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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 文号:
颁布日期:2012-10-11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漯政[2012]10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漯河新区、经济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漯河市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漯河市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全面加强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河南省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漯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人口发展形势

(一)“十一五”时期人口发展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人口发展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5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人口发展取得巨大成就,有力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圆满完成了“十一五”人口控制目标。全市“十一五”期间出生12万人左右,比计划少生4万人,妇女总和生育率始终稳定在1.65-1.70之间,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2010年末全市总人口为255万人,圆满完成“十一五”人口计划,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人口素质稳步提高。科技、教育、人力资源、文化、卫生、人口计生事业不断发展。各级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实现,15岁以上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人才资源总量不断扩大。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继续下降,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3岁。

人口城镇化水平继续提高。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二元制户籍政策,促进农业人口转移为城镇居民。2010年全市城镇人口达到10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39.2%。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城乡就业规模持续扩大。积极就业政策取得成效,城乡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新增工作岗位不断增加,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就业创造了积极条件,2010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在2.5%左右。

民生建设取得新进展。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0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460元,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实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断提高;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全面加强。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得到加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产生活的环境进一步改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

促进了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减轻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效地支持了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增长速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人均GDP由1986年580元提高到2010年26974元。可以少消耗粮食92万公斤;少占用耕地播种面积2.8万亩;少消耗水资源84万立方米;少占用生态空间2.8万公顷;人居、生态环境恶化程度明显减轻,缓解了生态压力。

(二)“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十二五”时期我市人口发展呈现明显的阶段性特点,在低生育水平继续得到稳定的同时,人口发展呈现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在人口数量上,进入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的峰值期;在人口素质上,进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和提升人口全面素质的并重期;在人口结构上,进入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增加与比重开始下降、出生人口性别比高位运行与逐步下降的转折期;在人口分布上,进入人口城镇化全面加速建设期和人口流动迁移活跃期。人口与资源环境矛盾凸现,人口政策需要不断协调完善,人口问题将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刻而长远的影响。

人口总量继续保持惯性增长。受第四次生育高峰的影响,我市人口总量继续保持惯性增长,人口出生数量在2013年达到峰值。“十二五”时期,20-29岁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人数,比“十一五”增加2万人左右,2015年总量将达23万人左右。23岁育龄妇女比“十一五”增加4万人左右。一孩出生比“十一五”增加2.5万多人,二孩出生比“十一五”增加1.5万多人,出生总数将达到16万人左右。同时随着“一区两城一中心”建设速度的加快,我市市区常住人口将快速增加。

劳动年龄人口达到峰值。“十二五”是我市人力资源最为丰富的时期,劳动年龄人口总量继续增加,达到192万人左右,此后人口负担系数在经历40多年下降后开始上升。

人口老龄化趋势增速。上世纪50年代第一次生育高峰出生人口相继进入老年,“十二五”末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40万以上,占总人口的15.76%。

城镇人口将略高于农村人口。随着城镇化建设速度的加快,“十二五”末我市城镇化率将超过50%,城镇人口高于农村人口,城乡人口格局将发生根本性变化。

(三)面临的主要问题与矛盾

人口数量对可持续发展的压力依然较大。我市人口密度大,环境容量有限,发展不平衡。随着人口继续增长,人口与资源、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将进一步显现。劳动年龄人口规模庞大,解决就业问题仍将是各级政府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人口素质正成为提升我市竞争力的瓶颈。随着国家产业布局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我市需要更多技术型的熟练工人和大量创新型、复合型人才促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但我市人口素质总体不高,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较低,正在成为影响提升我市竞争力的因素。

人口结构性矛盾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老年人口比重不断提高,人口抚养比开始上升,区域间、城乡间人口发展不平衡,人口结构性矛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日益深刻。

人口分布不合理影响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人口空间分布与经济布局不协调,城镇化率偏低,流动人口规模庞大,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带来一系列挑战。

