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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地质灾害行业普查工作的函
颁布单位:国土资源部 文号:中地灾防协函[2016] 5号
颁布日期:2016-03-07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地质灾害行业普查工作的函

中地灾防协函[20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省级行业协会,各从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掌握地质灾害防治行业动态,充实完善行业数据库,协助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强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行业优势推动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拟开展2015年度全国地质灾害行业普查工作,诚请给予配合。

一、普查意义

1.开展行业普查是主管部门掌握行业宏观数据、行业发展总体需求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更好地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有利于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开展行业普查得到的信息,能够引导企业正确判断行业发展和市场走向,适时作出生产经营决策,赢得市场先机和竞争优势。

3.开展行业普查为实行行业年报、行业信用评价等提供数据支撑,帮助协会更好地开展各项业务、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服务。

二、普查对象

全国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甲、乙、丙资质的从业单位。

三、普查方式

本次普查填报数据的时间界限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各从业单位填报内容要准确可靠,做到不重报、不漏报、不虚报,如实反映单位情况。

各从业单位填写地质灾害行业年度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后以邮寄的方式报送协会,同时将统计表电子版(协会网站www.caghp.org下载)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协会邮箱,电子邮件的主题名为:单位所在省份+单位名称。信息统计表接收时间截止到2016年4月30日。

请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省级协会协助下发本函到省内各从业单位,并督促从业单位及时填写报送统计报表。

四、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张元冬15210116680010-62119579转8005

翟宏伟15801572702010-62113159转8007

电子邮箱:15210116680@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17号富海大厦1109。

2016年3月7日

附件:

1.地质灾害行业统计报表.doc

2.地质灾害行业统计报表填写说明.doc

http://www.mlr.gov.cn/zwgk/zytz/201603/t20160310_13986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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