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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下达2013年政府工作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 文号:
颁布日期:2013-02-01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关于下达2013年政府工作任务的通知

苏府[2013]3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市政府将2013年政府工作任务分解为15项工作目标和35项工作任务,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政府将对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实施动态管理,具体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各地、各部门应于年中和年末分别组织一次自查活动,并将结果报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将完成情况汇总上报市政府。

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承担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共同承担的任务,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确保今年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苏州市2013年政府工作任务分解表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1日

附件

苏州市2013年政府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名称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分解(15项)

1

地区生产总值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

市发改委、统计局

2

财政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0%

市财政局、国税局,苏州地税局

3

服务业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1.5个百分点

市发改委、统计局

4

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各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

市经信委、科技局、发改委、统计局

5

投资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左右

市发改委、统计局

6

消费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左右

市商务局、统计局

7

外贸

进出口总额增长3%左右

市商务局,苏州海关

8

引进外资

实际利用外资与上年基本持平

市商务局

9

城镇居民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以上

市发改委、统计局

10

农民收入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以上

市委农办,市统计局

11

就业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市人社局

12

物价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5%左右

市物价局

13

科技投入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7%

市科技局、统计局

14

节能降耗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市经信委、发改委、统计局

15

污染减排

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水污染物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市环保局

工作任务分解(35项)

(一)

推动经济持续增长(3项)

16

保持投资增长

强化有效投入的拉动作用,集中力量建设总投资超过1万亿元的200项重大项目,年内完成投资1900亿元以上

市发改委

17

积极扩大消费

优化商贸网点布局,做强特色商业街区,构建轨道交通站点商贸集群;深入实施社区商业“双进工程”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发展新型商贸业态

市商务局

扩大旅游消费,启动文化旅游示范区创建,加快旅游度假区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开展智慧旅游城市试点工作,力争吴中太湖旅游区和常熟沙家浜虞山尚湖旅游区成为国家5A级景区

市旅游局,吴中区、常熟市政府

积极创建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区,建设姑苏区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吴江区丝绸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和相城区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努力将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品牌展会,推动文化产业提速发展,促进文化消费

市文广新局,吴江区、相城区、姑苏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18

稳定外贸发展

分类指导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支持出口型生产企业和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建立国际营销网络,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提高一般贸易比重

市商务局

建设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引导加工贸易提升发展,支持重点企业开展全球维修,扩容提档服务贸易,建设信息安全认证示范区,推动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实现新突破

市商务局,苏州海关、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有效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推广出口信用保险,防范和化解贸易风险

市商务局

(二)

增强产业竞争能力(4项)

19

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

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延伸完善纳米新材料、新型平板显示、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软件和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链,建设一批位居全省乃至全国行业首位的特色产业基地、产业集群

市经信委、科技局、发改委,各市、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继续实施万企升级计划,推动企业技术改造,转移产业低端环节,促进支柱产业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市经信委

支持企业调结构、转方式、抓创新、强管理,培育一批规模较大、创新能力较强的骨干企业,增强大企业的支撑带动作。

市经信委

以信息技术集成应用为重点,深入创建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示范区、示范企业

市经信委

20

促进服务业量增质升

重点发展金融、商务、科技和知识产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打造苏州工业园区国际商务区、苏州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试验区和昆山东部新城金融街

市发改委,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昆山市政府

高水平规划建设现代物流园、软件产业园、工业设计产业园,新增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扶持培育在技术、业态、品牌等方面具有领先优势的创新型服务业企业

市发改委

积极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新增1~2个省级现代服务业示范区

市发改委,张家港市、常熟市政府

21

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强化农业生态、生产、生活、生物功能定位,落实优质水稻、特色水产、高效园艺、生态林地“四个百万亩”空间布局

市农委

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大力发展规模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新增现代农业园区面积6.7千公顷

市农委

22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大中型内资工业企业全部建立研发机构,新增一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市科技局、经信委、发改委、人社局

深化产学研合作,鼓励骨干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

市科技局

建立科技金融服务融合体系,扩大“科贷通”覆盖范围,做好国家促进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工作

市科技局、金融办、财政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苏州银监分局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拥有优势品牌、驰名商标、重要版权、发明专利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

