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黄政办〔2015〕52号 |
颁布日期:2015-06-24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2015年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2015〕52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黄南州2015年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6月24日
黄南州2015年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5〕32号)精神,切实加强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就业能力提升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劳动力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培训方案。
一、总体任务
2015年全州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坚持以市场用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能力素质和职业技能及创业能力为核心,以实现稳定就业为目标,紧紧围绕促进生态建设、促进就业创业、促进提高生产和经营技能,面向新型职业农牧民、异地搬迁劳动力、三江源生态保护实验区劳动力、城镇化(转户)农牧民、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结合市场需求,创新培训方式,落实培训责任,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年组织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11276人(次),其中:农牧区劳动力10506人(次),城镇劳动力770人(次)。
二、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分为一产农牧业生产技术培训和二、三产就业技能培训两大类,包括三项:农牧技术培训、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贫困农牧区劳动力技能培训(详见附件1)。
(一)一产农牧业生产技术培训。针对农牧区劳动力,重点突出特色农牧业发展需要,提高农牧民特别是新型职业农牧民农牧业生产专业技能、农牧业经营管理和社会服务能力,全年培训5606人(次)。
农牧技术培训。以提高农牧民科技素质、专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为核心,依托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牧职业院校、农牧科技推广机构和残疾人培训机构,采取集中教学、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对农牧民进行系统的生产技能培训。
(二)二、三产就业技能培训。针对城乡各类劳动力,坚持市场调节、政府促进、供需对接,以就业为导向,着重提升城乡劳动力就业竞争力和创业能力,支持企业提高新招用及在岗职工技能水平,全年培训5670人(次)。
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围绕促进就业,结合企业用工需求和未就业人员培训意愿,以各地产业发展需要的技能工种和创业指导为培训内容,按不同工种规定的培训课时,对城乡各类未就业群体,包括退役士兵、残疾人开展培训。
贫困农牧区劳动力技能培训。针对促进贫困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以提高贫困农牧民就业能力为主,实施职业教育和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及“雨露计划”,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三、培训重点
为确保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全面落实,做好重点群体的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突出抓好8个培训重点(详见附件2)。
(一)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以青年农牧民为重点,开展生产经营性农牧民重点及系统培育、专业技能型农牧民培育和社会服务型农牧民培育,通过培训使学员成为当地农牧业生产技术使用和推广的骨干。
(二)草原生态管护员技能培训。面向草原生态管护农牧民,以鼠害防治、荒漠化治理、防火等草原管护技能为主要内容,采取岗位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通过培训使学员能够胜任草原生态管护岗位。
(三)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含进城创业青年农牧民创业培训)。围绕促进城乡劳动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将准备创业和创业初期的城乡劳动力纳入培训范围,开展“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创业培训项目,进一步激发有一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劳动力的创业意愿,掌握开办企业、自主经营需要的基本程序和经营管理知识,提高创业能力;帮助创业初期的创业者,改善企业经营,扩大企业规模,带动更多劳动力创业就业,培训后创业率达到30%以上。
(四)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按照省政府实施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的要求,组织开展能力提升、岗前素质、自主创业培训,及转变择业观念的宣传教育,通过培训提升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到各类用人单位竞争就业和创业的能力。
(五)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含贫困农牧区劳动力技能培训和青年农牧民就业培训)。围绕促进全州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结合就业市场需求和农民工培训就业意愿,按照不同工种规定的培训时间,依托“三基”建设、农牧民党员双育工程,动员农牧区党员带头,对转移就业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培训后当期就业率达到75%以上。
(六)三江源区城乡劳动力促就业培训。围绕生态保护建设,结合三江源区产业发展和城乡劳动力就业培训的实际需求,侧重旅游服务、民族工艺品加工、交通运输等当地产业发展相关工种,突出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农牧民就业创业,实施三江源区城乡劳动力促就业培训,培训后当期就业率达到75%。
(七)生态保护异地搬迁(留守)妇女技能培训。以生态保护异地搬迁妇女为重点,根据农牧区异地搬迁和留守妇女实际需求,开展简单易学、对改善农牧区家庭生活质量能起到积极促进作用的技能培训,并增加家庭理财、卫生保健等内容,通过培训引导和培养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促进家庭和谐、社会进步。
(八)城镇化农牧民技能提升工程。针对转移到城镇的农牧民、州内已进城常驻的农民工、至2020年前将要进城的农牧民、在建制镇的实际农牧民和转户农牧民,结合城镇化建设开展技能培训,并融入适应城市生活等相关知识,通过培训提高城镇化(转户)农牧民就业竞争能力,促进农牧民城镇化,培训后当期就业率达到75%。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按照全州统一的计划安排,坚持州、县政府统一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农牧、教育、卫生、民政、扶贫开发、残联、团委等部门各司其职,财政、发改、工会、妇联等部门配合协作,统筹推进城乡劳动力三次产业技能培训工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协调指导各县、各部门和单位开展培训工作,并及时反映情况和意见、建议,协调有关培训项目落实。
(二)注重方式创新。各县、各部门要根据农牧生产和市场就业的实际需求,紧密结合劳动力的培训意愿,完善培训内容,依托不同载体,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一要做好“两个对接”。要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目的,采取多种方式,深入摸清培训意愿和培训需求,做好与城乡各类培训对象的对接。二要创新培训载体。广泛推广企业用工直接培训的方式,由企业对新招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实现培训就业的无缝对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城镇有线电视、互联网等各种传播媒体,组织、动员城乡劳动力收听收看宣教节目,扩大技能培训的覆盖范围。三要创新培训模式。结合培训对象和不同培训需求,采取短期与长期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请进来与送出去、就近培训与外地培训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提高培训的实际效果。四要创新内容。从社区、村(牧)委会一级开始,层层了解群众的培训意愿。同时,注意汇总农牧产品市场、企业用工需求的信息,有的放矢,引导、动员劳动力参加相应技能的培训。对城乡有创业意愿和条件的劳动力,组织开展创业培训。
(三)强化质量监管。要进一步细化培训管理措施,全面推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工作,落实培训机构招投标制度,建立完善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成本、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支持优质培训机构承担政府补贴培训项目。落实培训券和培训合格证书发放管理制度,对培训对象实行实名制管理,按要求落实好开班、中期和结业三次检查,发放收集学员反馈表等制度,多层次开展培训质量监督检查,加强培训机构日常管理,落实培训激励约束政策,提高培训效益。
(四)实施绩效考核。一要细化考核指标。各县、各培训主管部门要提高培训资金使用、增强培训实施和考核监督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以培训资金投入产生的就业扶持效果为重点,从任务完成、制度建立、工作流程、资金使用、质量监督和信息报送等方面逐项量化,切实做好绩效考核。二要强化跟踪问效。各县、各培训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对象对培训效果评价的衡量权重,通过随堂发放调查问卷、重点走访查询、征求从业单位意见等方式,了解培训效果,评价培训成效。三要突出培训成效。一产农牧业培训要使培训人员能掌握一到两项农牧业生产技术,提高生产效率;二、三产就业技能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培训后当期就业率达到75%。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州培训就业政策,扩大宣传面,特别要加强对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的教育引导,促使他们自觉转变就业观念,提升技能素质,增强参与市场竞争、自主创业就业的勇气和自信。
附件:1.2015年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任务分解
2.2015年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重点项目安排
http://www.huangnan.gov.cn/Html/Contents/713/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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