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领事条约》的决定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文号: |
颁布日期:2003-09-0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领事条约》的决定
(1993年9月2日通过)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钱其琛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2年10月31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领事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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