市知识产权局,苏州工商局、苏州质监局

推进质量强市,抓好国家级城市综合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加强新兴产业重要技术标准研制,新增国际、国家标准化组织2个以上

苏州质监局

深入实施“1010”工程、姑苏人才计划、海鸥计划,办好“千人计划”太湖峰会、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技能英才周、“赢在苏州”创新创业大赛,大力引进领军人才与创新团队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科技局

(三)

深化改革扩大开放(3项)

23

推进重要领域改革

优化国有经济资本结构、产业结构,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

市国资委

扶持发展成长性中小民营企业,积极培育规模型民营企业

市经信委,苏州工商局,市工商联

落实过渡性财政扶持措施,确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顺利进行

市财政局、国税局,苏州地税局

推动金融创新,支持企业上市,争取“新三板”扩容试点和跨国公司外汇结算便利化试点,促进我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苏州地税局

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发展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苏州银监分局、保监分局

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市编委办(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发改委

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序推进医药分开

市卫生局、发改委

稳步开展行业协会改革试点,支持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

市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

24

提升经济国际化水平

提高利用外资水平,重点引进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龙头项目和高端业态项目

市商务局

放大中新合作优势,争创开放创新示范区,更大力度推进苏州工业园区-相城区合作经济开发区建设和招商。推动建立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太仓港综合保税区

市商务局,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城区、昆山市、太仓市政府,太仓港口管委会,苏州海关、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扩大进口贸易,完善张家港保税港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功能,力争将中国国际进口产品交易会办成国际知名展会

市商务局,苏州海关、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张家港市、昆山市政府

把“走出去”作为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引导企业通过境外加工贸易、境外并购参股、资源开发合作、工程总承包等方式参与海外市场竞争,培育本土跨国公司

市商务局、发改委

发挥外事、侨务、对台工作的重要作用,推进地方公共外交和人文交流

市外事办、侨办,市委台办

25

对口援建和对内合作

加快南北共建园区建设步伐,做好援藏、援疆、援黔等对口援建工作

市发改委,各市和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四)

推进城乡一体发展(3项)

26

推进政策创新

完善城乡一体发展规划,促进城镇建设、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规划有机融合

市委农办(城乡一体化办)、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

更大范围落实城乡建设用地置换空间,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开展土地复垦整治,合理配置产业用地

市国土局

抓住国家重点推进城镇化的有利时机,继续推动农民居住向新型社区集中、工业企业向工业园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鼓励农户将集体资产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住房置换成股份合作社股权和城镇住房,引导更多的农民换股、换保、换房进城进镇落户,加快农民市民化步伐

市委农办(城乡一体化办)

27

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稳步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发展、异地发展、联合发展,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参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农村集体资产和村均收入均增长12%以上

市委农办(城乡一体化办),市国土局

进一步实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市委农办(城乡一体化办)

增强农业担保能力,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支持探索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

市财政局,苏州保监分局

28

继续改善农村环境

改造农村水利设施,提高防洪抗旱能力

市水利局

加强古村落保护和管理,激发古村落发展活力

市规划局、文广新局、旅游局、国土局

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果,落实长效化、专业化、社会化管理措施,持续改善农村环境状况

市市容市政局,市委农办(村庄整治办)

(五)

加强城市建设管理(3项)

29

完善城市规划

按照“一核四城”定位,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工作,抓紧制定重点片区、重大工程规划

市规划局

30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沪通、沿江、通苏嘉城际铁路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

完成苏州火车站综合改造任务

苏州城投公司

建成太仓港疏港高速公路,续建常嘉高速公路昆山至吴江段、张家港疏港高速公路,实施312国道苏州段分流线工程

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中环快速路及东环、南环、西环快速路延伸线,扩建相城大道

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苏州城投公司

确保轨道交通2号线投入试运营,推进4号线及支线、2号线延伸线和国内首条现代有轨电车线路建设

苏州轨道交通集团,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加快推进苏州港太仓港区集装箱码头四期工程前期工作。加大苏南运河苏州段、杨林塘、申张线三级航道整治力度

