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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政府 文号:宁政〔2009〕6号
颁布日期:2009-02-02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政〔2009〕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现将《西宁市人民政府200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二月二日

西宁市人民政府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也是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年。

2009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体会议和市人大十四届五次会议的要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消费、重民生的工作主线,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发展能力,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强化城市建设增强服务功能,重视环境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加强社会建设改善民计民生,努力在应对挑战中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8%和9%;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6%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今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做深做细项目工作,努力扩大投资规模

(一)精心谋划项目。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把握国家和省上资金投向的变化,加快编制和实施一批打基础、谋长远、得民心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产出性项目和民生项目。借助外力提高项目规划、设计和论证水平,重点选择基础设施、生态建设与保护、特色优势产业、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项目,强化投资力度,扩大建设规模。同时,积极储备一批后续项目,既注重规划枢纽性、基础性、网络化的公共服务项目,又注重策划科技含量高的产业项目。(市发改委、市经委、各区县政府)

(二)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国债资金和各类专项资金的落实,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拓展各类融资平台,引导银行加大信贷投入;有效利用资本市场,推进企业直接融资;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拓宽民间投资渠道和领域,为项目提供资金保障。加强项目资金监管,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杜绝工程腐败现象,提高投资效益。(市发改委、市经委、各区县政府)

(三)全力抓好项目落实。完善项目建成投用一批、开工建设一批、前期突破一批的梯次开发机制,抓好项目各个工作环节的落实,加快项目进度。抓紧各类项目进展情况的排查,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对开工准备已经就绪的项目,帮助落实业主和资金,创造条件;对前期工作不充分的,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力争列入国家、省上重点项目计划。(市发改委、市经委、各区县政府)

二、扎实做好“三农”工作,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加快建设优势产业带,抓好“菜篮子”工程建设,发展和提升以蔬菜、养殖为主的设施农牧业,年内新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15万亩,新建日光节能温室5000栋、牲畜暖棚3000座;围绕发展特色农畜产品,进一步在精深加工上下功夫,重点培育技术起点高、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提升油菜、蚕豆、马铃薯、牛羊肉、乳制品、绒毛、沙棘等产品加工档次。加强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建设,集中建设一批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和冷藏保鲜库。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不断健全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市农牧局、各区县政府)

(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盘道水库灌区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统筹建设一批农村水、电、路、沼气、太阳能灶等项目,解决8万人、6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安全问题,建成农户沼气池11120座,新建农村公路185公里,硬化村道300公里。高标准建设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努力为农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综合式的服务。(市农牧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

(六)统筹城乡经济发展。一是推进“三个集中”,做好项目布局规划,推进产业向园区集中;因地制宜建设农民新居,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鼓励农民通过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使土地向经营大户集中。三县各选择1?3个条件较好的村,进行“三集中”试点工作。二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完成150个村的规划编制,抓好三县新农村典型村建设,力争到“十一五”末每个乡镇建成3?5个典型村。三是加大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异地扶贫力度,强化社会帮扶、对口帮扶、村企共建等措施,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解决54个村、4.5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市发改委、市农牧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区县政府)

(七)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坚持就近就地转移劳动力,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积极探索城乡劳动力一体化培训的新路子,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农牧业科技培训工程”、“雨露计划”,加强务工农民技能培训,推动技能型农村劳动力稳定输出。年内培训农村劳动力1.5万人,转移就业30万人次,其中新增长期稳定就业2万人。(市农牧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区县政府)

三、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提升特色产业发展层次

(八)着力提升特色产业层次。一是按照产业集中、产品延伸、资源综合利用的要求,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产业链向下延伸,鼓励生产制造企业从单纯的加工环节向技术创新、产品研发等环节延伸,培育新型产业,形成一批新的主导产品,提升产业竞争力。二是抓好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新能源产业要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发电、动力锂电池等项目;新材料产业要重点发展铜箔、铝箔、轻金属合金材料等项目;装备制造业要提升改造传统数控机床、环卫设备、石油机械等行业;高原特色动植物精深加工产业要大力发展中藏药、生物制品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民族特色产业要推进藏毯、民族服饰等扩大产业规模。三是不断完善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园区发展空间,为大项目落地创造条件;加快建设三县工业园区,发展协作配套的特色中小企业,发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农畜产品加工等产业。(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科技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区县政府)

