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南政办〔2015〕86号 |
颁布日期:2015-07-13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认真做好“中国•海南州”政府门户网站和“海南政务”微信平台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中国·海南州”政府门户网站(www.qhhn.gov.cn)和“海南政务”微信平台(HNZZW2015)是州政府及各单位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服务平台。它即是展示海南州整体形象的窗口,又是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5〕35号)文件精神,州政府办公室近期争取资金购置了网站后台、防火墙、服务器等设施,对州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并开通了“海南政务”微信平台。目前,建设工作已进入后期调试,即将投入正式运行。为保证网站和政务微信的正常运转,促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按照州政府有关领导的指示和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州政府网站和政务微信内容保障工作的重要性。
州政府网站和政务微信由州政府主办、州政府办公室承办,各县及有关单位为共建单位。网站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运行、管理和内容统筹、信息发布等工作由州政府电子政务办具体实施。各县及有关单位作为网站的共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内容保障工作,将其作为促进政务公开、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增强政府服务功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任务来部署落实,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更新、报送,不断提高内容保障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州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微信内容的基本保障方式
州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微信内容主要来源于各县政府、州直各部门、各相关企事业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予以保障。
(一)网上抓取。由州政府办公室按照设定的地址,定时或不定时从各县、各部门网站抓取,将各网站已公开发布的信息与服务数据,导入州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
(二)信息报送。由各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通过专职人员(信息报送员)将拟发布的信息提交州政府门户网站。
(三)网站链接。包括主页链接和栏目链接。主页链接,是将各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网站的主页与州政府门户网站实现链接导航,方便用户访问;栏目链接,是将各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网站中的重要栏目及其内容与州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直接链接,方便用户查询。
(四)栏目共建。对于热点或临时性专题类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州政府门户网站与各有关单位合作共建的方式保障。
三、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报送内容
(一)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机关重要工作部署在各县、各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各县和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材料,召开的重要会议、组织的重大活动及其贯彻落实情况、进展情况、动态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阶段性工作动态;
(三)上级领导、其他地区领导以及重要企事业领导和各界重要人士在各县和各部门的政务活动情况;
(四)工作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条例、规章制度、文件材料、办事流程及其执行情况等;
(五)组织机构、各项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指南,招商引资服务、投资指南和各类便民服务信息以及政务公告、通告、公示、便民告示和其它向新闻媒体披露的政务信息;
(六)在促进经济发展、完成社会指标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涉及重点项目、民生时事、财政信息、数据统计、工农业生产、发展规划、建设与管理、第三产业、社会保障、城乡建设、土地供应、对外开放、科教文卫、旅游发展等信息;
(七)开展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经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解决策略、理论政策研究、政策性意见、建议,有关问题的综合分析和调研报告,以及工作执行过程中取得的新成果,取得的各项荣誉称号和工作成绩等;
(八)其他相关新闻报道、影音、文件材料等可公开信息。
四、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内容的审核管理
(一)州政府办公室负责网站、微信内容建设规划、内容保障协调、信息更新、日常维护、督促检查等工作,建立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内容保障的督查通报机制,防止信息缺失和滞后。
(二)各县、各单位是信息提供的主要部门,要积极参与州政府网站和政务微信的建设,建立网上宣传工作责任制,指派专人负责,主动及时向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提供或报道有关信息,单位分管领导负责信息的审核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坚决杜绝越权刊载转载新闻,涉密文件、信息和不良言论、不健康的内容上网。
五、建立健全内容保障机制
州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内容保障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是进一步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各县、各单位要从加强领导、落实人员、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方面入手,夯实内容保障工作基础。
(一)强化领导。各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负责内容保障工作的分管领导、具体办事机构和责任人,负责本地、本单位上网信息的组织、核实、编辑、送审、校对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完善运行机制。要建立健全上网信息的采编、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报送州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的信息需经本单位责任领导审批,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报。凡州政府办公室接收到的信息将全部视为各县和各单位已自行审核通过且符合相关要求,均可在州政府网站、微信平台公开发布的信息。
(三)加强监督通报。州政府办公室将定时对各县、各单位内容保障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各单位要研究制定政务信息分类标准,规范发布程序,及时发布最新信息,增强信息的时效性,注重信息的质量和真实性,每周至少报送3条以上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及时报送州政府网站、微信平台发布。
六、州政府网站、政务微信报送时间与方式
(一)内容保障的责任领导、信息联络员名单(见附件1)于7月17日前报送州政府办公室(报送方式:传真)。
(二)各县、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海南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分工表(见附件2)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职责,按栏目和报送内容认真收集汇总,并经单位分管领导把关审核后,于7月20日前将本单位栏目内容保障资料报送州政府办公室(报送方式:QQ群)。
(三)各县信息沿用已有报送方式,通过州政府电子政务专网信息报送系统报送。
(四)办事指南按统一格式要求整理报送(见附件3)。
(五)统一格式要求
1.文字、表格材料,统一采用doc文档格式报送,文档内可粘贴同文字、表格相对应的图片。
2.图片材料,统一采用jpg格式报送。
3.视频材料,统一采用WMV格式报送。
4.如用其它特殊格式材料,请与州政府办公室另行联系沟通。
7月20日之后,各县和各部门要将信息报送作为重要日常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定期报送机制。
联系人:丁浩然电话:09748512655
传真:09748511475
海南州政府门户网站QQ群:415040516
附:1.海南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负责人员表
2.海南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分工表
3.政府门户网站办事指南报送要素类别格式要求
http://www.qhhn.gov.cn/xxgk/zfxxgk/201601/t20160112_7615.html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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