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4-03-07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4〕3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2014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评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7日
2014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评细则
考评对象
内容
标准分
计分标准
一类部门
二类部门
领导与机构
8
明确分管领导计5分,明确责任人(联络员)计3分(年度评估报告附件)。
责任制度
6
应急工作列入部门(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计6分(年度评估报告附件)。
工作计划
6
年初有工作部署(含演练计划)计6分(年度评估报告附件)。
预案管理
10
及时制(修)订应急预案(含操作手册)计8分,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计2分(年度评估报告附件)。
队伍建设
10
建立应急队伍计2分,有应急队伍管理制度计8分(年度评估报告附件)。
宣传教育
5
开展应急知识宣教、培训计5分(年度评估报告附件)。
专项工作
20
按要求完成平安创建计7分、社会应急联动计7分、公共安全计6分(市应急办考核)。
工作交办
35
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计20分、工作报告计5分、年度评估报告计10分(市应急办考核)。
一类部门
物资装备管理
10
有物资管理制度计5分,物资台帐记录完整计5分(操作手册内容)。
信息发布
10
网站建立应急管理专栏计6分,建立应急信息发布机制计4分(年度评估报告与市应急办检查相结合)。
基层应急管理“七进”工作
20
建立组织领导机构计2分,列入行业工作目标考核制度计2分,建立健全预案计2分,建立应急队伍管理制度计2分,开展应急演练计4分,开展基层应急知识宣传培训计8分(年度评估报告)。
危险源管理
10
建立危险源、事故隐患、危房等分级登记、公开制度计5分,有监管、有记录计5分(相关操作手册内容)。
疏散(避灾)场所管理
10
建立疏散(避灾)场所建设与管理制度计10分(以市人防办、市民政局文件为依据)。
预警与救援
10
落实预警制度计3分(相关操作手册内容),及时启动预案响应计7分(市应急办考核)。
恢复重建
10
及时制定恢复重建计划计10分(以上报材料为依据)。
防止再发生
10
有效防止次生、衍生事件或社会安全事件发生计10分(以市应急办检查为依据)。
资金保障
10
保障应急管理和处置所需经费计10分(以年度评估报告为依据)。
说明:国资系统、金融系统由市应急办负责打分,年终发市国资委、市金融办汇总;未报评估报告的部门(单位)按上年得分的70%计分。
应急管理工作考评部门(单位)名单
一类部门(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新闻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建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外侨办、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台办、市人防办、市质监局、市气象局、绍兴电力局、市水务集团、市燃气集团、电信绍兴分公司、移动绍兴分公司、联通绍兴分公司、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
二类部门(单位):市司法局、市旅委、市国资委、市安全局、绍兴检验检疫局、绍兴海关、曹娥江大闸管理局、嘉绍大桥管理局、绍兴高速指挥部、市工贸国资公司、市二轻集团、市旅游集团、黄酒集团、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绍兴银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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