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达市府办函〔2010〕225号 |
颁布日期:2010-09-2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0〕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统称“双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0〕8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握“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责任,强化安全监管、狠抓制度落实,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双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严格落实“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口,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高度重视“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和规章标准,严格执行尤其是煤矿、非煤矿山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作业现场带班下井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安全生产工作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在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和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追究责任。
三、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地、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辖区和行业实际,在“双节”期间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立即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狠抓治理。各地、各部门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问题较多、安全状况较差的部位和重点环节,重点开展检查督查。
四、坚决查处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要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达州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安委〔2010〕9号)要求,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各地要突出工作重点,组织相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对重大或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五、认真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双节”期间安全生产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做到抓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明晰,措施具体,落实有力。要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紧紧抓住矿山、交通、危化、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实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实行重点盯防;要突出抓好重点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要抓住事故多发地,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及时交换和反馈相关意见,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提高本质安全;要突出抓好重点企业,要加大对重点监控企业的检查力度和指导工作,严格开展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活动,发动群众举报,制止违法违规现象。
六、认真做好“双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值守,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按程序报送情况,凡存在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行为的,要严格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坚决做到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能够在第一时间立即组织抢险和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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