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3-03-19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4日(星期四,清明节)至6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防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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