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蚌政办〔2010〕79号 |
颁布日期:2010-04-19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10年蚌埠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蚌政办〔2010〕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0年蚌埠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2010年蚌埠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在巩固完善的基础上,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为促进全市各项工作抢抓机遇、升级提速,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
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目标是:形成较为完善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实现部门网站和政务公开网站资源共享;新建5家市级政务(办事)公开示范点,争创3家省级示范点或先进单位。
一、切实抓好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1.抓好建设工程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网为主要平台,健全和完善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建设工程信息。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加大对涉及建设工程领域的14个政府部门(单位)政务公开的督查力度,让社会各界能够及时了解建设工程规划、征地迁建、项目审批、招标中标情况和施工进展及工程监管等信息。
2.扩展公开民生信息。及时公布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岗位需求、技能培训、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创业和再就业工程;全面公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城乡社会救助等制度规定,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二、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3.大力推进决策公开。建立健全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评估和网络问政等制度,努力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努力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4.清理确认行政权力。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继续清理审核行政权力,明确管理事项、依据、内容、程序、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权力等,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行政职权目录除涉密外全部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
5.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总结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对行政职权的运用范围、行使条件、实施种类、具体程序等内容进行细化,对裁量幅度分档设限,制定执行标准,纳入行政职权目录,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6.探索实施行政权力运行的全程动态监督。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行政机关,固化其行政职权运行过程系统程序,开通和完善网上查询、受理、投诉、审批、收费、办证等功能,逐步实现行政权力运行的全程动态监控。
三、深化政府信息一级编码单位政务公开
7.抓好网上公开。继续把网上公开作为政府信息一级编码单位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不断整合网络资源,加强“蚌埠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建设,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提高网络整体功能。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切实加强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公开,围绕依法行政、财政性资金管理和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处理原则,完善受理、审查和答复程序,规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推进机关内部公开。围绕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干部选拔使用、机关预决算、政府采购、资产状况等问题,加大内部公开力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维护干部职工切身利益。
四、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9.切实强化行政服务中心功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打造政务公开和政府服务综合平台。推进和完善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积极探索审批方式的改革创新,完善并联审批、全程领办、协同办公等运行机制,提高为基层、企业、群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强化行政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切实发挥其政务公开的示范效应。
五、强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
10.推进乡镇政务公开。继续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使之成为服务大众的多功能平台。突出抓好推进乡镇建设的政策措施、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举措、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的重大安排、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投入、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标准和程序、扶贫救灾资金分配使用以及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和法律法规等事关基层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为基层群众提供便利高效的信息服务。
11.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把群众关注的教育、卫生、住房、电信、旅游、金融、食品、药品、农资、环保等热点问题纳入办事公开领域,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12.抓好政务(办事)公开示范点的建设和管理。依据政务(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严格评选条件和标准,表彰命名一批全市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同时,对各层级示范点实施动态管理,对偏离标准、不再符合要求的予以摘牌,以切实发挥示范点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整体升位。
六、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推进
13.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发挥好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人员配备和队伍建设,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同时,加强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的协同配合,形成整体推进的合力。
14.加强督促检查。要注重制度创新,研究制定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评估核心指标体系,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网民等参与评价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检查考核、投诉举报等制度,努力形成推进和保障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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