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铜政办发〔2016〕7号 |
颁布日期:2016-03-07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政办发〔2016〕7号
关于印发铜川市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暨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铜川市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暨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
铜川市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
暨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味,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构建生态人居环境,根据《陕西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生态优先、功能完善”的原则,按照建设转型铜川、美丽铜川、健康铜川、富裕铜川的目标,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狠抓园林绿化工作,通过生态园林城市的创建,全面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保护生态环境,完善市政设施,促进节能减排,实现城市与自然、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为铜川未来发展奠定良好生态基础。
二、总体目标
2018年6月底前,建成区内各项指标达到《陕西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基本构建起符合城市生态学原理和系统科学的城市生态园林绿化体系,使城市绿地系统分布更均衡、结构更合理、功能更完善、景观更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市民生活质量提高,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得到保障。2018年底通过省级生态园林城市验收,2019年申报国家园林城市并通过验收。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城市综合管理
1.科学规划全市生态布局。结合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按照高于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充分利用自然景观和河流水系、文化资源,注重植物地带性风貌特色,高标准修订《铜川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城市绿线、蓝线并严格保护,编制《铜川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逐步形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
2.完善园林绿化管理体制机制。各级设立独立的专业管理机构,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任务“五落实”。健全绿线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养护管理、园林绿化公示、控制大树移栽、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义务植树等城市园林绿化制度,依照法律法规行使管理职能。
3.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建设和信息技术应用。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成立研究机构,近三年有园林科研项目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开展城市园林绿化遥感基础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收集我市园林绿化基础地理信息。利用现有“数字城管”信息平台,扩充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完善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对城市园林绿化信息实施动态监管,促进公众参与和社会有效监督。
4.保障绿化经费。保障绿化专项资金,近三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逐年增加;每年财政预算中专列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切实保障园林绿化日常维修养护及相关人员经费,并逐年增加。
(二)加强城市绿地建设
1.加强公园绿地建设。科学合理规划公园布局,积极推进市政公园、街头游园、社区公园、郊野公园的建设和改造提升,确保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5平方米以上,绿地率达到25%以上。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3项指标要随城市规模扩大和人口增加逐年递增,分别达到44%、38%和12平方米以上。建成大于40公顷的植物园1个,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0.06,公园绿地半径覆盖率达到70%。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达到60%以上。重点实施以牡丹园、朝阳公园、城市运动公园、丹阳湖、大唐养生园、神德寺遗址公园、药王湖、姜女祠公园、三里洞红矸山公园建设和改造提升为主的城市公园绿化建设。
2.加快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按照城市道路建设标准,高规格建设城市道路,按照“一街一景、一路一树”的原则,同步规划实施道路绿化,确保道路绿化普及率、道路绿地达标率分别达到95%、80%以上,林荫路推广率达到70%以上,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达到60%。重点实施以九州东道、华原西道、华夏南道、城市环线为主的城市道路、出入口和以长虹南路绿廊工程为主的绿道步道绿化建设,提升城市形象。推广林荫停车场,在市区内停车场尽可能补植大冠幅树木。新建停车场应建生态停车场和林荫停车场。
3.加快庭院绿化建设。在城市建设改造中,严格执行《城市建设项目绿色图章管理制度》,确保新建、改建工程项目绿地率达标,确保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和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达到95%,大力开展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活动,确保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分别达到60%以上。重点实施以锦绣新城、各新建小区单位为主的庭院绿化建设,通过拆违增绿、拆墙透绿、破硬植绿、缺株补绿、立体造绿等途径,狠抓立体绿化、庭院绿化和居住区绿化。
4.积极保护城市生态。促进城市各区域协调发展,形成良好的区域生态环境,有效保护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确保城区内80%以上受损弃置黄土裸露地得到及时适当的生态与景观修复,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达到80%,河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0%。重点实施城市外围防护绿地建设和各城区连接区域绿化,实施玉皇阁湿地保护和沮河生态修复工程,大力开展义务植树,实施植树造林工程,不间断实施“公仆林”“曙光林”建设,加强北市区直观山坡翠屏生态林地管护,增强全民植绿、护绿、爱绿意识。
(三)强化科学建设管控
1.严格执行绿地系统规划。坚决执行绿地系统规划,各项建设工程符合国家和地方绿地建设指标要求。有效保护绿化建设成果,规划绿地性质无改变。重点绿地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监理、竣工验收和审计有关规定。城市周边其他绿地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与建成区绿地融为一体。
2.推进公园规范化管理。根据公园的性质和分类,制定完善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规范,各类公园在设计、建设和养护管理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严禁在公园设立私人会所的有关规定,确保各类公园运行良好。规范管理人民公园、重兴公园、正阳公园和城市运动公园,从源头上规范神德寺公园、朝阳公园建设。发挥公园文化的社会效应,全面提升城市公园绿化综合评价值、功能评价值、景观性评价值、文化性评价值。提高自然灾害应对能力,积极推进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建设,确保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70%。
3.积极推广节约型绿地建设。有针对性地对各类绿地现状开展节约型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结合海绵城市要求,建设一批生态型、复合型、节约型城市绿地,提升绿地生态效益,城市节约型绿地建设率达到60%,近三年公园绿地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硬质铺装透水技术应用率达到50%以上。提升园林绿化中本地木本植物的应用,使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7。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立体绿化逐年增加,提升城市绿量和整体景观效果。大力推广绿化生物防治技术,使生物防治推广率达到50%。
4.加强城市历史风貌和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划定城市紫线,制定保护规划,使城市历史风貌和风景名胜区得到有效保护。对全市古树名木进行持续稳定的调查,市区内古树名木全部登记造册,定期检查和跟踪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
(四)持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1.有效控制空气污染、城市噪音。继续实施“蓝天工程”,积极控制和治理空气污染,抓好治污降霾和黑臭水体治理,确保城市年空气污染指数≤100的天数在300天以上。积极控制城市噪音,在中心城区建立有效的噪音监控体系,并通过交通控制措施将区域环境噪音平均值降至56分贝以下。加强地表水治理,确保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50%。