(九)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引导和支持企业把技术改造同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结合起来,增加技术创新投入,提升行业整体水平和产业竞争力。依托骨干企业,突出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的自主创新,集中力量研发和突破关键技术,努力培育市场前景好、产业关联度大的拳头产品。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通过发行债券、企业上市等方式,开展直接融资,多渠道引进资本和项目,实施资产重组,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科技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区县政府、市城投公司)

(十)全力支持企业健康发展。认真落实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正常生产。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规模,加大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适时调整产品结构,抓紧技术改造和扩能升级,通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增强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市发改委、市经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区县政府)

四、突出旅游业龙头作用,推进服务业再上新水平

(十一)着力提升旅游业档次。继续围绕建设高原旅游名省的目标,打造环西宁“中国夏都”旅游圈。加快旅游资源的开发、整合和优化,加强重点景区建设,不断完善和丰富塔尔寺、丹噶尔古城等旅游景点的基础设施和历史文化内涵。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健康旅游、商务旅游和乡村旅游,满足不同群体的旅游需求。全力抓好旅游商品市场建设,建成昆仑玉加工园区和珠宝玉石一条街,加快青海虫草国际交易中心建设,支持发展一批具有地方资源优势和民族特色的旅游商品。推动旅游企业联合重组,集中打造1?2家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大力开发会展资源,吸引全国各地、各行业来西宁举办会议,形成会议经济辐射带动效应。力争旅游业总收入增长20%以上。(市旅游局、市文广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各区县政府)

(十二)不断提高服务业水平。认真落实有关财税、信贷、土地等政策,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发展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培育物流市场,加快朝阳铁路物流中心、建国物流中心、青海物产建材商贸城等项目建设。把握居民消费层次升级需求,拓展新型服务领域,提高生活性服务业水平。加快农副产品市场升级改造,抓好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建设,改造新建8个标准化农贸市场。抓好中下南关、商业巷步行街等商业街改造提升,在每个城区打造1?2个精品商业街。大力发展金融、保险、中介、信息等新兴服务业,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市经委、市规划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供销联社、各区县政府)

(十三)积极扩大社会消费。进一步强化消费拉动作用,研究制定鼓励和促进居民消费的具体政策措施,发展和完善消费信贷,积极培育住房、汽车、旅游等新的消费热点,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落实“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推进连锁经营向农村延伸,便利农民消费。(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供销联社、各区县政府)

五、积极塑造城市特色,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

(十四)进一步提升城市规划水平。按照“城市要有特色、建筑要有个性、市民要有精神”的要求,加强对西宁城市特色、历史文化传统等方面的研究,高起点、高标准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充分发挥规划的宏观指导作用,引导城市科学发展。编制好区域综合交通规划、给排水专项规划及城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进一步提高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科学性和严肃性。注重挖掘和弘扬西宁城市文化内涵,做好城市标志性建筑的规划、设计、选址等工作,使每个区都有几个独具特色的标志性建筑,彰显西宁城市建筑设计的唯一性。(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各区县政府)

(十五)加快城市建设步伐。集中精力抓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一是围绕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旧城改造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大拆迁工作力度,年内完成拆迁面积100万平方米,为城市开发建设创造基础条件。二是切实加快海湖新区开发建设,在抓紧续建工程建设进度的基础上,开工建设海湖体育中心主体育场、海湖中心广场、夏都会议中心、通海桥以及湟水北路、文亭路等重点工程。三是继续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抓好祁连路、南山路、五四西路等市区道路整修工程,增强城市主干道与次干路及支路间的连通性。配合省上做好西过境高速公路、青藏铁路西格二线、兰新铁路第二双线、西宁机场二期扩建等工程建设。四是加强重点基础设施改造,实施北山危岩体综合治理工程,抓好大十字地下商业街人防工程、火车站及广场改造、主要街道电力线入地等工程建设。加快19个城市片区景观改造步伐,确保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重点做好周家泉、建国南路等片区改造,打造富有特色的宜居小区。五是继续抓好纺织南路、朝阳一巷等40条小街小巷改造,不断改善市民出行条件。做好西关大街、南北大街、小桥大街、建国路、胜利路综合整治,加快城市主要建筑楼体粉饰和亮化,实施重点片区“平改坡”工程,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局、市房产局、市人防办、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各区县政府、海湖新区管委会)

