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法国钢琴家让-伊夫·马里·提鲍德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 | 文号:文市函〔2012〕110号 |
颁布日期:2012-02-0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文化部关于同意法国钢琴家让-伊夫·马里·提鲍德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2〕110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2〕4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交响乐团邀请法国钢琴家让-伊夫·马里·提鲍德,于2012年2月14日至22日到北京市与该团合作演出。
此复。
二O一二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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