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07-03-29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2007年工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南宁市2007年工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南宁市2007年工业发展实施方案
2007年是我市着力创新、扩大开放、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之年,是实现工业总产值“千亿”目标极其重要和关键的一年,为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工业“创新技改年”活动,推动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南宁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构建开放南宁、和谐南宁、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的宏伟目标,以开展工业“创新技改年”活动为抓手,以开放创新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市场化、国际化推动工业化,以城镇化、农业产业化促进工业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抢抓机遇,充分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走南宁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构建区域性加工制造基地。
二、主要目标
(一)全部工业增加值增长22%;
(二)全部工业总产值增长25%,达到800亿元;
(三)规模以上企业工业总产值增长26%;
(四)工业投资奋斗目标完成100亿元;技术改造完成投资90.5亿元,增长12%,力争完成投资92亿元,增长14%;
(五)工业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增长20%;
(六)技术创新完成250项,完成投资6亿元,增长20%以上;
(七)新增产值超亿元企业25家以上;
(八)全市工业经济效益好于上年;
(九)全市新办工业企业300家;
(十)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煤)下降4.36%以上。
三、全力抓好十二项重点工作,加速推进工业化进程
今年工业工作的重点是,抢抓构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构建北部湾(广西)经济区、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等重要机遇,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继续以“百项工业项目大会战”为突破口,进一步实施“建设工业百家亿元企业工程”,实施全民创业计划,建设城市经济新高地,重点培育优势产业和强优企业,以大项目凝聚产业集群,优化投资环境,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加快工业经济发展。
(一)科学规划,加快和完善工业布局调整
全面实施《南宁市“十一五”工业发展规划》和《南宁市工业发展布局规划(2002—2030年)》(2006年修编),加强《南宁市工业产业链研究》成果推广应用,依托县城和重点镇,以工业园区为平台,以重点工业园区为支撑,推动工业产业布局的合理化和集群分布,发展特色工业园区,促进工业化与城镇化良性互动。
1.大力拓展工业发展空间
按照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二个等级层次的城市工业组织体系,构筑“一个中心、四个增长极、十一个重点工业(集中)区”的工业用地布局总体结构,引导产业集聚发展,不断提高工业集中度,加快和完善工业布局调整。坚持节约用地,集约发展,认真落实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积极推行兴建多层标准厂房,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科学合理地利用工业用地。
2.继续推进中心城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和搬迁改造工作
制定2007年市中心城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和搬迁改造工作计划,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工业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工业发展与城市建设良性互动,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力争完成6户中心城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和搬迁改造。制定已完成搬迁改造企业的验收办法,对已完成搬迁改造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3.开展都市型工业楼宇建设试点工作
借鉴都市型工业发展先进城市的经验,市财政拿出500万元,属地城区政府拿出200万元,在我市进行一户都市型工业楼宇建设试点工作,发展都市型工业和总部经济,盘活工业存量资源,优化城市环境。
4.大力推进工业发展的战略研究和规划工作
在《南宁市工业产业链研究》成果基础上,编制《茧丝绸行业发展规划》等重点产业发展规划,配合做好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工业发展规划和沿海石化产业及延伸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相关行业有序发展,同时组织规划实施,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带动行业发展上规模、上水平。开展多区域合作等战略研究工作,注重加强与北部湾(广西)经济区临海工业的产业对接,规划重点发展临海工业产业链的下游工业,培育发展产业集群,推动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增强产业配套能力。
(二)狠抓工业投资和项目工作,做大做强优势产业
深入开展“百项工业项目大会战”活动,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和骨干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加快结构调整的步伐,不断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和强优企业。
1.力争全年完成投资100亿元,组织实施330项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重点推进“百项工业项目大会战”项目,确保新开工项目100项,总投资143.3亿元,全年完成投资31.5亿元;续建项目50项,总投资45.2亿元,全年完成投资16亿元;投产项目50项,达产后新增产值59亿元。
2.加强策划一批在全国、全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重大项目
铝加工:重点策划南南铝业公司合资建设的年产11万吨铝合金中厚板项目、年产4万吨高精度铝合金箔项目、年产50万吨电解铝基地一期工程由1.6万吨改造扩建至10万吨项目、电器散热器生产等一批铝材深加工项目,总投资45亿元人民币,打造南宁市铝工业产业链,奠定我市铝加工基地地位。上半年基本完成前期工作,下半年争取开工。
氯碱化工:重点策划南宁市第二化工基地年产30万吨离子膜烧碱、30万吨PVC及配套综合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项目,总投资50亿元,重点完成项目选址及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年底开工。
农产品加工:重点策划年产30万吨竹浆项目、年产1000万米坯绸项目、水牛奶深加工等一批联动性强、示范作用明显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总投资20亿元人民币,带动县域经济的发展。
3.加快推进一批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开工
