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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民营经济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18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民营经济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3〕47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13年全市民营经济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3月18日

【附件】:2013年全市民营经济工作安排意见.doc

2013年全市民营经济工作安排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1〕10号)文件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全省民营经济“三年倍增计划(2011年—2013年)”,现就2013年全市民营经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全力赶超,力争超越,努力实现两个率先”的总基调,按照“稳中求快、快中争先、快中求好、更好更快”的总要求,以优化发展环境为着力点,以政策扶持、资金导向、产业集群、信用担保、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81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50%,民间投资900亿元,年末民营经济注册资本达到1000亿元,新增就业75000人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狠抓政策落实。市、县两级政府每半年进行一次政策落实情况调研检查。对结构性减税、财政支持、金融支持、创业支持等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调研。政策落实进度慢、效果差的,要加强督促;对政策落实中的有关问题,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对政策落实好的先进典型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市非公办年内完成国家、省、市制定的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等汇编,并向社会公布、发放。切实加强政策的宣传、培训,对政策执行者和中小企业管理者的培训,要突出运用政策方面的培训。

(二)提升服务效率。一是健全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市、县两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定期发布投资信息;在政策咨询、创业培训、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法务顾问、公共技术研发与检测检验、融资担保再担保、信息网络技术支持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加快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积极组织企业走出去,开拓国内、国际市场。积极开展中小企业创品牌育名牌活动,努力探索品牌培育方式,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产品和企业自主品牌。二是切实提高服务效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积极应对目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加强中小微企业运行监测分析和预警,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在经济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市、县(市、区)人社局、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继续开展窗口服务单位科、股级及以下有关人员到民营企业换位体验和办实事活动;组织开展民营经济组织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并向社会公布。市、县(市、区)工商局牵头,有关单位加强协作,按照“一年基本建成、两年完善提高”的总体要求,加快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继续开展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定活动,完善申报、评定和日常管理制度。市、县(市、区)公安消防、供电、气象、供排水、移动、电信、铁通、联通、网络等单位抓紧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建设发展特别是管线拆迁(安装)时的便捷优惠措施,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减少相关费用、减少指定商品(用品)、压缩办事时限。三是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各地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相应的工作联系机制,定期通报交流情况,对已签约的支持小微企业优惠利率贷款协议,于每季度初调度上季度落实情况。要充分利用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服务平台,扩大融资试点范围。协助抓好拟上市重点民营企业培育,与有关股权交易中心开展股权质押试点和推动一批小企业在场外市场挂牌交易。积极运用担保机构财税扶持政策,增加小微企业担保户数和担保业务额。四是积极搭建民营经济创业发展平台。一方面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我市各类园区建设,引导民营企业入驻园区做大做强。另一方面,有条件的县(市、区)和经济开发区要积极探索建立如“中小微民营企业创业孵化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特色产业园区,为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发展平台和优惠条件,扶持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五是切实开展维权服务。市、县(市、区)监察局牵头,继续完善行政效能投诉机制,提升“12388”非公经济维权投诉热线知晓率,严肃查处损害民营经济发展的典型事例并向社会公布;市、县(市、区)法制办要加大涉及民营经济领域行政复议案件的查处力度,提升办理质量;市、县(市、区)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等要加强协作,切实加大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恶性竞争、侵犯知识产权、交易欺诈、合同违约等案件的查办力度,切实保障公平竞争,平等保护合法权益。

(三)大力营造氛围。各县(市、区)要把民营经济发展纳入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专题报道、开办专栏、设置公益广告等形式,分阶段、多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民营经济的地位、作用和突出贡献,提升全社会对发展民营经济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浓厚的民营经济发展氛围;要通过召开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恳谈会、表彰大会和有关评优评先活动,大力宣传民营经济领域的典型事例。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城管局要在重要交通干线、城镇醒目位置等地段规划设置和发布一定数量的民营经济公益类户外宣传广告。市工商局要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和广告公司在制作发布商品户外广告时一并发布民营经济公益宣传内容。

(四)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常态化调度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把民营经济主要指标、重点工作和重要建设项目,纳入政府经济调度会(经济运行分析会)的内容,同步进行常态化调度,及时分析、掌握当地民营经济运行情况。二是统计、信息报送制度。一方面,市统计局要结合实际把民营经济重要指标纳入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日常统计工作,完善联网直报系统,完善对规模以下民营企业的统计分析,通过《遵义经济要情》、《领导干部手册》、《遵义统计年鉴》准确、及时反映县(市、区)和重要行业(产业)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为决策和研究、制定针对性公共政策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市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非公办)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和统计数据。相关统计信息报送实行季报制,即4月10前、7月10日前、10月10日前、1月10日前分别报送。市、县(市、区)非公办要建立民营经济工作信息报送及考核机制。三是重大问题协调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对本地非公有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要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协调和解决。专题会每年不少于2次。

(五)加大扶持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着力研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融资难”、“用地难”,综合运用税费减免、协调担保贷款、贴息、补贴、奖励等方法帮助民营企业和重要产业降低或稳定生产经营成本;建立工业、科技、商贸、旅游、农业等部门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项目和资金的整合机制,加大对本地重要民营企业(产业)的扶持;加强民营经济领域知识产权、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保护,加大对民营经济组织新增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市、县(市、区)非公办要编制“重点扶持民营经济组织(项目)名单”,有关单位向上争取资金(项目)时优先申报,确保下达资金(项目)的60%用于扶持名单上的企业(项目)。加强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和公开工作,继续抓好税费优惠政策兑现。市、县(市、区)人社局、工能委(经贸局)、工商局、农委、园区办、金融机构要深入开展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大力实施“万户小老板工程”,广泛宣传和认真落实微型企业创办“3个15万元”扶持政策,加大创业(就业)培训工作力度,确保完成新增就业目标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调整充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健全完善日常工作、议事制度,定期研究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解决相关重要问题、调度相关指标完成情况、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等。进一步加强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遵党发〔2010〕2号)文件的要求,规范设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县级财政要安排工作经费并纳入预算,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二)加强考核。完善全市民营经济工作考核细则,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工作开展好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较差的通报批评。各县(市、区)要相应建立考核办法措施。

(三)加强督查。各县(市、区)政府要把民营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督查工作的内容。市政府督查室、市非公办要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半年向市政府督查室、市非公办报送一次工作落实情况。

附件:1.2013年全市民营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一)

2.2013年全市民营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二)

附件1

2013年全市民营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一)

指标名称全年任务(亿元)责任单位

一、全市民营经济

增加值810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其中:规模以上民营工

业企业增加值315市工能委

建筑业增加值52市住建局

交通运输业增加值92市交通局

金融业24市金融办、市银监局、人行遵义中心支行

批发零售业和服务业

增加值200市商务局、市工能委

教育增加值14市教育局

文化、体育、卫生业

增加值16市文体局、市卫生局

旅游、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50市旅游局、市商务局

房地产业增加值23市住建局

二、民间投资1000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三、年末民营经济注册资本1000市工商局

四、新增就业75000人市人社局

附件2

2013年全市民营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二)

县(市、区)名称民营经济

增加值(亿元)

民营经济注册资本增长民间投资(亿元)新增就业

(人)

红花岗14420%1407000

汇川区8820%657000

新蒲新区1520%202000

遵义县14420%1506000

桐梓县5420%1205000

绥阳县3320%455000

仁怀市13520%1207000

赤水市3420%505000

习水县4320%855000

湄潭县3020%636000

凤冈县2120%254000

余庆县1820%354000

正安县2020%324000

道真县1520%214000

务川县1620%294000

合计81020%1000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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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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