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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召萍等按期转正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 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02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召萍等按期转正的通知

达市府函[2015]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达州市第三届人民政府2015年2月26日第76次常务会议决定:以下人员所任职务试用期满,同意按期转正:

任召萍为达州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副主任;

孙仁亿为达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刘莉为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潘峰为四川达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特此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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