加快推进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办理环评、规划、土地、报建手续,协调落实项目资金,推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南宁锦虹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基地易地搬迁改造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3.97亿元,一季度开工建设,全年完成投资1.5亿元。
华劲纸业公司年产10万吨竹浆纸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3.5亿元,三季度开工建设,全年完成投资1亿元。
恒安(广西)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4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3.63亿元,二季度开工,全年完成投资0.5亿元。
东方纸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级文化用纸技改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2.88亿元,三季度开工,全年完成投资0.3亿元。
南宁广发重工有限公司20万千瓦贯流机组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34亿元,一季度开工,全年完成投资0.5亿元。
4.加快推进一批重点续建项目建设,确保一批项目投产
增强项目服务意识,加大服务和协调力度,推进一批重点续建项目建设,力争部分重点项目竣工投产。
华润水泥南宁有限公司4000吨/天水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计划总投资6.5亿元,全年完成投资4亿元,四季度投产。
广西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新增2条感光材料生产线。计划总投资4.1亿元,全年完成投资1亿元,四季度投产。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套中冷器项目。计划总投资1.47亿元,全年完成投资0.3亿元,四季度部分投产。
广西玉柴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年产3000套汽车上装设备。计划总投资1.2亿元,全年完成投资0.5亿元,四季度部分投产。
广西日报社印务中心项目。计划总投资2.5亿元,全年完成投资0.8亿元,四季度投产。
广西人民印务有限公司广西出版产业园项目。计划总投资1亿元。项目三季度建成投产,全年完成投资0.2亿元。
广西农乐米业有限公司20万吨稻谷深加工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计划总投资1.16亿元。项目三季度建成投产,全年完成投资0.3亿元。
5.实施一批以技术进步为核心,以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为目标的技改专项
重点推广水煤浆应用、水泥生产线低温余热电站技改、隔膜烧碱节能技改等项目,加大对高耗能、高耗水、COD排放超标等企业(产品)技术改造的力度,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推行清洁生产,切实转变增长方式。
广西华润红水河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低温余热发电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0.85亿元。一季度开工,三季度建成投产,全年完成投资0.85亿元。
南化股份有限公司隔膜烧碱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1.44亿元。一季度开工建设,四季度建成投产,全年完成投资1.44亿元。
南宁狮座建材有限公司电石渣综合利用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1.2亿元。一季度开工建设,四季度建成投产,全年完成投资1.2亿元。
广西粤邕物资回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产业基地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2.34亿元,力争四季度开工,全年完成投资0.5亿元。
(三)壮大强优企业,实施名牌战略
围绕工业企业“实力工程”,鼓励大企业大集团进一步做大做强,以“建设工业百家亿元企业工程”为重点,积极培育一批重点骨干企业尽快投产达产、尽快发挥规模效益,使企业产值和销售收入再上新台阶。支持南糖、南化、南铝等大企业快速发展,新增规模企业100家。
1.培育打造大企业大集团
以创新企业改革和实施品牌战略为重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国际国内市场,瞄准国内外优秀企业,利用“中中外”合作、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引入战略合作伙伴等多种途径,走低成本扩张之路。积极推进企业体制机制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产权制度明晰化、技术装备高新化、经营管理现代化。努力扩大我市工业产品在区内外市场的占有份额,把我市一批龙头企业发展成为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大企业大集团。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一批骨干企业上市融资,培育一批10亿元、20亿元、30亿元和50亿元的大企业大集团。
2.深入开展“建设工业百家亿元企业工程”
进一步落实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市县区和企业两个积极性。明确县区、开发区“建设工业百家亿元企业工程”目标,分解下达工作任务。对重点骨干企业和重大工业项目,与企业签订发展责任状,继续在财政资金、政策保障、改革重组、宣传推介等方面给予培育和扶持,在煤电油运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倾斜,促进重点骨干工业企业加快增长,全面提升我市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成为工业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打造一批工业“鱼雷快艇”,新培育超亿元工业企业25家以上。
3.积极实施名牌战略
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修改我市名牌战略实施意见,以提高工业综合实力和企业市场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以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为核心,各部门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工业品牌建设,集中力量培育、保护、扶持和发展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和驰名商标、中国知名出口品牌。振兴工业品牌,鼓励支持企业为推进出口在国外注册商标;鼓励支持企业通过行政或法律途径申报驰名商标认定。
(四)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建设城市经济新高地
开发区、工业集中区要继续发挥在全市工业经济中的龙头带动作用,保持快速发展,工业总产值要保持35%以上的增长速度,使园区经济成为城市经济的新高地。
1.大力推进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通过政府扶持、园区融资、社会资本介入等方式,多渠道、多层面筹措资金进行建设。高新区要继续完善路网及配套给排水、供电系统的建设;经开区要做好金凯工业园南拓和银凯工业园二期开发;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重点完成路网的配套建设;六景工业园区要加快园区主干道路建设,尽早贯通园区道路网络。县区工业集中区要启动入园大道及配套工程的建设,污水未能进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集中区要尽快开展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前期工作。
2.倡导集约用地,加快园区工业标准厂房建设
