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绍政办发〔2011〕97号 |
颁布日期:2011-05-3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绍兴古城旅游景区创建国家AAAAA级景区工作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1〕97号
绍兴县、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古城旅游景区(鲁迅故里、沈园、兰亭、东湖、会稽山等古城五大景区)创国家AAAAA级景区已通过初审。为迎接国家旅游局的最后考评,进一步集中解决绍兴古城旅游景区一体化和景区周边环境整治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功,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绍兴古城旅游景区创建国家AAAAA级景区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改任务分解
(一)市委宣传部
在市级各新闻媒体宣传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同时,增加绍兴古城旅游景区创建国家AAAAA级景区的内容和标语,提高创建工作在市民中的知晓率,营造全城动员、人人参与的创建氛围。
(二)市发改委
负责检查鲁迅故里、沈园、兰亭、东湖、会稽山景区购物场所的商品价格,做到明码标价。(完成时间:2011年6月15日前,并落实长效管理)
(三)市公安局
1.加强对鲁迅故里、沈园、东湖、会稽山等景区出入口的交通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2.加强对鲁迅故里、沈园等景区及周围流浪乞讨者的管理。(完成时间:2011年6月20日前,并落实长效管理)
3.负责拆除东湖景区停车场出口104国道人行隔离栏。(完成时间:2011年6月15日前)
4.配合做好绍兴古城区内的旅游交通指引标志设立工作。
(四)市民政局
负责对绍兴城区内尤其是鲁迅故里、沈园等景区周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完成时间:2011年6月20日前,并落实长效管理)
(五)市环保局
1.负责加强对鲁迅故里、沈园、东湖、会稽山景区周边环境质量的监管力度,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达到国家一类标准,地表水质达到国标规定。(完成时间:2011年8月30日前)
2.加强对东湖丝绸印染厂废气排放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废气排放问题。加强对景区周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完成时间:2011年6月20日前,并落实长效管理)
(六)市建设局
1.负责做好进入鲁迅故里、沈园景区的城市道路的路面整修及道路两侧的绿化美化工作。(完成时间:2011年8月30日前)
2.负责做好绍兴古城区内的旅游交通指引标志设立的行政许可工作。
3.配合做好专线公交的站台设置工作。
(七)市规划局
1.负责提供绍兴地图基础地理底图资料,包括城市交通、车站、停车场、宾馆饭店、公共厕所、医院等公共设施位置,配合市旅游集团设计制作绍兴古城旅游景区全景导览图。(完成时间:2011年6月10日前)
2.配合做好绍兴古城区内的旅游交通指引标志设立工作。
(八)市交通运输局
1.负责开通绍兴古城旅游景区游览专线车。要求站台(停靠站)设置醒目,时间、地点公布准确,每班次间隔小于20分钟,车辆装饰区别于其他公交车辆,有特色,线路设置以停靠景区、博物馆、历史街区为主。停靠站点为:市客运中心、书圣故里历史街区、周恩来祖居、八字桥历史街区、鲁迅故里、沈园、稽山公园、会稽山景区、东湖景区、火车站、蔡元培故居、仓桥历史街区、秋瑾故居、越王城博物馆、兰亭景区、黄酒博物馆等。(旅游公交运营方案,2011年6月15日前提出,报市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2011年8月30日前完成)
2.负责绍大线(亭山—兰亭景区)沿线公交候车亭的清洁和维护,清除站牌上的非法广告。(完成时间:2011年6月20日前,并落实长效管理)
3.协助市公安局拆除东湖景区停车场出口104国道人行隔离栏。(完成时间:2011年6月15日前)
4.配合做好绍兴古城区内的旅游交通指引标志设立工作。
(九)市卫生局
1.负责检查鲁迅故里、沈园、东湖、会稽山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落实餐饮服务许可证制度。(完成时间:2011年6月20日前,并落实长效管理)
2.协助鲁迅故里、沈园、东湖、兰亭、会稽山景区做好游客的紧急救护工作。
(十)市旅委
1.加强对AAAAA级景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及时联络协调国家、省旅游局的AAAAA级景区评定检查工作。
