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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城镇建设和管理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29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城镇建设和管理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德阳市城镇建设和管理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七届三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9日

德阳市城镇建设和管理改革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关于城镇建设和管理改革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结合德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从成都平原城市群和德阳市的实际出发,根据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汇集群众智慧,推进我市城镇建设和管理机制创新、技术创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根据城镇建设和管理的特点,着力消除城镇建设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破解城镇管理的瓶颈。到2015年在城镇亟需改革的事项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17年在改革的重要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到2020年形成体系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城镇建设和管理的制度体系,努力把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成为100平方公里、100万人口的大城市,把城镇建设成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先进城镇。

(二)具体目标

1.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2个百分点左右。

2.城镇化格局更加优化。“三环五廊”的城镇空间化和“1+5+X”的城镇体系基本形成,城镇集聚经济、人口能力明显增强,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更加突出,中小城市发展力明显增强,小城镇服务功能明显提升。

3.城市发展模式科学合理。密度较高、功能混用和公交导向的集约紧凑型开发模式成为主导,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建成区人口密度逐步提高。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成为城市经济生活的主流,节能节水产品、再生利用产品和绿色建筑比例大幅提高。城市地下管网覆盖率明显提高。

4.城市生活和谐宜人。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消费环境更加便利,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空气质量逐步好转,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自然景观和文化特色得到有效保护,城市发展个性化,城市管理人性化、智能化。

5.城镇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财税金融、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阻碍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基本消除。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发展。把以人为本的要求贯穿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全过程,围绕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培育城市精神,提高居民素质,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宜业城镇,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二)坚持城乡统筹,促进一体化发展。以实施重点镇示范工程为突破口,促进新型城镇化和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建立健全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长效机制,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实施城镇化建设,坚持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坚持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举、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努力实现城乡环境保护的一体化。根据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合理确定城镇空间布局和发展规模,转变城镇发展模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四)坚持规划引导,促进有序发展。遵循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高起点编制规划、高标准实施规划,不断完善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管理,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资源配置、产业发展、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环境保护和城镇建设的引导调控作用。

(五)坚持深化改革,促进创新发展。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大力推动经济进入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加快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理念和手段,努力形成有利于产业和人口集聚,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推进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

四、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深化城镇规划管理改革

1.完善德阳市规划体系。按照“三环五廊”的全域空间布局,深入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加快百万人口中心城市建设,推动中心城区、县城、重点镇、一般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协调发展,积极构建“1+5+X”市域城镇体系。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统筹办

2.建立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镇总体规划三规合一的协调机制。

启动类别:深入研究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

3.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协调机构;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编制及管理平台。

启动类别:深入研究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

4.转变城乡规划行政审批方式,按照“整合流程、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要求,明确各方责任,强化监督机制,提高我市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审批效率。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

5.完善成德同城发展规划协调机制。建立成德一体化规划编制统筹机制,建立成德规划管理联系机制。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

(二)推进城镇建设新发展

6.提升城镇化质量,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推进城镇化转型发展、加快发展,走出一条形态适宜、产城相融、城乡一体、集约高效的新型城镇化路子。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农业局

7.建立旌阳区、德阳经开区、市本级建设区域中心大城市的协调机制。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旌阳区、德阳经开区

8.建立财政支持城镇建设稳定增长机制。

启动类别:深入研究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金融办

9.建立智慧城市协同推进机制。

启动类别:深入研究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

10.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同责。

启动类别:深入研究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范围和规模。

启动类别:深入研究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研究建立城镇用地规模结构调控机制。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土地空间管制,合理确定城镇开发边界。

启动类别:深入研究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13.深化土地要素配置和差别化用地机制。对当前国家大政方针及各类改革措施进行分析研究,建立对应差别化供地机制。

启动类别:深入研究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14.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流动人口动态化服务管理,推进特殊人群人性化服务管理。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

15.开展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交易。建立农村房屋不动产产权交易平台;建立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启动类别:先行试点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16.建立农民放弃宅基地,愿意落户城市的家庭,可以优先安置保障性住房机制。

启动类别:先行试点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

17.建立保障性住房管理系统,完善并联审批制度。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公积金中心

18.建立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制度。

启动类别:先行试点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积金中心

19.建立激励建筑业做大做强的长效机制。在服务、培训、税收、财政等方面制定和建立有利于建筑业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机制,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启动类别:深入研究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

20.建立棚户区改造激励机制。落实国家有关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做好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的有机结合。

启动类别:先行试点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21.建立推动成品住宅建设的有效机制。完善落实对成品住宅实行鼓励和奖励政策。

启动类别:先行试点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22.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健全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护制度。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卫生局

23.完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在镇(乡)落实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在建制村设置村镇建设公共服务管理岗位,解决办公场所和办公经费。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24.建立区域重点镇发展机制。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区域重点镇,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重点赋予行政管理、财政管理、规划建设管理等权限,给予产业、土地、税收返还等优惠政策。

启动类别:深入研究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25.加强特色镇建设,突出抓好工业镇、旅游镇、商贸镇等特色小城镇建设。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

26.建立先行建设城市新区环卫、电力、通信站所等设施机制。强化城市新区环卫、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先期建设,确保项目按规划实施,为土地开发建设提供条件。

启动类别:先行试点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城管执法局

27.推进消防行政审批改革。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8.健全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完整、职业规范、就医方便、群众信任的新型社区服务要求,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资金、用地方面制定支持扶持政策。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

29.建立细化建筑节能减排和绿色建筑推广激励机制。对建筑节能减排(新型墙材应用)的奖励政策,政府财政要明确细化;对绿色建筑的推广应用,地方税务要根据绿色生态建设和西部大开发相关优惠政策明确细化奖励、减免税收政策。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三)完善城镇管理体制

30.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31.探索建立市级智慧城市信息管理平台,构建“大城管”考核体系。建立统一的市级智慧城市信息管理平台,整合现有资源,打造“城市管理、应急指挥、紧急救助、便民服务”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的先进管理经验,将涉及城市管理的相关责任单位全部纳入“大城管”考核体系,并接入数字城管平台终端。

启动类别:深入研究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32.推动城市维护管理购买社会服务。对城市园林维护、环卫清扫、市政维护、照明维护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来解决。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33.建立城镇地下管网信息化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德阳地下管线相关管理制度及技术标准,促进我市城镇地下管线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维护、档案管理信息化应用。

启动类别:先行试点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

34.建立城市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建立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启动类别:近期推进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德阳市城镇建设和管理改革专项小组,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14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专项小组会议制度,不定期研究专项改革工作。

(二)认真组织实施

专项小组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内容,结合本部门职责和德阳实际,理清部门任务,梳理改革事项,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沟通联系,扎实推进我市城镇建设和管理改革各项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

市城镇建设和管理改革专项小组将加强对工作的督促检查,实施进展调度,定期通报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并报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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