市交通运输局,太仓港口管委会

建立人口基础数据库,扩大无线局域网热点覆盖面,推动家庭信息化

市公安局、经信委,苏州供电公司

新增人防工程75万平方米

市民防局

确保餐厨垃圾收集处置二期工程投入使用,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终端处置项目

市市容市政局

31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大力开展整治乱停乱放、非法营运、小区环境、违法建设“四大行动”,落实“路长制”和“门前三包”责任制,全面提升交通秩序、运管服务、人居环境、市容市貌

市市容市政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文明办

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完善市政设施,加强日常保洁和管护,塑造整洁优美的城市形象

市市容市政局

(六)

强化生态环境建设(4项)

32

全力改善水环境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蓝藻、水草防控,基本完成全市同城第二水源地建设和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工艺改造任务,确保饮用水安全

市水利局、环保局

确保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推进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和东太湖北部湖区生态清淤,稳步推进七浦塘综合整治工程

市水利局、环保局、太湖办

实施古城区河道“活水工程”,疏浚整治农村河道

市水利局

建设污水处理厂,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

市水利局,各市、区政府

建立健全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框架,提高工业污水达标排放水平和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市水利局、环保局

33

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

治理机动车尾气、工业废气和扬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

市环保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

控制噪声污染,严肃查处噪声扰民行为

市环保局

严格防治重金属污染,规范处置利用工业固体废物

市环保局、经信委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现城区生活垃圾全量焚烧和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

市市容市政局、环保局

实行环境风险源分类分级动态管理,有效预防和处置环境风险事故

市环保局

34

促进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

深入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和“能效之星”创建活动,促进节能降耗,削减排污总量

市经信委、环保局、发改委,苏州质监局

实施循环经济示范工程,争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市发改委、财政局、经信委、环保局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市国土局

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市农委、环保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水利局、物价局

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抓好全国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和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

市环保局、发改委

35

加强生态修复和保护

大力推进环古城河风貌保护提升和大运河、胥江综合整治工程

苏州文旅集团、苏州运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上方山森林植物园、动物园、游乐园及石湖景区二期工程,持续开展太湖、阳澄湖生态修复

市园林和绿化局、农委、水利局、环保局,姑苏区政府、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加快实施虎丘湿地公园等重大绿化工程,市区新增绿地500万平方米

市园林和绿化局,苏州风景园林集团,各区政府

加强农田河湖林网、绿色通道和生态片林建设,农村新增林地绿地4.2千公顷,全市陆地森林覆盖率达到28.6%

市农委

(七)

统筹发展社会事业(4项)

36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力争成为全国首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地级市。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100所

市教育局

深化素质教育,加强教育督导,实施学生身心健康关爱工程,探索建立多元化评价体系,让学生得到全面发展。高度重视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构筑教育人才高地

市教育局

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开展现代学校制度试点,鼓励发展民办教育,进一步规范社会机构办学行为

市教育局

实施职业教育能力创新提升工程,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市教育局

支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加强与在苏高校的合作,促进科教协同创新

市教育局、科技局

37

加强公共文化建设

面向群众文化需求,增强文化服务能力,确保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达标

市文广新局

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力度,推进虎丘地区综合改造、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整治保护利用和天赐庄片区、渔家村越城遗址、同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整治等工程,保护和修复古典园林,修缮利用古建老宅。抓好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各点段环境整治工作,积极申报创意城市——工艺美术之都

市文广新局、园林和绿化局、市容市政局,吴江区、吴中区、姑苏区政府,苏州文旅集团

建设中国昆曲剧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苏州图书馆二期和文化资源数字化工程,打造博物馆城

市文广新局,姑苏区政府

繁荣文艺创作,办好重大文化活动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联

加快建设市档案馆新馆

市档案局

基本完成新一轮《苏州市志》编纂任务

市方志办

38

发展卫生体育事业

优化公共卫生资源配置,镇(街道)全部建立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升级社区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立社区临床检验集中检测中心。规范管理民营医疗机构

市卫生局

建成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急诊楼、市立医院本部门诊急诊楼,抓紧建设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园区总院,开工建设市公共医疗中心,筹建吴门医派研究院

市卫生局

增设便民体育健身设施,全市建设100公里健身步道,基本建成十分钟体育健身圈,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

