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 文号:深府〔2007〕159号 |
颁布日期:2007-07-1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提升深圳国际竞争力的意见
深府〔2007〕159号(2007年7月12日)
深圳建市以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质量工作蓬勃开展,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持续提高,我市质量工作已跻身全国大中城市先进行列。2006年底,国家质检总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促进广东提高国际竞争力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在广东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技术标准和名牌带动战略、开展打假保优等方面合作。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的要求,为在全省率先落实《备忘录》有关精神,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进一步带动我市经济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确保我市质量工作提前实现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提出的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市全面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提升深圳国际竞争力制定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发展规划,广泛动员全社会开展质量振兴活动,坚持实施以质取胜和自主创新战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全面提升我市产品、企业、产业和城市竞争力,提前实现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提出的目标,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国际化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质量兴区(兴业)活动,促进全市质量工作向纵深发展。
质量兴区(兴业)活动是广大企业和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的质量振兴活动。各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加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科技带动、社会互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各区要将质量兴区(兴业)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拨出专款用于推进质量兴区(兴业)活动,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全市六个区全面开展质量兴区(兴业)活动。
(二)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重点落实基层政府食品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改善监管装备。加大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卫生监测力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安全监察机构的依法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的“守土有责”责任,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市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察工作。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监督参与建设的有关单位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竣工工程质量安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力争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严重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全市质量安全监督水平。
(三)继续实施名牌战略,促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充分发挥深圳市名牌战略联席会议的沟通协调作用,针对名牌战略推进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有利于企业品牌培育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推动落实《深圳市实施名牌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创建自主品牌为重点,做好名牌、出口名牌、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和免检产品、驰名、著名商标的培育、保护、奖励工作。开展我市产业区域品牌的研究、创建、培育和保护工作,依托我市优势行业、支柱产业,以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等多种方式,通过产业集群与区域品牌的融合发展,打造在全国甚至全球具有竞争力的产业区域品牌,促进产业及品牌集聚的优化与升级。“十一五”期间,争取培育中国世界名牌产品2—3个,中国名牌产品30个以上,中国出口名牌50个以上,中国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30个以上,国家免检产品30个以上,广东省名牌产品50个以上。
(四)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促进建设自主创新型城市。
抓好《深圳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的组织实施工作,推进标准化扶持激励政策建设。充分借助“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平台,大力推进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研制,引导、扶持我市企业积极参与或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鼓励支柱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链企业形成技术标准联盟,形成优势产业事实标准。鼓励企业在关键技术、核心领域、战略产业积极提交国际标准提案。推动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切实提高我市企业采标率,到“十一五”期末,全市重点行业采标率达到85%。围绕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农业、环保、电子政务、城市管理和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等生态城市建设方面组织制定一批农业地方标准、特区技术规范及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进一步提高行业标准化水平。在创新金融、现代物流、观光旅游等高端服务业开展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国际化城市水平。
(五)完善质量奖励制度体系,促进企业管理持续创新。
深化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的基础研究和评定机制建设,提高评价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公正性。实现市、区两级政府质量奖的衔接,将区级质量奖企业作为市长质量奖后备梯队。做好国际先进的现代管理标准——卓越绩效模式的培训和推广工作,引导更多企业应用卓越绩效模式和申报质量奖项,促使企业管理持续创新,向国际化迈进,切实增强深圳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六)开展节能降耗工作,促进发展循环经济。
推进建立健全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制度,围绕生产和消费两个环节,全面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产品生产周期全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不合格率,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减少环境污染。加大对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技术的宣贯力度,在电子、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领域,参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制定和发布一批技术标准文件。加强对国外绿色制造技术涉及的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等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在家用电器等方面开发高效节能产品,推进企业实施环保标签制度、能效标签制度,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认证工作,开展构建循环型社区、园区和企业建设试点示范工程,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深圳市环境优美街道”、“绿色社区”,加强建筑节能标准的研究和检测。面向重点耗能企业加强能源计量和节能降耗工作,推广先进的能源计量方法,提高企业能源计量管理水平。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推行住宅的3A质量认定制度。
(七)加强质量监管工作,促进提高产品质量整体水平。
加强和改进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突出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实施跟踪抽查和分类监管。逐年增加监督抽查经费投入,主要用于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劳动生产、金融和公共安全、以及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的监督检查。“十一五”期间,确保全市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值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到“十一五”末期,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值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加强监督抽查的后处理工作,坚持和完善整改、公告、依法处罚、依法吊销证书等措施,对发现的行业性、区域性质量问题开展技术帮扶和专项整治,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纳入发证管理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
(八)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促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我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互相配合,协同作战,建立和完善打假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要以涉及健康、安全、环保、知识产权和存在区域性或行业性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打假工作,积极发挥打假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建立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三位一体的打假工作机制。
(九)加大质量工作宣传力度,促进增强全民质量意识。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对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的宣传导向作用。对国家、省和市政府表彰的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个人、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以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长期保持稳定的企业,要进行大力宣传,及时推广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定期公布各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对各种质量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加大曝光力度。认真开展“3.15”、质量月等大型质量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全面关注质量、重视质量的意识,为全面实施以质取胜战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十)大力开展质量兴企活动,促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引导各类生产、销售、工程建设、服务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用户和消费者的需求为目标,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鼓励企业开展各种认证活动。组织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强化建设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鼓励服务行业企业强化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以顾客为中心,认真执行相关服务质量标准。各行各业要深入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降废减损和节能降耗等活动,不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十一)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营造质量诚信环境。
进一步健全我市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协调工作机制,推动我市各级政府和相关政府部门落实深府办《关于做好我市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12345市政府公共举报投诉平台的作用,建立健全受理有关质量举报投诉的工作标准和工作制度,及时高效处理各种质量举报投诉,及时反馈案源信息,并提供质量咨询等服务。加快建立企业质量档案数据库,建立公开便利的企业质量信用查询系统,实行质量信用分类监管,推广质量诚信文化,增强全社会的质量诚信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作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要建立市区两级质量振兴联席会议制度,负责质量兴区(兴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工作,为顺利开展各项质量振兴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市区两级质量振兴联席会议要对各级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开展质量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二)明确职责,共同推动。
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联合推进。要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落实相关部门的质量工作责任。各级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要在市、区质量振兴联席会议的协调下,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切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质量工作。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动以质取胜战略在我市顺利实施。
(三)精心组织,制定方案。
各区政府要结合辖区实际,提出本辖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目标,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推动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的方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制订工作方案,拟定重点项目,出台政策措施,以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为抓手,促进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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