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延政办发〔2010〕150号 |
颁布日期:2010-11-0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级分类科学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延政办发〔2010〕1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重点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分级分类科学监管长效机制,全面建设本质安全企业,不断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迈入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建立健全企业分级分类科学监管长效机制,就是对全市规模以上和高危行业的企业按照分级分类评价标准,依次划分为本质安全型、改进提高型、重点监管型、停业整顿型四个级次,通过企业申报、部门审核、政府审定,逐步形成政府全面监控、行业检查指导、地方监督管理、分类动态监管的工作体系,实现科学有效监管,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一)重要意义。我市是典型的资源型城市,石油、煤炭、化工等高危企业密集,安全生产压力巨大。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科学监管,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工作方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是总结多年安全生产监管经验、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增强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性的重要举措,是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调动企业安全生产积极性、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也是推动我市率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需要。
(二)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现代化网络管理技术为载体,有效统筹政府宏观监管和企业微观管理,逐步建立“企业自律、政府监管、评价引导、系统支持、全面受控”的科学监管体系,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现根本性好转。
(三)基本原则
——坚持企业自律。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工作职责,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宣教力度、强化安全意识,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隐患整治、确保生产安全,企业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坚持行业指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各行业安全监管专业委员会,要加强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宏观指导,加大对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监管和督查力度,全面负责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的标准制定、等级评定和监督管理。
——坚持属地管理。按照法律规定,各级政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主体。市、县、乡政府要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包括中省驻延企业)的综合监管,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逐步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监管体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将安全监管力量延伸至基层,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坚持分类监管。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定期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评定相对应的安全生产等次级别,有层次、分类别地对企业进行安全监管。通过激励优秀、鞭策后进、动态管理、全面提升,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总体水平。
——坚持动态管控。坚持企业生产经营安全公开化,实行动态管控,依靠网络和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安全生产等级,促使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级次,推动全市企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目标任务
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建筑施工、烟花爆竹以及民爆物品等高危行业、事故多发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对企业推行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到2012年,使全市70%的规模以上企业及高危行业企业达到本质安全型要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三、具体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运行。2010年,完成全市所有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分类监管软件开发及基本信息录入,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数据库,全面启动运行分级分类监管系统。
第二阶段:初步达标。2011年,分级分类监管效用初步显现,监管系统良性运行,全市40%以上的企业达到本质安全型要求。
第三阶段:全面提升。2012年,分级分类监管迈入规范化、科学化运行阶段,全市70%以上的企业达到本质安全型要求。
四、工作措施
1、政府主导。全市各级政府都要高度重视,把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全面负责,加大协调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此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和各企业要做好对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部署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和本企业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措施,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协调抓总的职能作用,全面安排部署,强化宏观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动态,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科学监管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企业配合。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在企业。全市各企业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安排专职领导、抽调专门工作人员,尽快启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特别是中省驻延企业及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企业要设立专项经费,尽快建立网络技术平台,做好调查摸底、数据录入等前期启动工作。
3、部门负责。市安委会7个行业安全监管专业委员会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深入调查研究,准确分析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及时制定出科学、规范、实用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评定标准。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力配合,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和特点,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指导分管企业做好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4、专家评审。市安委会在机关、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及企事业单位,聘请熟悉政策、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多专业、跨部门的专家评审队伍,按照严格的评定程序,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级次评定,为企业安全生产级次的最终认定提供科学依据。
5、社会参与。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工作中来,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职工和群众举报企业安全生产不真实、不准确信息,切实维护数据库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作用,设立专栏、专版,为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级分类科学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