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3-06-19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中山美居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府办〔2013〕34号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推进中山美居产业发展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9日
推进中山美居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打造中山美居产业,以中山家电、灯饰、五金、家具、服装等优势传统产业为基础,以智能化、人性化、生态化、品牌化的美好家居生活文化为引领,以协同家居及工业设计为纽带,以B2B2C电子商务和实体体验中心为平台,以集成营销服务为主要形式,提供美好家居生活整体解决方案,促进与室内居住生活紧密相关的幸福导向型产业融合高质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品牌影响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应国际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新趋势,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以中山美居为区域公共品牌,以舒适、绿色、智能、品质的生活休闲方式为引领,以创新驱动、品牌运营、区域协调和成果共享为主要途径,推动我市优势传统产业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又快又好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通过市场的力量优化配置资源,政府做好引导和服务。
(二)市级统筹、镇区联动。加大统筹力度,市级产业发展要素向区域公共品牌倾斜,镇级向子产业品牌集中。
(三)品牌经营,规范管理。坚持品牌化运作思路,企业及产品使用中山美居区域品牌必须符合准入条件,规范管理。
(四)统分结合、整体发展。市级建设区域公用品牌创意中心、展示中心、体验中心及电子商务营销中心,镇级建设子产业品牌展示中心、体验中心及电子商务营销中心,形成区域公共品牌与子产业品牌统分结合、共同发展格局。
三、工作目标
到2013年底,完成有关中山美居前期规划研究,启动富湾工业区改造为“中山美居产业园”项目规划,开始建设中山美居展示中心、体验中心、电子商务营销中心。到2015年底,基本建成集中山美居展示中心、体验中心、设计中心、电子商务营销中心等平台的“中山美居产业园”,集群营销模式开始运行,中山美居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与镇区相关产业品牌形成良性互动,产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引导转型升级方向作用凸显,中山美居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
四、工作重点
(一)编制中山美居战略策划。以未来家居生活文化为引领,瞄准世界家居产业发展趋势,结合我市家居产业基础,高起点高标准编制中山美居战略策划。注重战略策划的科学前瞻性、理论指导性以及实践可操作性,梳理“家居文化-家居生活解决方案-家居设计-家居产品生产-集成营销-标准化服务”的产业链及运作模式,把战略策划作为我市加快中山美居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
(二)启动中山美居产业园改造建设。由中山汇智电子商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富湾工业区进行改造,建设中山美居展示中心、体验中心、电子商务营销中心。年内完成整体改造规划,首期40000平方米改造动工建设。(市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东区、石岐区、中山汇智电子商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
(三)制定会展业整合工作方案。结合我市会展业发展规划,在中山会展业整合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优化整合我市现有与中山美居相关会展资源,重点办好3-5个冠名“中山美居”的综合展会及专业展会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外经贸局、国资委负责)
(四)注册“中山美居”集体商标。组织设计商标图案,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中山美居”集体商标注册,密切跟踪我市向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注册“中山美居”18大类集体商标事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商局负责)
(五)开展中山美居产品标准化库建设。统计整理中山美居产业范畴的产业类别和产品名录,搭建中山美居企业及产品名库,研究开发基于中山美居产品的标准化编码方案以及编码系统,并纳入市2013年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质监局、中山汇智电子商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
(六)制定中山美居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在市扶持产业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对中山美居产业链项目,如家居创意设计、集成营销、3D展示中心、体验中心、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等进行资助;在入驻中山美居产业园的企业新增地方贡献部分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扶持美居产业发展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相关镇区负责)。
(七)举办中山美居家居设计大赛。在2013年中山工业设计大赛中设立中山美居家居设计大赛和装饰设计大赛,征集优秀设计方案,加强家居设计与家居制造业对接,推动家居设计与家居制造融合发展。(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设计协会负责)
(八)探索组建中山美居运营主体。甄别投资及运行主体,组建中山美居运营主体;协助建立中山美居品牌准出入管理标准,完善中山美居企业及产品名库;以品牌运作为核心,构建中山美居统一的品牌宣传、品牌营销、品牌服务商业运作模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商局、质监局负责)
(九)建设中山美居产业发展平台。以中山美居产业园为主要载体,加快规划建设进度,搭建基于中山美居的设计中心、展示体验中心(基于互联网的三维家居生活展示体验中心、多户型家居生活实体展示体验中心)、电子商务中心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中山汇智电子商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
(十)建设中山美居子产业品牌镇区展示体验中心。选择2-3个具有良好产业基础和示范效应的子产业品牌镇区,建设“中山美居”公共品牌下的子产业品牌展示及体验中心,形成统分结合、相互促进的品牌发展格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镇区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推进中山美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质监局、工商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质监局、工商局、财政局、外经贸局、国资委、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石岐区办事处、东区办事处、工业设计协会、中山汇智电子商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中山美居战略实施工作,研究制定和调整中山美居工作方案;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加强财政扶持。在市扶持产业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扶持家居设计产业发展,资助市级统筹平台以及子产业展示体验平台建设等。其他产业扶持资金优先扶持中山美居产业,每年在中山市专项规划及调研课题经费中重点支持2-3个有关中山美居家居文化的课题研究;每年在市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中支持中山美居及相关品牌注册、宣传以及国内外会展等。
(三)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和效率,清理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加快立项、规划、土地、环评、安全生产等审批事项办理进度;加强对中山美居相关镇区、行业、企业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及时掌握和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相关镇区经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优势传统产业与中山美居产业衔接情况的跟踪落实,并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办法。
(四)建立工作例会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推进中山美居产业发展工作例会,督促、检查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商讨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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