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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俄罗斯、芬兰、爱沙尼亚等国合唱团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 文号:
颁布日期:2013-02-17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俄罗斯、芬兰、爱沙尼亚等国合唱团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3〕180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沪文广影视〔2013〕17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邀请德国非凡美声合唱团一行32人、俄罗斯莫斯科春天少女合唱团一行49人、芬兰维普里男声合唱团一行49人、爱沙尼亚TV女生合唱团一行23人,于2013年4月28日至5月11日到上海市演出。

此复。

201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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