市体育局

建成市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和市网球中心、儿童业余体校,开工建设是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和体育大厦,筹建运河体育文化公园和体育博物馆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市体育局

39

做好人口和妇女儿童工作

健全人口与家庭发展公共服务和政策体系,做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帮扶工作,实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覆盖

市人口和计生委

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持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率先发展

市妇联

(八)

不断改善人民生活(4项)

40

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贯彻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做好就业困难人群的就业工作,确保城乡零就业和零转移贫困家庭动态清零

市人社局

深化国家创业型城市建设,以创业促进就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市人社局

持续开展城乡劳动力职业培训,完善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

市人社局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巩固和谐劳动关系

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稳步提高待遇标准。探索引入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市人社局、财政局

41

加大民生帮扶力度

构建适度普惠、城乡一体、公平公正的社会救助体系,保持救助标准全省领先

市民政局

发展红十字和公益慈善事业

市红十字会

合理布局养老服务设施,推广“虚拟养老院”模式,扩大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范围

市民政局,姑苏区政府

建设市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中心二期工程,提升康复服务水平

市残联

42

着力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促进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

市住建局

完成南环新村危旧房解危改造工程和城区居民家庭“改厕”任务,推进第二批危旧房改造

市住建局,姑苏区政府

继续开展老住宅小区和零星居民楼综合整治,解危修缮直管公房,改造城中村(无地队)

市住建局、市容市政局、园林和绿化局、土地储备中心,姑苏区政府

拓宽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面,力争城镇职工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到80%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43

持续改善群众生活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加快公交优先进程,拓展网络,增加车辆,优化服务,提高乘坐便捷性、舒适性

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局、公安局、财政局、市容市政局,各区政府,苏州轨道集团

做好苏州社会保障·市民卡启用和功能拓展工作

市经信委、人社局

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监测、检验和防控,争创国家和省药品安全示范市(区)

市商务局、卫生局(食药监局),苏州工商局、质监局

扩建“菜篮子”生产基地,改造农贸市场,新增一批农产品配送中心、直供网点和放心粮油店

市农委、商务局、粮食局,姑苏区政府

健全粮食市场体系,完成地方粮食储备任务

市粮食局

加强价格调控和监管,保持物价水平总体稳定

市物价局

(九)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3项)

44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社会公共文明建设行动,定期进行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健全城乡联动、文明共建、长效管理机制,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群

市文明办

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提高市民科学素养

市科协

支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推动形成一批高质量的成果

市社科联

开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工作

市民政局

45

加强民主法治建设

坚持依法治市,争创全省全国法治建设先导区,建成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社区

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

积极开展“六五”普法,扩大法律援助受惠面

市司法局

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平台,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市经信委

实施社会管理创新重点项目,着力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市委政法委(综治办)

46

深化平安苏州建设

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预防和惩处电信诈骗、非法集资、侵犯知识产权和网络违法犯罪等行为,高度警惕和坚决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

市公安局、国安局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市司法局

改进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市公安局

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完善基层信访网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市信访局,市维稳办

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类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消防和森林防火工作

市安监局、市公安局

(十)

提高政府工作水平(4项)

47

稳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

市发改委、法制办、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

稳妥推进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健全“区镇合一”管理体制

市编委办,市发改委

48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高质量起草地方性法规、制定政府规章,提高立法后评估成效

市法制办

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实行定期清理和通报

市法制办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公正、严格、文明执法

市法制办

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市法制办

49

坚持反腐倡廉

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要求

市监察局

严格财政预算管理,控制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等经费支出,稳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

市财政局、监察局、发改委、人社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强化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跟踪审计和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对会议活动等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市审计局

50

继续抓好作风效能建设

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坚决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

市监察局,市级机关工委

加强调查研究,扎实开展以访基层企业促转型升级、访基层组织促创先争优、访基层群众促改善民生为主要内容的党政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访三促”活动,着力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

认真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

市统计局

优化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功能,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市容市政局、监察局、财政局、发改委

认真实施人大议案,提高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质量

市政府办

规范各类论坛、庆典、研讨会等活动,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改进会风文风

市委办、宣传部,市监察局

深化政务公开,持之以恒开展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切实纠正损害人民利益的不正之风

市监察局(作风效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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