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澳大利亚大提琴演奏家秦立巍、德国波恩贝多芬交响乐团及汉堡芭蕾舞团到国家大剧院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 | 文号:文市函〔2011〕2129号 |
颁布日期:2011-11-2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文化部关于同意澳大利亚大提琴演奏家秦立巍、德国波恩贝多芬交响乐团及汉堡芭蕾舞团到国家大剧院演出的批复
国家大剧院:
你院院演文〔2011〕59号、6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院邀请以下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员:
一、澳大利亚大提琴演奏家秦立巍于2011年12月20日至26日;
二、德国波恩贝多芬交响乐团一行123人,于2011年12月27日至2012年1月2日;
三、德国汉堡芭蕾舞团一行115人,于2012年1月15日至28日到你院演出。
此复。
抄送:海关总署,北京市文化局、外办、公安局、税务局,驻澳大利亚、德国使馆。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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