加快工业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逐步形成一批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配套、产业集聚的标准厂房集中区域,为工业企业的落地建设搭建有效平台。全市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新建标准厂房面积4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高新区新建标准厂房20万平方米,经开区、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各新建标准厂房10万平方米,其他开发区、工业集中区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进标准厂房建设。
3.探索工业集中区建设管理新模式
县区工业集中区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以企业为主体的园区开发机制,引入大企业、大集团经营园区,激发和增强园区自主创新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探索园区集中供热(汽)、集中治污、循环经济等方式,运用经济、便捷的开发模式,低成本、高效率地推进工业集中区的建设。
4.建立园区管理评价机制,加强工业园区动态管理
在现有的开发区经济指标统计分析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工业园区管理考评体系,对工业园区的建设发展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促使工业园区有序发展。
(五)大力开展工业招商引资,提高工业招商水平
以做大做强优势产业为目标、大项目为招商载体、大企业为主要招商对象,以县区、开发区为招商主体,以产业链招商引资为重点,大力提升工业招商引资水平。
1.开展面向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招商
以销售额3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为重点招商对象,境外招商以东盟、港台地区、日、韩等国家(地区)为重点,国内招商主要以珠三角经济区、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经济区为重点。联系、走访、邀请来访国内外工业大企业300家,引进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40家以上。
2.围绕重点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
以铝加工、农产品加工产业链为重点,兼顾化工、生物工程与制药、电子信息、建材等产业链,以各产业龙头企业为依托,围绕产业的上下游产品,策划一批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新项目,以小分队上门走访、召开产业配套推介会、邀请企业来邕实地考察等形式开展产业链专题招商。全年组织10项工业专题招商引资活动。
3.推进存量重组,以商招商
拿出优势企业、优质资产、优良品牌、优选项目,寻找合作对象,通过嫁接重组、产权转让、合资合作,盘活存量资产。全市骨干企业和重点民营企业要解放思想,开阔视野,瞄准合作对象,积极参加招商洽谈,力争在合伙合作中尽快靠大靠强、做大做强。
4.借助平台,利用节会招商
积极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广交会、高交会、北京科博会、泛珠三角地区经贸合作洽谈会等国内外举办的大型招商活动,参加我市在国内外举办的各类招商引资活动,重点推介我市工业产品和项目,加大对我市资源、政策、环境、项目的宣传,吸引更多的企业投资我市工业。
5.发挥招商主体作用,多层次招商
县区、开发区要充分发挥招商主体的积极作用,多批次组织小团组,有针对性走访企业,上门招商;积极开展中介招商、网络招商、亲情招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驻外办事机构、外设招商机构的窗口和桥梁作用,开展经常性招商。
(六)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建立健全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信贷为支撑,民间资本为辅助的创新投入机制。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着重构建面向社会的产业技术开发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信息化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应用,发挥信息化在企业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1.开展重点产业技术创新专题研究
重点组织实施铝加工、生物工程与制药、化工、制糖造纸、农产品加工、节能降耗等六大技术创新专题研究,争取在南宁市优势产业领域培育一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先进技术和产品。实施25项重大产业技术、新产品开发项目,6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2.大力推进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
实施“企业技术中心提升工程”。从现有的25家区级中心中选择一批加以扶持,通过3-5年的努力,使之成为我市行业(或产业集群)技术平台,成为具有国家级水平的行业技术平台。组织开展1-2家国家级技术中心的培育工作,加快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建设,完善企业技术开发管理体系,争取有4家企业通过自治区级技术中心认定,4家企业通过南宁市中小企业开发中心认定。
3.继续加强对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引导和支持
重点对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工业控制、产品设计系统及各县工业企业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给予扶持,计划实施20项企业信息化项目,培育10家企业信息化示范企业。支持南宁市中小企业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开展信息化咨询、培训、推广活动。
(七)大力开展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推动循环经济建设
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步伐,积极开展清洁生产,狠抓企业节能、降耗、减污等项工作,推动我市工业循环经济健康发展。
1.进一步加大节能降耗工作力度
出台我市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实施意见,成立市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指导全市开展工业节能降耗工作。筹建南宁市节能中心监测企业能耗,并为企业和政府提供相关服务。加强节能宣传及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完成节能计划的分解和节能责任状的签订工作。对全市年耗1万吨以上标准煤的45户重点耗能企业进行跟踪、监控和分析。指导高耗能行业和企业开展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帮助企业完善能源计量管理,组织开展企业能源审计和“节能大夫”义诊活动。
2.全面推动清洁生产
制定《南宁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在我市制糖、化工、建材、造纸、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扩大清洁生产工作面,力争3家以上企业通过自治区级清洁生产审核。着力抓好水煤浆的推广应用,积极引导和鼓励我市工业企业新建或改建水煤浆锅炉,有步骤、分期分批实施水煤浆锅炉改造。大力推广集中供热生产模式,在1—2个开发区或工业集中区进行集中供热试点,提升我市工业园区整体形象。做好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工作。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可以向我市财政部门、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从市工业结构调整资金或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中给予项目补助或贷款贴息。
