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水利部 | 文号:水技推[2015] 101号 |
颁布日期:2015-11-18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编制《2015年节水认证产品信息》的通知
水技推[2015]101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水利行业节水工程技术水平和节约用水水平,为有关单位选用优质高效节水产品设备提供指导与参考,进一步促进节水产品推广应用与普及,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服务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利工程建设,我中心将组织编印《2015年节水认证产品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要求
(一)入选《2015年节水认证产品信息》的产品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通过节水产品认证,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二)申请单位须是产品的生产企业,不接受产品代理商、经销商、个体工商户的申报;
(三)申请企业注册资金应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注册时间和所申报产品投产时间在2012年12月31日前;
(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好声誉,无不良记录;具有必备的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五)入选产品的注册商标与应用产品的注册商标一致,凡三年内在国抽、省抽或工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且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或未得到工程主管部门认可的单位,不得入选。
二、申请范围
产品申请范围涉及农业节水与农村饮水安全、城镇生活节水、工业节水三大领域,共9类产品:
(一)水处理(净化)设备
(二)饮用水消毒设备
(三)塑料输水管材/管件(饮水用)
(四)其他输水管材/管件(玻璃钢夹砂管材、球墨铸铁管等)
(五)农业节水灌溉设备(灌水器、灌溉用输水管材/管件、喷灌机、过滤装置、施肥装置、变频器等)
(六)水泵、阀门及机电设备
(七)取(用)水计量设备
(八)城镇生活节水产品(水嘴、便器、淋浴器、家用净水器等)
(九)工业冷却节水产品/设备
三、申请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报以下材料,且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并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一)《2015年节水认证产品信息》申报表(附件1)
(二)《2015年度企业工程业绩表》(附件2)
(三)《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保证书》(附件3)。
(四)节水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五)申请企业的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许可证等);
(六)申请产品的生产设备清单、检验设备清单;
(七)申请产品的关键部件和原材料清单;
(八)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近两年,至少包含出厂检验项目);
四、其他
(一)本次征集工作委托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组织完成,对提出申请的产品信息,我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凡申请参加的企业,无论审核结果是否通过,均不收取任何评审费用;
(二)《2015年节水认证产品信息》将向水利系统相关单位印发,并加大相关节水认证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
(三)请申报单位在2015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资料电子版统一报送至xhjsscb@163.com;
(四)联系方式如下:
1.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彭克奇1369157477517744501589
刘志烽010-6320350113911539635
兰晋慧010-6320491413810644554
邮箱:xhjsscb@163.com
2.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
赵恒010-63205494
附件:1、《2015年节水认证产品信息》申报表
2、《2015年度企业工程业绩表》
3、《2015年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保证书》
http://www.mwr.gov.cn/zwzc/tzgg/tzgs/201511/t20151118_725881.html
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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