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05-08-15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猪链球菌病防控工作通知的通知
信政办〔2005〕9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猪链球菌病防控工作,严防猪链球菌病在人畜间传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猪链球菌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5〕6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猪链球菌病的危害性,增强做好猪链球菌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猪链球菌病是一种人畜共患的急性、热性传染病。我国虽然把该病列为二类动物疫病,但其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很大。我市是畜牧业大市,交通便利,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量大,流动人口多,易引发疫病传染。目前正值高温季节,天气炎热潮湿,是该病的高发期。各地要充分认识猪链球菌病的危害性,站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增强做好猪链球菌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强化措施,严防猪链球菌病在我市发生。一是各县(区)政府要迅速采取措施,制订方案,组织畜牧、卫生部门开展全方位人畜间猪链球菌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二是要采取免疫、消毒、检疫监督、市场监督等综合性措施,从源头上控制猪链球菌病的发生。三是要按照“科学诊断、慎重对待、从严掌握、果断处置、拔点灭源、消除隐患”的原则,及时发现并科学果断处置突发疫情,严防疫情扩散和蔓延。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严格实行动物防疫责任制,各县(区)政府对本辖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对急需的防疫物质及必要的防控资金要及时安排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切实做好猪链球菌病防控工作。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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