家庭结构变化带来新挑战。家庭规模小型化、结构多样化、成员居住分散化趋势明显,导致传统家庭功能弱化,在婚姻、生育、养老等方面出现诸多新问题,人口服务管理相对滞后。

总体上看,“十二五”时期是我市人口发展的重大转折期,人口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着人口总量持续增加的压力,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影响更加突出;另一方面,人口各要素关系更趋复杂,素质、结构、分布正在成为影响发展的主要因素。必须从战略上重视人口问题,遵循人口发展规律,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丰富、社会抚养比低、人口流动活跃的有利时机,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人口发展的重大转折时期,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能否实现由稳定低生育水平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转变的重要时期,实现“十二五”人口发展目标,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一区两城一中心”建设目标,以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为主线,以争创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为载体,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实践要领,全面加强人口工作,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政策,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协调。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处理好人口与发展关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过程中,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坚持统筹协调。强化人口的基础地位,注意把握人口各要素之间、人口与经济社会及资源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构建有利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服务、保障体系。

坚持科学指导。把握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强化人口战略研究,适时完善人口发展的各项配套政策,指导各级地方政府积极探索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推进人口工作的理论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科技创新,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人口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工作目标

人口数量目标。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十二五”期间,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0‰以内,全市总人口控制在264万人以内。

人口素质目标。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15岁以上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3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3年;在职人员培训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劳动力素质明显提高,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进一步降低,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4.5岁。

人口结构目标。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得到有效改善,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至115以下。

人口分布目标。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有序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人口空间分布趋于合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初步实现。

民生保障目标。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城乡居民收入大幅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得到增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养老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贫困人口显著减少,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建立,生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着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全市上下要继续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符合政策生育率稳定在92%以上。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人口忧患意识,形成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环境,克服工作上的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情绪,尤其是要抓好重大节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传播新型生育文化,转变群众生育观念,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要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强化孕前管理,为育龄群众提供安全、高效、舒适、优质的生殖保健系列服务,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要继续坚持重心下移,增强工作的针对性,要继续把人口大乡镇和工作困难乡镇作为重点,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制度,重点帮促、重点督导,着力抓好后进村转化,尤其是对基础工作薄弱的村要下决心进行解剖和分析,以扎实有效的措施,强力整改,促进后进村转化。要继续开展“三项治理”行动,落实现行生育政策,整顿生育秩序。要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着力创新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和方法,解决影响和制约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各种手段,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努力实现预定的人口发展目标,确保人口安全。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一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强男女平等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社会性别平等意识。指导村(居)民自治组织修订完善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在扶贫济困、慈善救助、贴息贷款、就业服务、项目扶持、村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女儿户予以倾斜。深入推进关爱女孩行动,进一步开展“幸福工程”和“春蕾计划”等社会公益性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贫困母亲救助和女童健康成长帮助中的重要作用。二要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贯彻落实《河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河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能力。严厉打击暴力侵害妇女、拐卖妇女儿童、弃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孤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等问题。三要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部门和地区间协调机制,把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列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范围。规范人工终止妊娠药品和计划生育手术器械经营管理,完善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登记、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完善出生统计监测体系,全面实施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建立部门间出生人口信息收集和共享机制。强化区域协作,建立区域协查制度。

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一要优化人口布局,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发挥城市吸纳人口的重要作用,将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构建城镇化战略格局,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增强城镇承载能力,改善人居环境。统筹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趋势,优化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二要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全市流动人口生存发展状况、分布的动态监测体系,大力开展就业、生存、身份、生殖、家庭、维权“六大需求”服务项目,积极探索符合时代要求的人口服务管理体制。逐步实行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在农民工流动较为集中的地区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为流动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农民工基本培训补贴制度,增加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巩固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机制,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机制。