3.组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制定《南宁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及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公安、工商、环保等有关部门大力清理整顿回收市场。根据《南宁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做好再生资源产业基地的各项前期筹建工作,组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试点工作,促进我市再生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4.大力推进工业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和循环经济模式
有关部门要协同推进广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的实施,启动南宁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项目的建设;建设完成南化电石渣综合利用生产水泥项目;推广以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的甘蔗产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逐步形成以上游企业废弃物作为下游企业的生产原料,克服废弃物进入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重点在我市的制糖、化工、建材、淀粉、造纸等行业推进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和循环经济模式。
(八)完善融资平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要打破限制,降低门槛,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构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路子,加强协调和服务工作,加大扶持力度,推动社会资源和信息共享的有效利用,促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加快发展。
1.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发展融资平台
建立健全南宁市中小企业“两台一会”投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加大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区分行合作力度;出台《南宁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若干规定》,争取引进一批广州、深圳等地的创业投资机构,组建一家南宁市的创投机构;出台《南宁市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政府对担保机构的市场引导和管理。继续加大南方担保公司增资扩股力度,增加南方担保公司资本金2000万元,资本金达到8000万元以上,力争达到1亿元资本金。2007年南方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总额达到3亿元以上。加强对民营担保机构的服务与协调,动员更多的非公担保机构加大对南宁市中小企业的担保力度。
2.开展实施“全民创业”工程
按照全民创业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培育创业文化,宣传创业精神,开展创业活动,培育创业主体,形成全民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依据国家发改委通知精神,开展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培育建设二个以上小企业创业基地。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紧紧围绕市场需求,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大力发展工业企业,力争全市新办工业企业300家。
3.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充分用好用活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创新扶持方式,为100家中小工业企业提供贷款贴息和补助等资金扶持。出台《南宁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扶持科技型、外向型、优势传统型、农产品加工型、成长型等中小工业企业加快发展,同时扶持一批发展潜力大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促其快速发展,成长壮大,上规模上水平。
4.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
加快南宁市中小企业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和中小企业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争取7月份开通中小企业信息网站。逐步建立中小企业统计监测体系,按季度提供中小工业企业运行情况分析、县域工业经济发展情况、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情况、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发展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作用。
(九)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工业化
集中力量扶持一批规模大、带动面广、竞争力强、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要统筹城市工业和农村工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城市工业对农村工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县域经济为载体,推动农村工业化。
1.加强主要农产品加工企业原料基地建设
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市场牵引、龙头带动、整体推进的思路,立足农业资源和社会资源,重点推进糖料蔗、桑蚕、木薯、畜禽水产品、粮油、林木产品、花茶香料、果蔬、中药材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的建设,采取“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发展模式,扶持发展原料基地建设20个以上。
2.加快整合、改造、延长主要农产品加工产业链
以培育和壮大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重点,通过加大扶持力度,培育和发展10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带动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及产业规模,推进主要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加快发展。做强做大蔗糖产业,建立甘蔗良种基地,大力推广甘蔗良种,提高单产和蔗糖分,对良种基地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大力推广甘蔗生产机械深耕深松和机械收获,推进蔗糖加工业发展循环经济。延长和壮大茧丝绸加工业,整合木薯加工业、花茶香料加工业发展规模经营,加快果蔬加工、畜禽水产品加工及其他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3.扶持和培育农业产业化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引导经济合作组织在利益上与农民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推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新的水平发展。引导农民以土地参股、提供劳务等方式逐步实现由分散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引导加工企业与农民通过签订产销合同、实行保价收购等方式加快发展“订单农业”。重点推进蔗糖业甘蔗机械化服务经济组织的发展,扶持和培育甘蔗机械化经济服务组织2个以上。
