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1-07-07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衢化片区环境安全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化片区环境安全大整治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衢化片区环境安全大整治活动方案
根据市政府部署,现就开展衢化片区环境安全大整治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市区联动、部门联动、政企联动,集中半年时间,对衢化片区(含市高新园区、巨化、元立和柯城区部分区域)开展环境安全大整治,通过严查严处,边整边改,限期达标,使该区域水变清、空气变良,固废、危废彻底根治,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一)要提升企业水平,实现达标排放。通过排查整改,强化监管,督促企业全面提升装备工艺、管理规范、人员素质水平,对装备、工艺和“三废”处置设施等达不到安全、环保要求的,要实行限期整改,该补建的补建、该技改的技改、该淘汰的坚决淘汰;对安全、环保的管理规范要进行全面梳理,在线监控、监测系统要全面配备到位;对特殊岗位、高危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带证上岗。
(二)要加快设施建设,完善功能配套。落实责任主体,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工作保障,加快推进片区的安全、环保公共设施建设,确保在线监控、监测系统实现全覆盖,消防站早日投入使用、危化品物流通道2011年9月底前全线通车。对市高新园区现有污水泵站改建为预处理厂、危化品运输车辆综合停车场、污水管网规划建设等问题,在2011年7月底前提出明确意见,并加快组织实施,着力解决片区内安全、环保设施配套滞后、老化的问题。
(三)要加快村庄搬迁,确保安全距离。切实加大“厂中村”搬迁力度,2号安置地块2011年7月10日前交付,1号、3号地块2011年9月底前交付,确保2011年年底前完成“厂中村”搬迁任务。制定完善“园中村”搬迁计划,整体谋划、分步实施,先搬迁已列入计划的王千秋、下卢2个行政村,随后启动新铺村的徐村自然村、西山居民点,对吕宅、东山、宣家、新铺、十五里等搬迁呼声强烈的村,原则上以安全防火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为标准有计划地实施农户搬迁。
二、组织领导
成立衢化片区环境安全大整治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由江汛波同志任组长,王峰涛、祝晓农、王良春、蒋移祥、夏汝红、丁鼎棣同志任副组长,市经信委、财政局、消防支队、住建局、规划局、质监局、卫生局、人力社保局、电力局和柯城区政府及巨化集团公司、元立公司等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高新园区),由王良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大整治活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和整改措施落实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步聚
大整治活动时间为2011年7月1日—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制定方案(2011年7月1日-7月31日)。围绕整治任务,全面排查,摸清底子,并分门别类,制定方案。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要提出整改标准、要求,并责令企业限期提出整改方案;对达不到要求的公共安全、环保设施,要落实责任主体,分解工作任务;对防火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以内的村庄、农户,要排出搬迁计划。
要成立排查工作小组,由王良春同志任组长,并从市高新园区、经信委、环保局、安监局、消防支队、质监局和巨化等单位各抽调2名以上业务好、责任心强的同志到市高新园区集中办公。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全面整改(2011年8月1日-12月15日)。在全面排查、制定方案的基础上,落实各项整治任务的责任主体,明确完成时限,全力实施整改。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考核问责(2011年12月16日-12月31日)。对大整治活动实施综合验收,由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市政府督查室配合,对因工作不实、措施不力造成工作延期的相关部门,要追究责任、实施问责;对整改后仍达不到环保、安全要求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顿。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开展衢化片区环境安全大整治活动,是改善周边群众生活环境的现实需要、政府加强社会管理的职责所在,事关片区的可持续发展和衢州的整体形象,各级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其必要性和紧迫性。市高新园区负责做好巨化、元立及园区内企业的督促整改工作,柯城区政府负责做好花园乡上祝村危化品仓储基地及周边小化工企业的督促整改工作,市环保、安监、消防、质监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市经信委、住建局、规划局等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要强化保障,跟踪督查。衢化片区的安全、环境监管工作任务很重,市安监、环保、规划等部门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的“三定”工作,进一步充实、配强市高新园区安监分局、环保城南分局的力量;市财政局要根据整改方案,及时做好资金调度保障工作。要建立整治工作月报制度,由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向市政府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督查室对此开展专项督查。
(三)要治旧控新,长效管理。要切实强化源头控制,坚持和完善工业项目决策咨询制度,严把项目入口关,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要切实加大处罚力度,按照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的要求,对偷排漏排等违规违法行为要严查严处,对发生安全、环境事故的更要依法严惩,下决心扭转违法成本过低的状况。
(四)要依法行政,确保稳定。在大整治活动中,既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态度明确、旗帜鲜明地依法推进整治任务落实;又要坚持疏堵结合,注意工作方法,防止出现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的行为。开展执法、查办案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对企业实施关闭、下达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任务,必须明确告知时限、要求、权利和义务;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努力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要提前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预案,及时化解、妥善处理矛盾突出的问题,确保大整治活动依法平稳有序推进。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印发衢化片区环境安全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