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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交通局关于西宁市畅通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政府 文号:宁政〔2009〕41号
颁布日期:2009-04-17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西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交通局关于西宁市畅通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2009〕4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市交通局关于《西宁市畅通交通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四月十七日

西宁市畅通交通实施意见

(市交通局二00九年四月)

为提高市区道路通行能力,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全力打造“畅通西宁”,结合西宁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畅通交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交通难以满足区位特点和城市规模发展需求

随着西宁市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城市人口逐年增长,交通流量快速增长,受城市东西川和南北川“十”字形带状布局的限制,城市道路网密度偏低,总体建设水平相对滞后,配套建设用地不足。同时,西宁机场旅客吞吐能力和增长率排名较低、境内铁路运力有限,加剧了公路运输负担,城市发展与交通供给之间不相协调的问题日益突出,阻碍了城市交通畅通功能的发挥。

(二)道路网总体建设水平相对滞后

城市路网级配不利于机非分流和不同类别道路系统交通功能的发挥。干道分布较为密集,路网成网率明显偏低,断头路较多,交通运输效率不高。“四横十一纵一环”的交通网络还没有完成形成,影响了路网调节和补偿能力的发挥,不能为城市交通管理、缓解交通拥堵状况以及促进城市健康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三)道路功能层次不清

城市干道系统中没有明确界定过境、客运、货运交通的道路功能,造成过境交通穿越市区、商业性道路承担客货交通运输,各类专业市场和长途客运站集聚市区,成为制约交通畅通的因素。

(四)交通管理队伍力量薄弱

全市公安交警部门警力不足,通过招收协警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警力薄弱的现状,但见警率仍然偏低,无法从管理上满足城市交通发展需求。

(五)公交线路布局不合理,出租汽车平均空驶率较大

目前全市有公交营运线路61条、线路长度951公里,线网密度12.7km/km2,部分公交线路运距较长,非直线系数较大,重复系数较高,增加了道路交通负荷,缩小了公交服务范围。全市有城市出租汽车5116辆,万人拥有量45辆,超出规范的合理拥有规模,且平均空驶率较高,出现出租车运营时乱停乱放、违章拉客、违反交通规则等现象。

(六)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加剧了城市道路通行负担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长,在提高城市的机动化水平、刺激客货运输量增加的同时,加剧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造成交通事故增多,交通公害严重和能源浪费等。

(七)静态交通设施缺乏

市区内停车场地少,城市机动车辆快速增加,市民停车不便和背街小巷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较为突出。在宾馆、商场、医院、购物中心等繁华地带停车设施不规范,严重影响车辆的通行。

公交场站不足问题较为突出,西宁市现有公交场站5处,停车场面积73900?。全市现有114个首末站,有79个首末站无回车场地;现有公交港湾51处,其中23处不能正常使用;公交设施建设用地仅为58.5?/标台,达不到规定指标200?/标台,55条线路计1525台车辆沿街停放和占用人行道停放。

(八)交通管理手段落后,运营效率较低

西宁市主要道路交叉口基本采用了信号灯进行交通管理,部分交叉口设置了电子警察装置,灯控设施缺乏线控、面控等先进的交通管理手段与设施,但城市交通流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较为粗放,单行、限行、斑马线、禁左等行之有效的交通管理与组织手段应用缺乏,小循环、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较少,大转盘、断头路、无信号灯交叉路口等较多,公铁平交道口长期得不到立交改造等原因加剧了交通拥堵,需要通过合理设置交通设施等措施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

(九)其它因素导致的交通拥堵

一是城市道路破损后的正常维修,以及自来水、下水道、天燃气管道、地下电缆、光缆通讯等各种设施修建影响道路通畅。二是冰冻雨雪自然灾害造成车辆难以行驶。三是汽车(摩托车)修理业、加工业、洗车等占道经营现象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畅通。四是全省各州地人员、车辆大量涌入西宁,加重了城市道路承载负荷和停车难的问题。五是大型施工用车逐年增多,行驶干道未进行合理分流。

二、畅通交通的目标

实施“畅通西宁”工程是改善城市交通、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提升城市文明品位、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展示城市文明风采的重要窗口,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发挥道路资源潜力、加强交通管理、畅通西宁交通和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结构,缓解交通拥堵,提高通行效率,努力实现“文明交通,和谐交通、畅通交通”具有重要的意义。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本着“系统推进、分期实施”的原则,加大疏“堵”和治“乱”工作力度,达到“近期显著缓解、中远期基本解决”的工作目标。