(十)继续加大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工业
加大财政对工业的扶持力度,鼓励支持民间资本通过购并、参股、联合、独资等方式投入工业,拓宽信贷融资渠道,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按照突出重点、择优扶强的原则安排贴息(补助)资金,重点扶持铝加工、茧丝绸、装备制造业等重点发展产业或潜在优势产业快速发展和做大做强,扶持重点行业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
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工业的支持力度,今后工业结构调整资金在上年的基础上,每年按上年工业企业税收对地方财政增量的一定比例递增。积极推进银企协作,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发挥工业结构调整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重大工业项目和对优势中小企业的投入。工业结构调整资金由1.42亿元增加到1.9亿元,新增4800万元;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扶持资金增加到6000万元;将原工业用地出让收益11.5亿元全部返还用于工业,并及时足额到位,其它工业土地收益也要用于工业发展。重点用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扶持资金、工业项目投资贴息和补助、工业项目前期专项资金、技术创新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助、工业发展专项扶持和专项奖励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加工产业扶持资金、都市型工业和标准厂房建设试点工作资金、工业产业发展规划及重大专题研究经费、协调服务工业专项经费、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和重大工业项目投资等。县区要按照一类县区1000万元、其他县区500万元、开发区按100%配套设立工业结构调整资金,主要用于市级技术改造项目配套贴息和补助。
2.确保工业发展用地
利用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契机,结合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和我市工业发展布局规划,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坚持把有限的用地指标向工业倾斜,确保工业发展用地。由财政担保,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安排工业土地储备资金3亿元。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开展土地整理工作,把非农保地改造成适宜耕种的农地,使分散的农保地集中联片,并将开垦出来的新增耕地面积用来置换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内的农保地。认真做好项目用地报批的工作,争取尽快上报审批,确保新开工项目投资所需6000亩工业用地供应,努力解决土地瓶颈问题。
3.铝加工产业专项
支持铝工业向上游的电解铝、下游的铝材深加工延伸。发展铝工业配套的铝加工装备业、铝包装产业等。在南南铝业技术中心基础上,建立南宁市铝加工行业技术中心。除重点扶持11万吨中厚板、4万吨铝箔等重大项目外,扶持引进一批铝散热器等铝材深加工中小企业。
4.装备制造业专项
扶持重型机械、工程机械和汽车配件产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推动机械行业结构调整,积极采用高新技术进行改造,推动传统产品升级。
5.茧丝绸产业专项
配合国家“东桑西移”工程,鼓励茧丝绸产业利用我市茧丝资源优势发展坯绸等茧丝深加工项目,做大做强南宁市茧丝绸产业。
6.节能降耗、环保、污染减排技改和安全技术措施专项
突出抓好工业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切实加强有色金属、电力、建材、化工、制糖、造纸等重点行业的节能降耗和环保工作。推动节能降耗重点企业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加快以节能降耗、污染减排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技术改造,推动重点企业实施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工程。确保45户与政府签订节能责任书的企业至少实施一项节能技改项目。将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统筹,大力支持安全措施,提高本质安全度。
(十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要把工业发展列入“一把手工程”。县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都要从大局出发,根据本单位职能,积极主动地为工业发展搞好服务。县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要以推进工业项目建设为中心,建立目标责任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各企业要以工业“创新技改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快企业发展步伐。
1.举全市之力,发挥多部门作用,推进工业项目的建设
县区主要领导亲自抓工业,以项目为总抓手,大力推进工业建设。县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围绕我市工业发展总体目标,迅速把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并切实加强检查、考核工作,通力协作,形成推进工业化的强大合力。市加快工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工业“创新技改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组织落实南宁市工业发展布局工作,定期研究工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事项,研究制定统一招商引资、税收等优惠政策,全面协调在工业发展过程中土地使用、矿产开发、电力和水资源等重大资源问题,对县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年终进行综合考评,把工业经济的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县区、开发区每个月都要召开一次工业经济运行分析和调度会,把握工业走势,解决工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南宁市“十一五”电网发展战略协作协议》,构建坚强电网,为工业发展保驾护航。建立电网建设协作机制,保证电网适度超前发展,满足大型工业项目的用电需求;建立和完善电网运行协作机制和有序用电管理机制。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供电局的沟通,及时通报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2.继续实施市领导联系制度
继续实施市领导联系重大项目、百家亿元企业制度,加大力度组织协调重大项目和百家亿元企业的建设与发展,研究解决重大项目和百家亿元企业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各项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各部门为重大项目和百家亿元企业建设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
3.继续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服务月”活动