2.控制城市热岛效应。完善城市热岛效应监测网络,建立城市热岛效应动态监测机制,按年度发布城市热岛监测公报,跟踪研究城市热岛效应的形成机理和强度变化规律。通过城市组团规划设计、绿化隔离带设置及生态廊道建设控制,使城市热岛效应强度≤2.5℃。
3.积极保护城市湿地资源。开展城市内湿地资源普查,制定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加强市域范围内湿地资源保护工作。
(五)大力推进节能减排
1.推进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标准和节能政策措施,严格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环节管理,提高建筑节能效果,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推动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开发应用,使节能建筑比例达到35%以上,新建建筑100%符合节能标准。完成年度供热计量改造任务,新建住宅建筑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实现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大于25%。
2.推广非常规水利用和控制工业废水排放。积极推动全市重点示范片区的非常规水利用,使非常规水利用率达到20%。加大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城市工业废水处理能力,使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0%。
(六)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加强城市管理
1.着力整治市容市貌,改善环境卫生面貌。结合我市城镇巩固提升创国卫工作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改善城市市容市貌和城市景观,使市民对我市的市容评价值≥8;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回收的处理机制;垃圾箱、转运站等卫生设施齐全,城区道路、广场等卫生清扫保洁覆盖率100%,道路机械化清扫率≥35%;公厕设置达到国家城镇公共厕所设置标准。
2.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完善路面、交通附属设施、交通安全设施,提升道路质量和美化、亮化水平,确保我市道路完好率达到95%。建立各种交通方式高效协作、协调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公共交通覆盖率>35%。对城市道路重要路段、节点、交叉口的运行效率进行评估和改善,优化交通组织,缓解交通拥堵,实现城市主干道平峰期平均车速在30km/h以上。编制实施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城市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城市安全运行得到保障。
3.完善城市给排水建设。加强给排水管网建设,供水普及率达95%以上,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100%。规范建设雨水收集、排放系统,实现雨污分流,制定北市区雨污分流改造计划并逐步实施。
4.提高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加大污水厂提标改造和污水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制定切实可行、可量化的建设实施方案,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50%以上;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垃圾处理设施,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无害化等级评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开展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利用率逐年提高。
5.强化城市照明亮化和无障碍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城市亮化工程,鼓励使用绿色节能产品,逐步淘汰高耗低效照明产品,城市主、次干道及广场亮灯率达98%。统一标准,在城市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规划、建设无障碍设施,并确保相关无障碍设施管理到位,残障人士得到帮助。
(七)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1.完善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加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成区社区内的教育、医疗、体育、文化、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城市建成区内基本消除棚户区,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并实施物业管理;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城中村基本实行城市社区化改造。
2.大力推广林荫路建设。在道路建设中积极发展绿色交通,完善绿化及景观设计。行道树绿带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尽量延续,扩大绿量。行道树应选择树形美观、耐修剪、抗病虫害的树种。加大对无行道树道路改造力度,确保各类路段都有树荫,使城市道路的林荫路推广率达70%以上。逐步建设慢行交通系统,切实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
(八)加强住房保障
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加大对保障性、政策性住房的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建设力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确保保障性住房入住率达95%以上,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达100%。
城市住房、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加快建设和谐社会。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安排部署(2016年5月31日前)。各区政府、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创建实施方案,并分年度详细安排工作进度。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迅速掀起创建高潮。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6年6月30日至2018年6月30日)。对照省级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各任务部门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保证工作不缺项,限期达标;高质量编制各种创建资料;迎接省住建厅对我市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的技术调研。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迎省验收(2018年7月31日至12月31日)。根据省住建厅技术调研提出的整改意见,组织各任务部门进行整改;迎接省住建厅对我市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的验收;通过省级生态园林城市验收后,向住建部申报国家园林城市验收。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迎接验收(2019年1月31日至12月31日)。继续完善资料,巩固提升,做好住建部验收国家园林城市各项准备、迎验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市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暨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具体创建工作。各区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
(二)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各区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按照市创园办的统一部署,研究制订创建工作计划,分解细化创建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配合、多方联动、分工负责”,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将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纳入各区政府、市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评内容,严格奖惩。
(三)加大投入,落实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安排绿化专项经费,重点向城市绿化倾斜。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城市各类建设项目要将绿化费纳入投资预算,按规定建设绿地。
(四)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大力宣传城市园林绿化法律法规,通过对创建活动全过程、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社会氛围。
附件:铜川市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暨国家园林城市指标任务分解表.doc
http://www.tongchuan.gov.cn/uploadfile/file/20160311/2016031117000964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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