(十六)扎实推进城市创建工作。巩固和发展创卫成果,推进创卫攻坚,加大环卫保洁设施、背街小巷整修、旱厕改造等方面的投入,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坚决防止垃圾死角反弹,千方百计解决创卫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强城乡造林绿化工作,抓好城区绿化小区和街景小品建设,提高绿化建设水平;按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准和要求,不断改善能源结构,加大污水、垃圾、工业污染物处理力度,加强空气环境综合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城市环境质量。通过坚持不懈地努力,确保年内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创建国家绿化模范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取得实效,以创卫等各类创建活动,促进全市文明程度大幅提升,向全国文明城市目标迈进。(市爱卫办、市卫生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区县政府)

(十七)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按照建设现代文明城市的要求,强化各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能,整合城市资源,建立城市管理数字化网络,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继续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制止不文明行为,创造安全、便捷、舒适的城市环境。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加大交通执法力度,促使城市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着眼长远,抓好高容量、立体式停车场建设,缓解停车难的问题。加快公交事业发展,发挥公共服务功能,逐步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进一步做好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城市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区县政府)

(十八)加快城镇化步伐。坚持统筹规划,大力推进城镇体系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抓好三县县城扩容提质,加快中心镇、一般乡镇和中心村规划建设,形成经济分工有序、功能优势互补、空间布局合理、整体结构协调、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县域城镇体系,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市规划建设局、各区县政府)

六、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十九)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启动大南山生态绿色屏障二期工程,抓好远山经济林建设,年内营造经济林1万亩,实施杨沟湾景区红叶谷生态园、九眼泉观光体验公园和塔尔山运动体验公园建设项目。认真实施“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工程、沙棘基地建设等项目。切实提高造林质量,完成人工造林9.6万亩,封山育林27万亩。以城市绿廊通道建设为主线,通过城市公园、街道及广场绿化,海湖新区湿地公园、火烧沟整治、北山危岩体综合治理及景观林带建设,营造富有活力的城市绿地系统。(市林业局、海湖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

(二十)抓好河道水系整治。加强南川河、北川河、西川河水源地保护,实施封山育林、退耕(牧)还林(草),保护河流沿线生态湿地,涵养水源。加大市域内河道水系整治力度,提高防洪标准。实施南川河、西川河净化治理工程,改善沿岸景观。抓好北门泉、药王泉的开发与保护。加快建设第三污水处理厂、三县污水处理厂和城市供排水管网改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新建污水配套管网35.1公里,新建及改扩建供水管网61.6公里。加快小流域治理,治理水土流失80平方公里。(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区县政府)

(二十一)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快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实施方案的报批进度,争取尽快实施。加大国家节能减排资金争取力度,新上一批节能减排项目,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抓好城区遗留铬渣治理等项目。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宁静”工程,加强空气质量检测,采取积极有效的空气治理措施,抓好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和煤烟型污染治理,年内改造燃煤锅炉250台(356蒸吨)。重点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87%以上,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80%以上。(市经委、市环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区县政府)

七、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开放型经济发展活力

(二十二)继续深化各项改革。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做好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对已经取消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再取消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步伐,建立有利于新闻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监督考评、巡查监管、奖惩激励和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创卫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促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税收收入管理,认真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继续深化企业改革,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优势企业以资产、资源、品牌为纽带,加大兼并重组力度,利用有效资产稳定生产和就业。投资体制改革,健全和严格市场准入机制,完善统建制和代建制相结合的建设管理模式。深化农村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承包经营权,完善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支持农民通过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市编制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人事局、市文广局、市爱卫办、市卫生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农牧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区县政府)

(二十三)继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扩大对外宣传,推进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外交流合作,办好“青洽会暨郁金香节”、“藏毯展览会”等大型经贸活动,从整体上提高西宁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围绕优势产业、高新技术、生态保护建设等,加强项目推介,引进一批能够带动产业链延伸、带动循环发展、带动发展方式转变的龙头产业项目,年内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10%以上。积极促进和扩大对外贸易,推进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开展多形式的国际合作,扩大高原特色农畜产品和民族用品出口,拓展国际市场。(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经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区县政府)