(一)近期目标:在4个出入口规划建设客货运输综合枢纽站和大型停车场,逐步提高道路交通通行能力,设置科学合理的交通信号管控措施。机动车平均车速达到40公里/小时,平均行车延误小于20秒/公里。公交分担率增加3-5个百分点,公交运行速度提高15%。主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章率分别达到95%、90%、80%以上。

(二)中远期目标:在继续完善和加强市区交通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基础上,加快对《西宁市轻轨交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城市交通形成以公交车为主、轻轨交通为辅、出租汽车为补充的客运体系,实现主次干道畅通无阻、停车秩序有效改善、交通事故稳中有降、群众出行更加安全、便捷的目标。

三、畅通交通的主要措施

围绕畅通交通的目标,从解决城市发展进程与交通供给不相协调,路网现状和交通基础设施、管理手段、秩序治理方面与城市交通发展不适应的的主要问题入手,科学规划,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规划编制和建设,确保畅通发展

1、根据《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西宁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城市特点和道路交通组织状况,编制《西宁市综合交通规划》、《西宁市道路交通网络规划》等指导交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协助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2、根据《西宁地区交通体系“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要求,制定《西宁市公路运输枢纽规划》,在西宁市东、西、南、北四个出入口,建设公交客运场站枢纽、公共停车场、城乡交通一体化结点、物流中心等综合交通枢纽,成为各种交通方式接驳换乘的接口。(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协助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3、在建设大型建筑项目前,对周边交通环境、停车场、车辆安全通道、路网局部状况等影响交通组织的因素,要进行全面地论证、评定、修改和补充。(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协助单位:畅通西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将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作为新建居住小区、开发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一项内容,开工前须经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进行规划前置审核,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对已投入使用的公交基础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对未按规定配建及设计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不予开工、不予验收。(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协助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5、根据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要以划拨的方式供地,不得随意挤占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或改变土地用途。对其它用地,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方式配置土地资源,并在征地、土地供应方面给予优先考虑。(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协助单位:市交通局)

6、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根据规划断面修建路幅宽度,提高通行能力。沿街两侧修建办公楼居住小区等建筑时,退后红线区域要根据城市停车场规划确定合理的停车区域,以适应机动车日益增长的需求,确保中远期交通通行与道路承载相适应。(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协助单位:市公安局)

7、制定并落实《西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等静态交通管理政策,逐步建立科学的动静态交通管控体系,确保城市交通有序、和谐、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协助单位:市公安局)

8、根据规划要求,制定打通断头路,优化道路网络、合理分配主次干道和支路交通流的具体方案,有计划地加大对全市断头路、十字路口大转盘、公铁平交道口的改造力度。(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协助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

9、对全市新建、改(扩)建城市道路和居民小区、开发区预留足够的公交车停车场地和建设标准的公交车停车港湾。(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协助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公安局)

10、加大公共场所的停车场库配建力度,增加社会车辆和出租汽车停车泊位供给量,重点在城市临街开发建设大型建筑和交通负荷较大的“北山家居市场”、“海湖路蔬菜水果批发市场”等大型场所,修建配套的大型地上和地下立体式停车场,逐步减少和消除占道停车、乱停乱放现象,缓解停车难问题。(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协助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11、在条件具备的公交站点设置公交车候车通道,引导和规范乘客的候车和上下车秩序。(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协助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公安局)

12、制定《西宁市轻轨交通规划》,进行轻轨空间整体布局,预留停车场用地,远期形成以公交车为主、轻轨交通为辅、出租汽车为补充的城市客运交通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协助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二)加强交通管理,完善交通设施

1、加强公安交通队伍建设,缓解警力薄弱现状,保证警力配备满足城市交通管理需求。(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协助单位:市公安局)

2、协调取消兰西高速(小峡口?朝阳立交段)和西塔高速公路城南收费站,作为城市快速路使用,以缓解祁连路和南川东路交通压力,使同仁路高架桥至朝阳立交主干道与兰西高速(小峡口?朝阳立交段)形成环线,以分流城市交通流量。(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协助单位:市规划建设局)

3、合理采集交通流量、流速,在人流、车流密集的道路和交叉口科学设置人行道、单行道、禁左标志、小循环车道、公交专用道等交通标志标线。(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4、在城市主要干道、商贸繁华街道设置中心隔离设施和人行道隔离护栏,在五四大街商业巷、南山路小学等人流密集处建设行人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避免人车混行,保证道路交通有序畅通。(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公安局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5、控制和限制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厢式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人力三轮车等部分车辆通行线路,科学合理的解决噪声大、污染重、扰乱正常营运市场秩序等问题。(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协助单位:市农牧局)

