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琼府办〔2015〕236号 |
颁布日期:2015-12-09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海南省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抓住今冬明春有利时机,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掀起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高潮。根据水利部《关于编制2015-2016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农水〔2015〕14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坚持民生优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政府主导、改革创新的原则,着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在全省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建设,下大气力全力推进水利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全面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持续改善农业水利基础条件,显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主要指标
2015年度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力争总投资较上年度有所增长,投放机械台班、完成工程量及主要效益等指标较上年稳定增长,农民投工投劳基本稳定。
(一)资金投入。力争实现总投资47.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1.4亿元,省财政投资10.7亿元,市县乡镇财政投资15.1亿元,群众和其他社会组织投资0.4亿元。
(二)投工投劳。力争完成受益群众投工投劳超过1300万个。
(三)完成工程量。力争完成土石方2300万立方米,混凝土130万立方米。对1.6万公里灌溉渠道进行全面维修清淤,新增防渗渠道2100公里,修复、配套各类建筑物1.75万座,修复水毁工程994处,除险加固水库12座,新建小型水源工程221处,新建村镇供水工程166处,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7平方公里。
(四)综合效益。力争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1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30万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62.5万亩,新增旱涝保收面积11万亩,改造中低产田26.5万亩,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13.3万亩,新增农村供水受益人口19.88万人。
三、重点工作
(一)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面完成2015年全省安排的166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18个市县水质监测中心建设任务,解决15.82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2015年12月底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县,取消其2015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市县评比资格。
(二)确保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顺利实施。全省2014年度安排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必须在年底前全面完成;2015年安排的12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应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中央投资的80%以上,在冬修期间完成施工任务。
(三)确保完成大中型灌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建设任务。2014年中央安排的大型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必须在年底前全面完成;2015年安排的中型骨干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应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中央投资的80%以上,在2015年冬修期间完成年度施工任务。
(四)确保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力争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列入中央规划的12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年度建设任务。
(五)确保江河治理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在2015年冬修期间全面完工。2014年以及以前年度下达投资计划的28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23宗江海堤防项目在年底要全面完工。2015年安排7宗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3宗江海堤防项目应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中央投资的80%以上,在冬修期间全面完工。
(六)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实施农业综合开土地治理项目35宗,整治面积33.53万亩,其中建设高标准农田28.62万亩;实施土地治理项目33宗,基本农田建设面积16.38万亩。
(七)全面修复水毁水利设施。充分利用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有利时机,抓紧修复水毁水利设施,特别是水库、堤防、农田灌排设施和水源工程,确保春播春种需要和安全度汛。
(八)确保全面完成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7平方公里。
(九)全面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水利工作站机构等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积极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着力解决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理问题。
(十)全面维护清淤灌区渠道16000公里。
四、时间安排
(一)2015年12月中旬,召开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现场会。
(二)2016年1月中旬,组织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检查评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省各级政府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学习贯彻“三严三实”、践行群众路线、推进农村发展改革和保增长的大事来抓,应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纳入今冬明春农村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转变工作作风,落实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省各级领导共同抓,确保全面完成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同时落实省政府“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部署,统筹抓好辖区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业综合开发、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等水利项目建设。
(二)讲求实效,科学规划。各市县政府要认真总结近几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经验,本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讲求效益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制定好本市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方案中要重点突出社会关注的效益好、见效快的“民生水利”项目。要在全力抓好各类水利重点项目建设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市县要新建一些小型蓄水、引水、提水和排涝工程,努力解决现有水利工程设计控制范围外生产用水问题,不断提高农业抗旱和减灾能力。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公共财政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全省各级政府要积极探索创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对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支持,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农田水利建设。全面落实好从土地出让受益金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要建立起中央、地方和农户投资投劳相结合的有效投入机制。同时,要利用好有关政策,合理有效地整合农业综合开发、退耕还林、扶贫、土地复垦及现代农业等各种涉农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提高资金整合整体效益。
(四)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各市县政府要切实落实好农田水利建设“一事一议”制度,并按照多筹多补、多干多补原则,鼓励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充分调动农民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确保投劳任务完成。
(五)加强施工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各市县政府要加强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搞好规划设计;强化建设管理,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合同制和竣工验收制。要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深入工程建设第一线,加强施工指导,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工程完工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六)建立长效良性管理体制与机制。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扶持农民用水户协会等合作组织建设,落实工程管护主体、责任和日常修养护经费,逐步建立健全适应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求的农田水利建设机制和管理体制。已实施节水改造的灌区项目和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所在村镇,都应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让农民真正参与灌溉管理。
(七)充分发挥媒体等社会舆论的作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也要依靠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对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不作为的行为进行监督。
(八)评比检查。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核检查工作,对巩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成绩,促进全省水利建设持续发展有着积极意义。按国家“三年一评比”的规定,2015年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评比表彰之年,各市县政府要扎实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讲求实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检查评比(具体评比办法由省水务厅另行通知),省政府将对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市县进行表彰。
附件:1.投资情况
2.完成工程量
3.工程效益
http://xxgk.hainan.gov.cn/hi/HI0101/201512/t20151210_17281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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