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5-01-04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绍兴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绍政发〔2015〕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绍兴创新型城市建设,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绍兴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令第103号)规定,经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荐,专家初评,媒体公示,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授予陈根荣(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郦建国(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科学技术奖重大贡献奖;“稀土氧化物高k栅介质薄膜的制备及物理特性研究”等9个项目为绍兴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YK7380CNC9数控成形砂轮磨齿机”等20个项目为绍兴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全配光自镇流LED灯”等50个项目为绍兴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特高压直流系统用复合绝缘子”项目为绍兴市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转化奖(具体获奖人和项目由市科技局负责公布)。
希望获奖的科技工作者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创新的佳绩。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向获奖者学习,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发扬团结协作、求真务实、敢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勇攀科技高峰,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4日
[全文下载]:绍政发〔20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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