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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市政办发〔2010〕117号
颁布日期:2010-06-13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1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西安市餐饮业

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西安市餐饮行业服务水平,创建与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的餐饮服务环境,以良好的形象迎接2011年西安世园会的到来,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目的,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整治提升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严格执法与指导帮助相结合,扶持与规范相结合,提升餐饮行业整体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改善餐饮服务形象,实现餐饮安全放心、环境整洁卫生的目标。通过“百日行动”,使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店容店貌有明显改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提高,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行业形象进一步提升,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及2011西安“世园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提升范围与重点

(一)整治范围

旅游景点、中小学校、党政机关周边和城区主要街道餐饮服务单位及涉外宾馆饭店。

(二)整治重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要求,本次提升行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店外美观化。

门头牌匾设置规范;外墙立面(玻璃橱窗)干净整洁;远离污染源,不向店外乱扔乱倒垃圾、倾倒污水污物,保持清洁、整齐;面向街面的空调室外机应加装防护罩;不得出店、占道违规经营。

2.店内整洁化。

(1)墙壁、墙裙、天花板宜使用浅色、无毒、防水材料,保持清洁,无起皮脱落现象,无蜘蛛网、霉斑及明显积垢。

(2)地面平整洁净,无积水和油污,排水沟通畅;随时清除地面、桌面的垃圾和污物、纸屑;垃圾桶加盖并及时清运。

(3)餐厅门窗、桌面、桌布、座椅都应完好、洁净,无油污、尘埃,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做到室内无蚊、蝇、无鼠、无蟑螂。

(4)店内物品摆放有序、表面干净,食品、饮品与其它物品分开放置,隔墙离地,橱柜、货架清洁无尘,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5)操作台、冰柜、排气扇、抽油烟机等加工场所设施设备无油垢沉积,保持清洁;各种炊具、工具清洁卫生,整齐有序。餐具、饮具不应残破,必须严格清洗、消毒、保洁。

3.设施标准化。

店内操作间有粗加工、切配、烹调、洗消等分区;配置足量、有效的卫生设施(如冷藏、消毒、保洁、上下水设施及机械抽风设施);“三防”设施齐备(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设有卫生间的,应当采用水冲洗式,地面、墙裙瓷片,设置单独洗手设施和排风系统,应有专人管理和保洁,做到即用即清洁,蹲位干净,无蚊蝇、无尿碱、无臭味。

4.从业人员规范化。

从业人员要持健康证明上岗,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工作服和工作帽统一整洁、勤换勤洗,不得在经营场所吸烟,操作服务时不佩带戒指、耳环等饰品,操作间及就餐场所不得随意放置个人用品。

5.管理长效化。

餐饮服务单位应进一步加强自律意识,明确安全卫生负责人,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健康体检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三、阶段和步骤

提升“百日行动”从6月18日开始至9月2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6月18日至7月10日)

市政府制订下发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市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千人动员大会”,进行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的动员部署,以会代训,促使各餐饮服务单位了解提升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主动参与到本次行动中来。

各区县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专题培训。充分动员辖区内各餐饮经营单位,对照标准,自查自纠,先行整治。同时,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市上的实施方案和辖区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提升工作方案,将提升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要做到问题明确、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要确定区域、确定重点、夯实责任,要在人、财、物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确保“百日行动”顺利实施。

(二)集中整治、督导检查阶段(7月11日至9月15日)

各区县要按照“属地管理、规范指导、帮助扶持、有序发展”的原则,组织人力、分片包干,以重点整顿单位为切入点,认真开展集中整顿工作。要广泛采用检查公示、等级评定、扶持奖励、典型示范等措施,创建餐饮服务示范街、示范店,示范带头,全面推进。要扶持、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提升管理水平、规范经营行为,以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对基础条件较差的餐饮服务单位,要进行帮助和指导,督促其进行经营场所改造、完善卫生设施,达到提升的标准,彻底改善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餐饮具不消毒、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等现象。

