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5-02-09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关于廖海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遵府任〔2015〕3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2015年2月9日第四届市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廖海泉同志任遵义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主任(兼);
胡小远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游学同志任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段开强同志任遵义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
李琦同志任遵义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保留正县长级);
钱世容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徐传忠同志不再担任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唐小宇同志任遵义市铁路建设投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不再担任贵州湄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陆卫同志任遵义市铁路建设投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工作),不再担任遵义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蔡珑宾同志任遵义市名城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不再担任贵州和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金风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李征强同志任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母锡华同志任遵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唐永智同志任遵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孙俊伟同志任遵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
何可仁同志任遵义市长征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唐恩友同志任遵义市长征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不再担任遵义市铁路建设投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张泽生同志任遵义市长征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朱俊昌同志任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游劲松同志任遵义市新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不再担任遵义市新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赵公烈同志任遵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晓勇同志任遵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运涛同志任遵义市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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