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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强市的决定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 文号:呼政发〔2016〕5号
颁布日期:2016-01-11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强市的决定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

质量问题既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问题,又是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问题。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强区的决定》精神,加快质量发展,提高质量总体水平,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平稳发展,市政府决定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转变”要求为统领,按照自治区政府建设“质量强区战略”的总体部署,结合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灵魂,坚持以质取胜方针,创新工作机制,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协作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大质量工作格局,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产品质量目标

主要农畜产品实现优质、绿色、安全。到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5%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升。主导产业和地方优势产品总体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一般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全国平均水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

(二)工程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稳步提高。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显著增强,节能暖房工程、绿色建筑和智能建筑得到推广应用。到2020年,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建筑结构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全面执行居住建筑65%节能设计标准,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应用普及率达到95%以上。

(三)服务质量目标

生产性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全面实现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0%以上。培育形成一批凝聚民族文化特色的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基本形成专业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模式,服务产品种类不断丰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到2020年,全市培育10个市级以上知名服务业品牌(著名商标、老字号等),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四)环境质量目标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6%和18%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取水达标率保持在9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保持在95%以上。

全面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5%以上,草原植被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森林活立木总蓄积量达到12亿立方米,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逐年减轻;建设完成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生态城市,努力争创环保模范城市。

三、主要任务

(一)夯实质量基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深入推进标准化战略。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和目标的全面实现。

突出抓好农业、牧业、旅游业、清洁能源、有色金属和煤化工等我市特色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围绕“8337”发展思路和我市十大产业集群发展,引导企业参与国内、国际标准的制修订,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围绕区域产业经济发展推进联盟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联盟的整体竞争力,促进产业发展。

二是全面提升计量工作水平。积极推进社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继续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活动,引导经营者认真贯彻落实《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落实经营单位计量诚信主体责任,提高民生计量监管的有效性。开展能源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督促用能企业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体系,规范重点耗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与检定、能源计量数据的管理与应用以及能源计量标准的建立与实施,服务节能减排。加大对能源计量在政府节能考核中所占的比重。

三是全面加强认证认可工作。加强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发挥认证认可的导向作用,加大环保、节能、低碳、有机等认证推广,助推节能减排任务落实,鼓励更多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推动产业升级。到2020年,强制性产品认证抽检率达到95%以上,低碳产品认证3家以上,有机产品、食品、农产品认证200个以上,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2—3个。

四是提高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围绕服务于呼伦贝尔“五大基地”发展,注重科技研发和能力创新,服务地方产业经济的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加快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基层技术机构、质检中心建设,加大检验检测技术的自主研发力度,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完善食品、农产品质量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全面提升检验检(监)测技术能力、服务能力和协同攻关能力。

(二)提升四大质量,促进统筹协调发展

一是提升产品质量。紧紧围绕我市煤化工、石油、有色金属、农产品加工、乳制品、木材加工、电力、旅游等产业领域重点产业集群的质量提升做文章,扎实开展重点产业的质量调查,找准质量薄弱环节,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主要农畜产品实现优质、绿色、安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是提升工程质量。坚持安全、绿色、循环、低碳的建设理念,确保工程最大限度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提高抗各类灾害能力,治理工程质量通病,确保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评价体系,优良工程、优质工程、精品工程率达到内蒙古自治区领先水平;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自治区“草原杯”奖等优质工程。

三是提升服务质量。全面实现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提高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重点提升外包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信用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全区平均水平以上;建立覆盖旅游、交通、电信、金融、保险、商贸、医疗卫生、培训教育等主要服务行业的标准体系。规范我市旅游市场,促进旅游产业从低水平、粗放型向高层次、集约型转变,打造草原旅游等精品旅游路线。

四是提升环境质量。紧紧围绕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强化污水处理和水源保护,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开展节能降耗行动计划,不断提高生态水平、改善生活环境。加大退耕还林、草畜平衡、水生态及沙漠生态系统综合治理。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快质量强市建设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落实《呼伦贝尔市“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继续做好并完善“呼伦贝尔市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推动旗市(区)级政府质量奖励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制度,强化政府对质量工作的领导。要对质量工作滞后或对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整治不力的进行诫勉谈话,督促整改。要加强舆论宣传,培育质量文化,营造质量氛围,动员全社会共建共治,着力提升全市质量工作水平。

二是坚持企业主体地位。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是质量的创造者。加强企业自主创新。发挥企业研发投入、技术创新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中心,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放宽小微企业的准入条件,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注入活力。建立从生产、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质量监管体系。要加快建设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立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真正让诚信企业一路绿灯,让失信企业寸步难行。发挥呼伦贝尔市质量奖的导向作用,鼓励优势企业、各级组织导入卓越绩效国家标准,追求卓越质量经营,激励和引导全社会重视和参与质量强市活动。

三是坚持品牌带动战略。加快制定品牌培育规划和品牌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商标战略推进力度在先进制造业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中争创具有国内较强竞争实力的名牌产品,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领军企业,建设特色突出、创新能力强的新兴产业集聚园区。对成熟品牌进行全国质量奖、主席质量奖、市长质量奖、中国名牌和内蒙古名牌申报审批工作,引导、培育和扶持企业争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的积极性,引导企业不断丰富商标内涵,提高商标知识产权附加值。完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后备库。

(四)强化质量监管,确保两个安全

质量安全是实现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我们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理念,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为建设“平安呼伦贝尔”作出贡献。

一是进一步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在落实监察、检验、企业三方责任的基础上,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持续抓好特种设备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重点打击无证、超范围或许可证过期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改造、检验检测、使用非法特种设备、超期不检、无证上岗、伪造许可证书和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抗拒执法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强重点环节监管,以学校、机场、车站、商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各级政府机关为重点场所,以化工、气体充装、旅游、建筑行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和红白喜事土特锅炉为重点对象,以节假日和举行重大活动期间为重点时段,强化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定期检验。

二是进一步加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坚持严字当头的原则,从严打击各类无证生产、制假售假等质量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药品、妇幼儿童老人用品、农资、建筑材料等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对实施准入制度的产品进行全覆盖抽查。加强监督抽查与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以及质量档案工作有机结合,提升监督抽查实效。强化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以及生产、流通、进出口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形成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加强执法协作,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强化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三是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健全质量举报和申诉投诉处理机制,推进质量举报和投诉处理机构建设,促进消费者维权机制有效运行。完善12315、12365、12312等质量申诉、投诉网络平台,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积极推进社会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规划的实施,组织制订并落实本规划的年度行动计划,研究协调处理重大质量问题,督促检查本规划的贯彻落实。各旗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将质量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订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以确保质量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建立长效机制

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为主、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完善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责、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的质量责任体系,充分运用市场、法律、行政等手段维护质量安全,促进质量发展。完善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机制和协调推进机制。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质量监管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三)强化检查考核

将质量指标尤其是质量安全约束性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组织对各旗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质量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质量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措施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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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90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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