(三)巩固提高、考核验收阶段(9月16日至9月25日)

各区县及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在集中整顿的基础上,对仍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提升成果。

市政府将组成考核验收组,制订考核细则,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区县提升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量化打分、综合排名,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考核结果将纳入区县年度目标考评。

四、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机构

为加强此次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秋实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王育选市政府副秘书长

白湘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秦鸿学市卫生局局长

吕强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赵长春市工商局局长

罗亚民市环保局局长

蒿芒喜市商务局局长

张钢胜市四城联创办公室主任

王安群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冯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吕鹏市卫生局副局长

任乃孝市工商局副局长

任永凤市环保局副局长

刘希顺市城管执法局副巡视员

高卫平市商务局副巡视员

王厚新城区副区长

邹晓刚碑林区副区长

贾轶昊莲湖区副区长

姜长智雁塔区副区长

任太龙未央区副区长

李继红灞桥区副区长

吕新海阎良区副区长

林娣临潼区副区长

李红长安区副区长

雷羡梅高陵县副县长

魏桂叶蓝田县副县长

李美芳周至县副县长

杨帆户县副县长

邢忠民浐灞生态区管委会纪工委书记

孙琦峰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晋秦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寇雅玲曲江新区管委员副主任

刘宗峰航空基地管委会副主任

李岩航天基地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白湘霖同志兼任。

(二)职责分工

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区县政府是本辖区整治提升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餐饮业“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市级各相关部门履行督导职能,做好提升行动的督查和指导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业提升行动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信息反馈,同时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整治提升任务。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安装空调设施就餐场所的空气质量、微小气候和生活饮用水卫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工作;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对顾客用具、卫生设施进行整治提升。

工商行政部门,负责对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依法核发营业执照;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商务部门,负责规范和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提升行业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促进餐饮服务行业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环保部门,负责对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加工企业进行环保资质核准,并监督其生产行为符合环保要求;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正确处理废弃食用油脂,规范油烟排放。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违规出店、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规范门头牌匾、外墙立面。

市四城联创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爱卫健康知识,提高市民饮食卫生意识。

公安部门,负责对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督导检查

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成立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督导组,采取分片包区、责任到部门的方式,定期组织力量对所包区县、开发区提升行动进行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区县政府、开发区通报。具体督导时间由各督导组自行安排。

第一督导组: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监局。组长:冯超(副局长)

成员:市食品药监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各一名工作人员。

督导区县:碑林区、雁塔区、曲江开发区

第二督导组: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组长:吕鹏(副局长)

成员:市食品药监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各一名工作人员。

督导区县:新城区、临潼区、航空基地

第三督导组: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组长:刘希顺(副巡视员)

成员:市食品药监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各一名工作人员。

督导区县:未央区、灞桥区、浐灞生态区

第四督导组: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组长:任乃孝(副局长)

成员:市食品药监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各一名工作人员。

督导区县:长安区、蓝田县、户县、航天基地

第五督导组: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组长:高卫平(副巡视员)

成员:市食品药监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各一名工作人员。

督导区县:高陵县、阎良区、经开区

第六督导组: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组长:任永凤(副局长)

成员:市食品药监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各一名工作人员。

督导区县:莲湖区、周至县、高新区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市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提升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真抓实干,抓出实效。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百日行动”目标顺利完成。

(二)要坚持科学整顿、帮扶为主、指导提升、典型示范、促进和谐,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既要整顿问题严重的单位,更要注重规范、服务和提升,以帮扶为主,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巩固执法,做到宽严相济,群众满意。二是整治提升与便民利民的关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我市餐饮服务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措施,疏堵并举,帮扶、整改一批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

(三)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此次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促进餐饮服务单位支持和配合提升行动,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要注重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公示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现场工作会等形式,及时发布“百日行动”取得的成效及成功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餐饮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各区县、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指定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联络员。于每月15日和30日前分别上报本单位“百日行动”工作信息,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田胜利联系电话(传真):85515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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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0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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