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4-11-13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呼政办发〔2014〕30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4〕10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一是要快。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和信息处。
二是要准确。首报可只报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已造成的后果和事件发展趋势及初步采取的处置措施,其他内容必须在续报工作中陆续上报,首报与第一次续报之间不得超过1小时。续报工作必须要延续到事件处置完毕为止。
二、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及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及时上报和联络畅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将对不按规定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工作的地区和有关部门以及不按规定执行24小时值班造成后果的;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单位在全市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负责人责任。
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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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内政办发〔2014〕109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1次主席办公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紧急灾情疫情、重要网络舆情以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等重大紧急信息的报送工作,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促进信息报送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十分繁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重大紧急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对做好信息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做好信息特别是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关系到重大紧急事件的妥善处置,关系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目前,一些地区和部门对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到位,导致迟报、漏报、瞒报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对一些重大、敏感信息的反应滞后于媒体和网络,造成了工作上的被动和不良影响。为此,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重
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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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完善制度,把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加强重大紧急信息的报送工作
(一)及时准确报送重大紧急信息。凡是发生在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情疫情以及其他重大紧急事件,必须做到及时、准确报送。及时就是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先通过电话口头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报告有关情况,随后报送文字材料,最晚不得超过事发后2小时;准确就是客观、真实、要素齐全,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单位、地点、事态经过及采取的处置措施等。同时,要持续跟踪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至事件处理完毕。
(二)高度重视网络舆情报送工作。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网络舆情收集,确保网络舆情第一时间报送。要关注重要网站论坛、博客、微博等方面传播的信息,全面收集涉及我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生态文明以及社会关注问题等方面信息,尽快核实报送。同时,要及时分析舆情动态,跟踪舆情发展趋势。要做好阶段性预测信息的收集,对重要时期、敏感时段、特定情况等可能发生的事件进行预测,及早提出防范的意见和建议。
(三)严格规范处理重大紧急信息。各地区、各部门收集的重要舆情信息,要在第一时间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要在第一时间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分管副主席,特别重大紧急信息要同时报告自治区主席和秘书长。自治区人民
政府领导同志作出批示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要在第一时间
将批示件转有关地区、部门办理,并协调相关地区、部门做好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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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紧急信息的持续跟踪反馈工作。绝对不允许出现媒体已经报道、上级部门知悉而事发地及相关部门、单位仍未上报的情况。
三、建立健全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一)建立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快速反应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抢时间、争速度、提效能,做到收集快、编写快、反应快、报告快。
(二)建立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协调机制。各级政府办公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党委办公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到归口统一、同时报送,确保所报信息内容一致、情况准确、报送及时。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与网信办、公安、安监、信访等部门的信息常态化联系机制,经常性开展业务交流,实现重大紧急信息的有效对接和及时处理。
(三)健全信息报送值班和岗位责任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信息报送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确保节假日、双休日和夜间联系畅通,为领导及时处置紧急、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做好服务。
四、严格实行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问责制
(一)建立健全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办公部门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问题,由哪一级负责。对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地区和部门,要实行严格的约
谈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坚决杜绝出现问题或网络舆情出现负面报道后,不是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解决,而是推卸责任、不解决问题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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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重大紧急信息报送情况的检查通报力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要进一步加强重大紧急信息报送情况检查通报制度,定期汇总各地区、各部门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重大紧急信息情况。对做得好的地区、部门要进行表彰;对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紧急信息的地区、部门要予以批评;对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紧急信息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要进行通报并追究有关地区、部门和领导的责任。
五、切实加强对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在重大紧急事件发生后,迅速理清事件情况,确定专人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把信息报送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做到信息报送与事件处置同步并重进行。对影响重大的事件,各级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审定信息并及时上报。要积极支持信息工作机构大胆开展工作,为做好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创造条件。要扎实开展职业道德、岗位职责、纪律作风的排查整治,认真查找在重大紧急信息报送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把问题找准查实,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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