2.按照《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要求,完善城市主出入口、城市主要干道的中英文旅游指引标志,抓紧制作绍兴古城区内旅游交通指引标志,使自驾车游客能方便快捷抵达景区。(完成时间:2011年9月30日前)
(十一)市城管执法局
1.加强对鲁迅故里、沈园景区以及周恩来祖居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主要是人力客运三轮车运营秩序和机动车人行道停放秩序管理。(完成时间:2011年6月20日前,并落实长效管理)
2.负责整治云东路、二环南路沿线围墙上的非法广告。(完成时间:2011年6月20日前,并落实长效管理)
3.负责取缔东湖景区入口处的无证摊点。(完成时间:2011年6月20日前,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加强对鲁迅故里、沈园景区以及周恩来祖居周边市容市貌的规范管理。(完成时间:2011年6月20日前,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十二)市建管局
负责加大对鲁迅故里、兰亭、东湖、大禹陵、沈园沿线建筑工地的管理,尤其是前往兰亭及东湖云东路沿线建筑工地的管理,着重做好建筑垃圾清运及工地扬尘管理等工作。(完成时间:2011年6月20日前,并落实长效管理)
(十三)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负责云东路至东湖景区入口及绍甘线进入大禹陵景区入口沿线道路路面的整修和道路两侧绿化美化工作。(完成时间:2011年8月30日前,并落实长效管理)
(十四)市工商局
1.负责检查鲁迅故里、沈园、东湖、会稽山景区及周边购物场所的经营行为管理。(完成时间:2011年6月20日前,并落实长效管理)
2.负责检查鲁迅故里、沈园、东湖、会稽山景区食品流通安全工作,落实食品流通许可证制度。(完成时间:2011年6月20日前,并落实长效管理)
3.配合市发改委做好鲁迅故里、沈园、兰亭、东湖、会稽山景区购物场所的商品价格检查工作。
(十五)市旅游集团
1.负责查漏补缺,抓紧实施景区内的各项整改项目,完善景区日常管理,落实景观设备、服务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做到景区环境整洁、文明服务,给游客提供最优的旅游环境。(完成时间:2011年6月15日前,并落实长效管理)
2.编制以绍兴古城旅游景区(点)及旅游服务设施为内容的全景导览图。包括各景区(点)、游客中心、道路交通、宾馆、厕所、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及旅游线路、咨询、投诉、急救电话等服务内容。(完成时间:2011年6月20日前)
3.负责兰亭景区右军祠旁厕所的改造。(完成时间:2011年8月30日前)
(十六)越城区政府
1.负责东湖景区入口对面经营场所的环境整治,清理破损广告、搬迁沿线堆积物,确保景区周边环境优美。(完成时间:2011年6月20日前,并落实长效管理)
2.清除云东路沿线乱倒的垃圾及堆放物。(完成时间:2011年6月20日前,并落实长效管理)
(十七)绍兴县政府
1.负责解决兰亭景区周边企业污水排放问题,确保兰亭江水质不被污染。(完成时间:2011年6月20日前,并落实长效管理)
2.加强兰亭景区周围购物场所商品价格的管理,杜绝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完成时间:2011年6月20日前,并落实长效管理)
3.负责清除绍大线(亭山至兰亭)两侧围墙上的非法广告,清理乱倒乱放的垃圾等。加强兰亭镇政府(绍大线)附近建筑工地的管理。(完成时间:2011年6月20日前,并落实长效管理)
二、工作要求
(一)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AAAAA景区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整改责任人,对照整改任务的要求,提出相应的措施,确保按上述时间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二)完善长效机制。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项项有指标、限时必达标”的创建体系,确保创建工作常态化。
(三)健全奖惩机制。将创建AAAAA级景区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严格奖惩措施,奖惩分明。对在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在创建中工作不力、创建任务完成不好,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关责任。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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