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得荣县委统战部在编制内购置一般公务用车的批复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3-09-13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得荣县委统战部在编制内购置一般公务用车的批复
甘办函〔2013〕325号
得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你县《关于请求批准得荣县统战部采购公务用车的请示》(得府〔2013〕6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县县委统战部在编制内购置一辆国产一汽丰田RAV4越野车,排量2.0L,价格在25万元以内。车辆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集中采购,请相关部门按照《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甘委办〔2012〕112号)规定,予以办理车辆购置、注册登记等手续。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3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得荣县委统战部在编制内购置一般公务用车的批复”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