(二十四)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认真落实省、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服务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融资担保平台建设,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尊重和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使非公有制经济在扩大规模、做大总量上取得新突破。(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工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区县政府)

八、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二十五)完善就业创业环境。发挥好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千方百计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增长,城镇新增就业2.4万人。建立动态管理、动态援助机制,增加小额贷款规模,加强对城镇特困家庭成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2万人、“4045”人员就业2000人。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工作,支持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尽量不裁员。进一步开发更多的公益性岗位,多安排困难群体就业,积极支持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加快构建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平等竞争、充满活力的创业机制,以创业促进就业。(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农牧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区县政府)

(二十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将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结合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破产企业危旧房改造,通过集中新建、普通商品房小区配建等多种形式,年内开工建设廉租房2000套,改造企业危旧房10万平方米。改造农村危房1500户,逐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市经委、市农牧局、市民政局、各区县政府)

(二十七)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医保、低保、城镇养老保险标准和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标准,逐步满足城乡不同层次群众的保障需求。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标准增长机制和应急临时救助机制,完善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和分类施保办法,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加快解决被征地农民和进城务工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农民保障水平。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与财政补助水平,适当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农牧局、市民政局、各区县政府)

(二十八)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和安全生产。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标准,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行严格的食品安全质量追溯、召回、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对交通、矿山、化工等行业的安全监管力度,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农牧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检局、市药检局、各区县政府)

九、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努力扩展基本公共服务

(二十九)继续推进科技创新。重视科普基地建设,不断加大应用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推广力度,通过技术项目引导,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不断增强各个领域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更加注重科研项目和科技领军人才的引进,完善吸引高端创新人才的机制和政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各区县政府)

(三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研究实施素质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文明行为的养成教育,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增加教育投入,配置优质教育资源,集中力量抓好湟川中学、西宁世纪职业技术学校、西宁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等示范学校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10所城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26所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大力发展各类职业教育,坚持职业教育统筹培训,推进东西部、城乡、校企联合办学,提高职业教育的规模和效益,特别要培养一大批农村实用人才。加快发展高中教育,缓解资源不足和择校压力。(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三十一)切实保障群众健康水平。继续抓好城乡居民健康教育,搞好保健预防,倡导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快捷、价廉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启动建设市第一、第二人民医院综合诊疗大楼工程,建设20个城镇居民医保定点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进一步提高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有效防止重大传染性疾病发生。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各区县政府)

(三十二)繁荣文化体育事业。扎实推进“文化西宁”建设,抓好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进村入户、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提高广播、电视和网络进村入户的覆盖率,完成10个乡镇文化站和30个村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全面启动文化产业园项目,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古迹保护开发力度,落实好文化“五个一”工程建设,打造文化精品,不断提高文化产业的效益。继续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市文广局、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各区县政府)

(三十三)不断推进社区建设。继续加大投入,搞好办公用房和居民公益服务设施建设,改善社区工作环境,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进一步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功能和作用。搞好社区服务示范小区试点工作,重点开发便民服务、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等项目,切实提高为居民服务的水平。(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十、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三十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在市民中倡导学习意识、公德意识和科学、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方式,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培养和塑造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文明市民,展现西宁人的精神面貌,努力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使各族群众更加自觉地树立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更加自觉地展示包容诚信、务实创新的西宁精神。(市文广局、各区县政府)

(三十五)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继续以创建“星级达标”评比活动为载体,推进厂务公开工作逐步向民营企业延伸。不断深化村务公开工作,提高“示范点”创建水平。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下大气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各区县政府)

(三十六)完善社会管理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政府应急指挥中心,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及社会安全等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积极推行信访代理服务制度,健全维护群众权益的各项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依法管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平安寺院”创建活动,维护正常的宗教秩序,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认真做好“双拥”工作,积极开展军民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综治办、市民委)

(三十七)抓好为民和为农民办实事项目。继续加大对农村经济发展、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和人居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抓好10大类50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新农村建设10项实事工程。(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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