状:该排污口为外贸仓储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口,该处无污水管道。

截流方案:外贸仓储公司内部修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清泥河。责任单位:外贸仓储公司。

10.幸福渠入清泥河排污口(3个)

幸福渠沿线排污口有3个。分别为西岸坡王村的生产和生活废水排放口;西岸宋庄村、坡胡村的生产和生活废水排放口;东岸天键热电有限公司经过处理的生产废水排放口。

截流方案:

(1)坡王村、宋庄村、坡胡村分别建设沉淀池自行处理消化,污水不得排入幸福渠。责任单位:魏都区。

(2)天健热电有限公司厂内的生产废水进行深度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再排入幸福河。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天键热电有限公司。

(四)护城河排污口截流方案(2个)

1.南岸清虚街桥东侧排污口

现状:清虚街两侧正在拆迁开发建设,道路改造工程已纳入明年建设计划。

截流方案:在清虚街道路建设时,将该排污口截流到污水管网内,在清虚街道路未开工前,将此排水口接入北护城河污水管内。责任单位:魏都区、市建委。

2.北岸文化路排污口(1个)

现状:文化路北段(印染厂以北)没有污水管网,部分污水经雨水管排入护城河。

截流方案:铺设文化路北段污水管道,向北入天宝路污水主干管。污水管均长345米,管径D500。责任单位:市建委。

二、实施步骤

(一)7月上旬确定截污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二)7月中旬进入实施阶段,9月底前全面完成截流任务。

三、实施要求

各级政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健全截污工程领导组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将市区河道排污口截流工作做为当前的主要工作,确保资金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因领导不力、资金不落实、措施不当等造成工期滞后,未能按期完成截污任务的部门,要按照《许昌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并且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对未能按期完成截污任务,仍然违法向河道排污的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严厉处罚;对污染严重涉及刑事案件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区河道截污工程的领导,确保如期完成截污任务,市政府在运粮河截污领导组的基础上成立市区河道截污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及技术指导小组、督导落实小组和宣传发动小组。领导组负责对整体工作的全面组织领导、指导协调、督促落实。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对各责任单位截流方案的技术指导。督导落实小组负责对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宣传发动小组负责对市区河道截污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为截污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许昌市市区河道截污领导组成员名单

附件

许昌市市区河道截污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长:罗全振(市建委主任)

副组长:阎宏伟(魏都区副区长)

周新民(许昌县副县长)

何天立(东城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东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耀征(市建委副主任)

李长红(市环保局副局长)

徐忠献(市财政局调研员)

苏晓(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有生(市颖汝灌溉管理局局长)

雷剑德(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办公室及技术指导小组:

组长:张耀征(市建委副主任)

成员:李杉袁国曾姜军凯王如先

史要发李旭东

督导小组:

组长:李长红(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员:马克军谷永提

宣传发动小组:

组长:雷剑德(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成员:范金星杜建伟裴秀菊黄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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