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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上海市新闻采编人员参加考试报名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文号:沪新出报〔2014〕2号
颁布日期:2014-01-17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上海市新闻采编人员参加考试报名的通知

本市相关报刊出版单位、媒体驻沪记者站(分社):

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的通知》的精神,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严格组织2014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的通知》和《2014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考务管理手册》的要求,结合上海新闻采编人员培训的实际情况,现就本市相关报刊出版单位和媒体驻沪记者站(分社)新闻采编人员参加2014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新闻记者证或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新闻采编人员。

二、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每场考试时间为90分钟。参考人员凭记者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场地

考试日期:2014年2月22日(星期六)、2月23日(星

期日);

考试场地:上海市卢湾高级中学(斜土路885号);

考试时间:每日循环考试两场,每场时间分别为:

第一场:09:30-11:00

第二场:13:30-15:00

由于考点考场容量有限,各场报满为止。

各考点不备停车位,请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前往。

四、考试报名时间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本市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报名工作于2014年1月20日至2月14日进行,各单位务必准确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考试报名工作。逾期将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程序

1.登录jzz.nppn.com.cn进行首次填报登记(具体操作可在http://www.nppn.com.cn/newscenter/2014/1/13/6594.htm下载网络报名使用指南),该操作由本单位指定一名管理员完成。

2.考试单位信息登记注册后,由本单位指定的管理员进行相应的报名操作。本单位考试记者信息可通过中国记者网下载本单位人员信息,导入系统提供的导入模版后,直接导入报名系统,或自行填写相关考试人员报名信息。

3.报名完成后,可由管理员为考试人员选择考试时间,并统一打印本单位参加考试人员准考证。

4.报名信息包含:考生姓名、单位、职位、联系方式、身份证件号码、记者证号码(未持有记者证的只需身份证号码)等。

5.在报名期间,根据考场设置安排,分期分批开放考试时间。

五、相关要求

(一)各参考单位须指定一名主要领导具体负责,建立专门的考务管理机构,按照本通知的部署,制定考试工作预案。

(二)请各参考单位将《上海市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须知》(见附件)印发给本单位所有参考人员,并督促他们认真阅读,了解本次考试的相关规则,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六、考试报名工作主要联系方式

(一)软件技术咨询:张文岂13581792037

(二)报名业务咨询:黄老师15216759168

莫老师13311666200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2014年1月17日

上海市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须知附件

上海市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须知

一、考生守则

1.请凭准考证、身份证和记者证(未持有记者证的只需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请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

2.请携带2B铅笔、签字笔或钢笔、塑料橡皮擦、准考证、记者证、身份证等进入考场。将携带的各种无线通讯工具(请提前关闭)、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放在考场集中指定位置。

3.入场时请自觉接受检查,并予以协助和配合;入座后请将记者证、身份证放在课桌靠近走道一侧上角以备查验。

4.领到答题卡后,请先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号和记者证号(未持有记者证的只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请举手询问。

5.考试过程中,须用2B铅笔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相应题号的选项上。不准在试卷、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

6.监考员发出开考指令后答题,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8.监考员发出考试结束指令后立即停止作答,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整理好,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9.若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依据相关纪律处理。

二、机读答题卡填涂须知

1.考生在填涂答题卡前,必须认真阅读答题卡上的“填涂示例”和“填涂说明”。

2.考生必须按要求在指定区域填涂,不得在其他区域做任何标记。

3.答题卡上小括号“[]”内的数字、字母和“科目”栏内的空白小方框“”,一律须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涂),填涂范围以能盖住框内字母或数字为宜,大小尺度须与方框相等。

4.“姓名”栏的空白处,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汉字;“身份证号”和“记者证号”栏内相对应的数字和字母用铅笔涂黑。

5.考生在填涂答案时,应注意“试卷”上的题号与答题卡上的题号相一致。

6.如考生不在答题卡上填涂(或填涂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7.当填涂的项目需修改时,应用塑料橡皮擦干净(不应留有黑印或将卡擦破),再重新选填。

8.考生应保持答题卡整洁、不得折叠、弄破、弄潮,不得在答题卡的背面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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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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