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政府 | 文号:辽府明电〔2009〕7号 |
颁布日期:2009-08-17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
辽府明电〔200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有关单位:
2009年7月以来,我市持续高温少雨,影响了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发育。全市受旱面积181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70%左右,绝收面积2.1万亩。当前,正值玉米灌浆的关键时期,随着灾情日趋严重,农业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现就进一步抓好抗旱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抗旱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抓好当前抗旱工作,关系到全年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农民增收目标的实现。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旱情的严峻性,把抗旱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和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集中精力具体抓,要切实破除畏难情绪,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不等不靠,真抓实干,全力投入抗旱工作。
二、强化措施,切实加大科学抗旱工作力度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随时掌握旱情发展动态,根据旱情发生的等级,适时启动相应的抗旱预案。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力军作用,广泛动员群众进行生产自救,科学地组织农民抗灾夺丰收。要充分利用现有水库、塘坝、机井等一切可利用的灌溉设施和人工增雨等方式来消除和缓解旱情。要根据实际需要,科学调度,合理分配利用各种水资源,最大限度地消除和缓解旱情。要加强后期田间管理,突出做好病虫害监测预防等工作,采取科学方法,促进农作物安全成熟。要做好旱情汇总,准确掌握旱情信息,为政府指导抗旱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三、明确职责,形成抗旱合力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在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积极开展抗旱工作。农业部门要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抗旱技术指导,查土壤墒情,查农作物长势,针对不同地块、不同农作物和不同受灾程度,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抗旱。水利部门要千方百计挖掘和开辟水源,积极打抗旱井和启动现有水利设施,全力投入抗旱工作。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加强与上级人工增雨部门协调,争取更多的支持,抓住有利时机,及时进行人工增雨作业。财政部门要确保抗旱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充分做好抗旱物资准备。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四、广辟途径,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大力引导农民发展鸡、猪、牛等养殖业,积极推进牧业小区建设。积极组织好劳务输出,大力发展劳务经济。鼓励支持广大农民发展棚室经济、庭院经济等多种经营生产,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以弥补大田受灾损失,做到减产不减收。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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