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4-06-1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
鲁政办字〔2014〕8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近年来,全省政务信息系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量,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随着信息化飞速发展和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信息资源、信息形态、信息载体发生了新变化,政务信息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更好发挥政务信息服务决策的功能,推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重视发挥政务信息主渠道作用
政务信息是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情况的主要渠道、科学决策的参谋助手、指导工作的有效依据,是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鲁政发〔2013〕8号)指出,要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及时向省政府反映政府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省政府领导同志掌握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依据。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各级政府领导更加需要及时了解国内外各种情况和动态,更加需要掌握大量对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信息。因此,政务信息工作必须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要按照鲁政发〔2013〕8号文件要求,把政务信息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履行报送政务信息的职责,顺应互联网条件下政务信息工作出现的新特点新变化,探索新思路,拿出新招数,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工作生机与活力,保持和巩固政务信息的主渠道地位,努力开创政务信息工作新局面。
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领导决策需求报送政务信息
坚持把政务信息工作放在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紧扣领导决策需求,突出反映大事要情,确保政务信息反馈重点与政府中心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合拍一致。主要反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动态,事关全局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重要的社情民意和基层反映的重要问题、意见建议;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里的政策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建议;创造性开展工作的特色做法和成功经验;国务院各部门关于重点工作、重大情况的分析预测和政策建议;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供借鉴的新思路、新政策和新举措。
三、准确把握政务信息报送质量要求
(一)坚持及时、准确、全面、规范。及时,即增强时效观念,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坚持政务信息优先于新闻媒体的原则,保证信息时效性。准确,即加强分析研判,反映工作进展和成绩要恰如其分,反映困难和问题要客观实在,确保信息真实性。全面,即坚持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提供信息,点面结合,防止以偏概全,保证信息完整性。规范,即严格政务信息的搜集、编辑、审核、报送程序,所报信息应背景清楚、文题相符、逻辑严密、条理清晰、表述规范。
(二)坚持实事求是、喜忧兼报。在全面报送各类政务信息的同时,加大问题类信息报送力度,把握好报送内容和角度,重点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执行中央和省里决策部署遇到的困难,需要国家和省里层面研究解决的政策事项,为领导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提供重要参考。
(三)坚持“短、实、新、活”的优良文风。篇幅要简短精炼,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重要动态信息原则上控制在300字以内,重要经验、问题建议信息原则上控制在2000字以内。内容要具体翔实,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据,多用数据和事例说话。观点要富有新意,大力挖掘报送特色信息、亮点信息,力戒“平、散、浅”。语言要生动鲜活、有现场感,力求朴实通俗、原汁原味地反映基层的意见建议。
四、不断拓宽政务信息收集渠道
要构建覆盖广泛、布局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信息网络,拓展信息服务广度和深度。加强对县(市、区)政务信息工作的指导,发挥好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工作直接联系县(市、区)网络年会作用。省政府办公厅每年根据考评结果对联系县(市、区)实行动态管理,并逐步扩大直报范围。市、县(市、区)和省直各部门要选择重点企业、园区、市场和乡村等作为信息直报点,建立信息报送“直通车”。积极搭建与研究机构、咨询机构、社情民意调查机构及有关专家学者的对接联系渠道。重视从互联网搜集信息线索,深入挖掘有价值的信息。
五、积极开展信息调研
要积极走出去开展“短、平、快”式的调研,撰写情况真实、内容鲜活的调研信息,促进信息、调研融合发展。精心研究信息调研选题,重点关注经济运行动态和社会热点等预警类信息,着力在抓问题、拿建议上下功夫。要经常深入田间地头、工厂车间、项目工地和市场、村居、农户,了解基层和干部群众的真实情况和想法,获取第一手资料。善于运用问卷调查、统计调查、抽样调查等方法,提高调研效率和科学性。信息调研工作要制度化、经常化,力求多出调研成果、有更多调研成果进入领导决策。
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
(一)落实信息报送制度。要将信息报送责任分解落实到科(处)室和个人,鼓励、支持各地各部门将信息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各市、县(市、区)和省直部门每月至少报送2篇调研类信息。各部门要加大专报类信息的报送力度,联系县(市、区)以报送专报类信息为主。
(二)落实信息审核制度。上报政务信息必须由办公室(厅)负责人、重要信息要由市、县(市、区)和省直部门分管信息工作的负责人审核签发,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准确无误。
(三)建立约稿调度制度。定期下发政务信息报送要点,每周研究提出一批重点题目,有计划地搞好信息报送。对省政府办公厅的重要信息约稿,受约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必要时组成起草(调研)小组,按照内容、时限要求上报。
(四)坚持反馈考评、表扬奖励制度。完善政务信息质量评价办法,及时反馈政务信息采用和领导批示情况。坚持月通报、季分析、年终考评等制度,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政务信息予以表扬奖励。
(五)完善业务培训、工作交流制度。采取适时举办政务信息工作培训班、以会代训、以干代训等方式,不断提升信息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加强政务信息系统内沟通联系,建立健全相互交流学习机制。
七、大力抓好政务信息工作队伍建设
要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熟悉政府工作、具有较好综合分析及文字表达能力、思想敏锐、吃苦耐劳的信息工作队伍,并保持队伍相对稳定。要多为信息工作人员提供教育培训、挂职锻炼、跟班学习、外出调研机会,加大培养和使用力度,从政治、工作、生活上关心支持信息工作队伍,为其提高业务水平搭建平台。信息工作人员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文风,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着力提升正确把握大局的能力、准确领会领导决策需求的能力、快速捕捉信息线索的能力、深入调研挖掘特色信息的能力。
八、努力提高技术和经费保障水平
要把政务信息工作纳入政府信息化建设规划,完善市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省直部门到所属下级单位互联互通的信息传输网络,打造信息传输和处理的数字化、网络化、一体化平台,建立完善信息资源数据库及其管理系统。加快完善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信息监测、收集、加工技术手段,为信息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移动办公、音像采集等设备。支持信息工作部门运用现代科技成果创新服务内容和载体。将政务信息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发展、财力增长逐年增加,促进政务信息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九、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定期听取政务信息工作汇报,为政务信息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分管负责同志要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室(厅)是政务信息工作的责任主体,分管信息工作的办公室(厅)负责同志要经常带领信息工作机构研究工作思路,抓好督导落实。要认真落实信息工作人员列席本级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及其他重要会议,阅读重要文件,参与领导同志调研活动等规定。上级政府信息工作部门对下级政府和本级政府职能部门的信息工作负有业务督导责任,要及时指导和督促做好信息工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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