提高人口素质。一要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积极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开展易为广大群众接受的宣传和引导活动,加强婚前、孕前咨询指导。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工程,做好健康教育、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筛查、营养素补充等优生服务工作。逐步扩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范围,探索建立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提高助产服务能力,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二要提高人口健康素质。推广普及健康教育知识,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医疗保障和服务体系,完善基本医疗制度。充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形成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继续加强性病、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全面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传染病、地方病的发生和传播。加强心理卫生和精神健康工作。三要提升国民教育水平。贯彻落实《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全面提高质量和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婴幼儿早期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构建“广覆盖、保基本、多形式”的学前教育体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巩固规模,提高质量,建立支撑现代产业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健全资助政策体系,扶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加强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加强道德素质和诚信教育,提高国民素养。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提高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和水平。加强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提高农民工的就业能力。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快人口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转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解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后顾之忧的治本之策。要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事业和产业,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具有护理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十二五”末,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要不断改进和强化社区养老服务功能,规划并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便利化设施和活动场所建设,满足老年人在居家养老、生活照料、卫生保健、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需要。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各级财政对养老保险和高龄老人、计生老人、困难老人养老补贴的支持力度,建立稳定、可靠的老龄事业投入筹措机制,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二)着力扩展品牌效应

不断完善落实“七保”关爱政策,扩展关爱女孩行动品牌效应。要按照“宏观调控、协调发展、渗透融入、有序长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七保”政策。要按照“七保”政策的有关内容,确定政策人群、确定政策需求、确定落实程序、确定落实责任,不折不扣落实“七保”政策。

深入推进“三种文化”建设,扩展农村人口文化品牌效应。要紧密结合农村、农民、农时的特点,开展针对性强、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人口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深入推进“三种文化”建设,促进人口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群众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

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扩展“全优市”品牌效应。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的重要载体。在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中,要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已经被评为国优、省优的单位,要继续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使创建成果最大程度地惠及人民群众。尚没有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地方,要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按照“六好”创建标准,扎实苦干,力争早日跨入先进行列。

深入落实“五进农户”政策,扩展幸福家庭行动品牌效应。要按照“五进农户”有关政策要求,不折不扣予以兑现。尤其是要抓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升学加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生育关怀抚慰等政策的落实。同时,我们要坚持与时俱进,对现有“五进农户”等优惠政策进行归纳、梳理,不断完善、创新和充实,着力提升优惠政策的“含金量”和吸引力,造福更多计生家庭。

(三)着力提升全面协调持续发展能力

强化思路创新,提升发展动力。人口计生工作要顺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积极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创新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要注意研究解决人口、家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改革发展探索有益经验。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大力实施“强基提质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三定”新规定,进一步稳定人口计生机构和队伍。要拟定人口计生干部队伍中长期发展规划,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行政管理队伍、职业化的技术服务队伍、科学管理的信息工作队伍、心系基层的群众工作队伍,不断提高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公共服务管理能力。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公共事务纳入村民自治,运用民主的办法做群众工作,充分发挥各级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扎实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示范活动”。

强化服务网络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加强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着力抓好县乡村服务机构的改建、扩建和重建,稳定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实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三证五定”,把服务机构建设成为服务群众的重要阵地。要改善服务机构设施条件,建立和完善基层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机制,落实人员编制、待遇等问题。加强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完善人口信息数据库,提高利用人口信息服务社会管理的水平。

强化政风行风建设,提升队伍形象。重点加强“五型”机关建设,在全系统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继续加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要特别重视加强人口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廉洁自律的精神高地。要做好有关人口计生的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确保大局稳定。要广泛开展便民维权,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树立计生系统良好形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人口发展战略和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有关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前,应当征求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意见,开展对人口发展影响的评估。加强对出生、婚姻、死亡、户籍、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人口管理制度的统一协调,加快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政策体系。

(二)强化目标管理。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采取签订责任书等措施,对党政部门、责任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分别进行考核,对完不成人口计划目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要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计生委《关于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好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工作的意见》,把领导干部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奖惩任用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经费投入。加大对科技、教育、卫生、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就业、社会保障等事业的投入力度。建立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保障机制,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合理划分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类别,建立完善经费分级负担机制。完善与城乡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投入体制,建立健全绩效挂钩、以奖代投(补)的激励机制。鼓励民间资本投入人口发展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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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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