编制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业企业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对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工业企业及在我市范围内投资工业建设项目的外地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切实解决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货物运输、税费优惠和煤电油运等实际困难,促进我市工业企业快速发展。
4.发挥县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积极性,分解目标任务
把促进工业发展作为对县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工业产值、工业投资、招商引资、新办工业企业等指标分解落实到县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县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要与市人民政府签订主要经济指标和招商引资目标责任状,县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将责任制目标层层分解,层层落实。
5.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增强全市工业战线的荣誉感和凝聚力,对为我市工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的企业、县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等单位和“工业发展十佳企业”、工业税收大户以及明星企业家、优秀企业家、先进企业家、企业管理优秀工作者、经济运行优秀工作者等进行表彰和奖励。继续实施《关于“千亿工程”重点培育工业企业扶持实施办法》和《南宁市建设工业百家亿元企业工程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关于实施“实力工程”进一步培育发展工业大企业大集团的若干意见》,鼓励工业企业尽快达产发挥效益,做大做强。继续健全项目投资、劳动竞赛等激励机制,继续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县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主要经济指标和招商引资目标责任状交纳风险抵押金,年终兑现奖罚;继续对全年组织技改项目完成较好的县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按完成投资超计划部分的1‰进行奖励;继续开展工业生产竞赛实施方案,加大对县区工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激励;开展开发区、工业园区考评活动,对建设发展较好的园区进行表彰奖励,积极向自治区筹集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资金,按筹集资金的1.5‰对有关部门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列支;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优秀项目、先进集体和个人评先活动;组织评选“支持南宁市工业发展优秀银行”,对大力支持我市工业发展的银行进行表彰和奖励。进一步调动县区、开发区、企业、市直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积极性。
6.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业发展良好氛围
制定宣传工业的策划方案,在中央、自治区、南宁市等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多侧面地开展工业大发展宣传活动,开辟专题宣传栏目,有重点、有步骤、分层次组织策划好一系列宣传,重点宣传我市加快推进工业化的新思路和新措施,宣传为工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科技工作者、劳动模范、各职能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先进代表等,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工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十二)明确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各县区、开发区、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南府发〔2006〕88号文安全职责,抓好全市工业行业的生产,积极探索建立工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工业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
1.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订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工作成绩纳入干部职工政绩考核内容,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2.继续加大力度抓好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
督促、指导中小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设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重点抓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例会制度,每季召开一次。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演练制度。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的安全评价和评估制度。
3.着力解决事故多发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
继续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取缔或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技术落后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4.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
县区、开发区、有关单位要按照实际情况组织4次以上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督查工作,强化日常巡查工作。
5.大力抓好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工作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无事”等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加强安全培训力度,分期分批培训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中层管理人员,扩大培训覆盖面。
四、责任分工
(一)请市委宣传部组织工业“创新技改年”系列宣传活动。
(二)请市纪委和监察局出台整治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实行行政责任追究的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效能监察。
(三)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工业“创新技改年”活动及工业经济发展中有关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建立工业“创新技改年”重大事项限期办结制度,每两个月在内部通报一次,每季度在有关媒体上公开通报一次,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四)县区、开发区要以工业“创新技改年”活动为契机,努力营造良好投资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审批程序环节和时限,开通工业项目报审“绿色通道”,深入企业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抓好工业项目招商,积极推进技改项目建设。
