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02-04-23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哈政发〔2002〕9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有关单位:
现将《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ОО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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