6、对客运班线车辆路面揽客、大型机械车辆和货运车辆占道停放进行清理整治。(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协助单位:市交通局)

7、对易发生交通拥堵的路口、路段、交叉口优化信号配时,合理组织交通流,提高城市路网通行能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8、整合各类交通信息,通过媒体及时向交通参与者发布道路交通流量、行驶车速、路段堵塞程度、交通事故、道路施工、交通管制等出行信息。(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9、强化并完善交通指挥中心相关管理系统建设,切实提高交通指挥控制中心指挥、调度、控制能力,提升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与指挥能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0、对华联超市、义乌商城、西宁书城、纺织品大楼、火车站、汽车站及小桥、海湖路批发市场及各大酒店、商场、人行道马路临时停车场、公交车港湾停车场等进行清理整顿,并科学利用城市道路闲置地段、城市闲置土地、断头路、沿街宾馆酒店等门前宽阔地带,设置机动车临时停车点并加强管理,以解决出租汽车、校车、急救车、商铺门前装卸货物和公共服务性等车辆的停放问题。(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协助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

11、按照机动车不同车型、车种,以本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辆、省内外外阜车辆、农机登记车辆、过境车辆来划分,规定具体明确的通行路线,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三)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创建畅通绿色通道

1、对不具备划分公交专用道、交通流密集度高的路段设置单行道,公交车辆双向通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协助单位:市交通局)

2、开展公交线路和站点的调整工作,进一步优化公交线网布局,调整和迁移公交站亭,新建、改造公交港湾式停靠站,科学配置运力,以解决繁华街道公交线路密集、班次密集、站亭相对、站点靠近路口等问题,达到提高运营效率,减轻道路负荷的目的。(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协助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公安局)

3、继续深化公交运营秩序和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站外停车、前压后赶等行为,同时开展以“畅通西宁”为主题的文明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4、大力发展农村客运,拓展公交服务范围,稳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提高公共交通的吸引力和分担率。(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协助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湟中、湟源、大通县政府)

5、利用科技化管理手段,积极推进路面视频信息资源共享、GPS全球卫星定位调度和信息发布系统的运行管理,对公交车、出租汽车、客货运输车辆、出租汽车呼叫定位服务实行动态运行监管,逐步推行城市客运一卡通。(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协助单位: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四)规范市场秩序,强化监督管理

1、对汽车(摩托车)修理业、加工业、马路洗车等占道经营现象和道路沿线商店门口的占道摆摊、设点、挤占人行道等现象,制定清理整治的具体方案,对占道经营业户严格市场准入,对不具备开业条件的市场主体进行清理和取消。(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协助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

2、抓好对城市道路占用和挖掘的审批、管理,减少因路面施工带来的交通拥堵。(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协助单位:市规划建设局)

3、加大对汽摩配件市场的监管力度,将汽摩配件市场和城郊结合部维修点做为重点,开展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和商品质量及来源合法性的检查,依法惩处经销假冒伪劣汽车配件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的汽车维修点、改装点。(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协助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

(五)开展宣传教育,增强畅通意识

1、开展上街宣传活动。公交公司组织交通秩序协勤员,到公交港湾、十字路口斑马线、酒店、商场、学校等人流、车流密集路段执勤疏导,发动社会广大力量积极参与“畅通西宁”活动,努力改善畅通环境,营造畅通氛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协助单位: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2、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落实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责任,组织交通志愿者设立交通公益宣传岗位,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协助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各区政府)

3、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网络,通过设置宣传橱窗、开展巡回文艺汇演、创建交通安全学校、宣传教室、宣传站,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率。同时,加强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交通安全宣传固定专栏和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等建设,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协助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各区政府)

4、通过组织开展各类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城乡居民、务工人员、中小学生和机动车驾驶人等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协助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各区政府)

四、畅通交通的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成立市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畅通西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畅通西宁”工作,市公安、规划建设、交通、城管执法、发改委、财政、工商及各区县政府等地区和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建立统一、高效、规范、科学的工作机制,重点解决长效管理问题,通过完善管理制度,确保措施明确,责任到位,持续发展,逐年提高。

2、强化措施,全面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深入动员部署,层层分解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领导小组要创新宣传手段,加强对实施“畅通西宁”工作目的意义等的宣传,全力营造“人人关注城市交通、人人遵章守法”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不断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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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31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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