(五)市经委要做好工业“创新技改年”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和各项事务,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工业布局、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决策重大项目,协调重要事项,分解和督办工业经济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
(六)市发改委、经委要确保各类项目及时立项,并积极帮助有关部门和企业完成上报核准、备案工作,积极规划、储备一批带动性强的工业项目。
(七)市财政局要积极筹措和落实支持工业发展的资金,会同市经委制定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并监督资金使用的效果。
(八)市国土局要掌握全市工业用地需求,根据各地土地利用的潜力和特点,统一开展工业用地储备工作;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进度,保证工业用地规模;及时编制好年度工业用地计划,做好工业用地报批等各项服务工作,实现建设用地向工业项目倾斜。
(九)市国资委要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运营的有效形式,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革、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以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加大国有资本对工业项目的投资力度,推进大型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
(十)市环保局要统筹协调企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强对污染源的控制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为工业发展腾出更多的环境容量,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同时,要积极指导企业开展污染物减排工作,配合经济管理部门指导、支持和鼓励企业抓好清洁生产工作,为工业项目建设提供高效服务。
(十一)市科技局要加大工业科技投入,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引导和扶持,管好、用好科技三项经费,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级科技项目和专项经费。
(十二)市人事局要结合人才工程的实施,做好引进、培养、用好和留住人才的具体工作。
(十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要依托现有各类职业院校,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各种技能人才的培养投入,逐步构建机制新、培训水平高的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十四)市招商局要组织好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积极推进工业项目的招商,及时提供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动态信息。
(十五)市统计局要严格执行《统计法》,真实反映我市工业经济运行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负责按季向市加快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相关统计信息和数据。
(十六)市建委、规划局、国土局、交通局、安监局、地震局、园林局、药监局、消防支队要积极主动地为工业项目、电网建设项目提供高效服务,确保项目的及时落地和开工。
(十七)市质监局要鼓励和支持企业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引导企业开展争创自治区、国家级名牌产品。
(十八)市公安局要开展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打击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为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十九)南宁供电局要加强电网建设、电力调度和需求侧管理工作,确保工业用电的正常供应和安全。
(二十)各金融单位要改进服务,创新业务产品,在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工业企业和工业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工业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五、完善服务工作,营造良好工业发展环境
(一)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纳入市级以上层面推进的项目特事特办、一路绿灯。对前期工作基本完成的项目,建委、规划、安监、环保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提前介入,完善有关手续,给予先行开工建设。国土、环保、安全监督、地震等部门要加强对二层机构、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办事效率。规划、国土、建设、环保、卫生、安监等部门要做好项目服务和协调,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指导项目准备有关审批材料、办理审批手续。
(二)优化工业发展环境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发展的补充意见》、《南宁市关于鼓励建设和使用工业标准厂房的若干意见》、《南宁市关于加强企业自主创新的若干规定》和《南宁市工业节能降耗实施意见》等政策和措施;改善水、电、路、气、电讯等投资硬环境和外来人员住、医、子女读书条件,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创造良好的创业条件,尽快发挥优势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向园区集中的积聚效应。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经营环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治理企业“三乱”。积极发展中介服务组织,为企业发展提供充分的政策、法律、信息和咨询等服务。按照现代物流业发展趋势,建设南宁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严肃查处损害工业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搞好协调服务
组织好“市工业经济运行分析会”和“百项工业项目大会战重点项目协调会”,听取县区、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汇报,检查工作进度,全面准确了解工业经济运行、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形势,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经委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服务,特别是要抓好工业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应急问题的协调,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附件:2007年南宁市“百项工业项目大会战”项目计划表
nff07041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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