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4-08-1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防空警报试鸣及防空演练活动的通知
湛府办函〔2014〕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湛江海东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战备意识,检验我市人防应急指挥通信能力和全市防空警报器及控制系统的技术性能,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防空警报试鸣和防空演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空警报预警类别和发放时间
2014年9月18日在市区、5个县(市)的城区和各重点镇(含街道,下同)同时进行防空警报试鸣,防空警报信号由市人防指挥中心统一控制发放,市区和县(市)的城区及各重点镇同时鸣响。
(一)预先警报:3遍长声,每一遍长声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周期共3分钟。发放时间2014年9月18日10时10分至10时13分。
(二)空袭警报:15遍短声,每一遍短声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周期共3分钟。发放时间2014年9月18日10时18分至10时21分。
(三)解除警报:连续长声鸣3分钟。发放时间2014年9月18日10时26分至10时29分。
防空警报信号试鸣2次。第二次试鸣时间从10时34分开始至10时53分结束,发放方式与第一次相同。
二、防空演练时间
防空演练时间与第一次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同步,即2014年9月18日上午10时10分至10时29分。
三、防空综合演练内容
(一)市本级指挥所演练:
1.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开设人防指挥中心、机动指挥所。
2.市本级机动通信车机动到吴川市,利用短波、超短波、卫星通信等手段将吴川市警报试鸣及人员紧急疏散演练情况传送到市人防指挥中心。
3.人防机动指挥车、机动警报分队到指定地点集结。
(二)市辖区自行组织疏散演练的单位:赤坎区(湛江第一中学、市第七中学),霞山区(广东医学院、市第四中学),坡头区(南调中学、海东中学),麻章区(广东海洋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湛江开发区(市第二中学)。
市直和驻湛有关单位自行组织员工、社区居民、学校师生按疏散预案向附近地区的人防地下室、广场、绿地紧急疏散。
(三)各县(市)政府应结合市防空警报试鸣组织相关演练活动。
四、防空警报试鸣和防空演练任务分工
(一)市人防办负责准确发放防空警报信号,各级人防办要确保防空警报鸣响和组织指导好相关单位开展防空演练。
(二)防空警报器所在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保证警报器及其控制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三)市广播电视台、中国移动湛江分公司、中国电信湛江分公司、中国联通湛江分公司要做好试鸣期间的电视、广播插播和移动电话短信发放试鸣信号的保障工作。湛江日报、湛江晚报和市广播电视台等宣传媒体要予以配合,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防空警报试鸣期间的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做到试鸣期间交通顺畅,社会稳定。
(五)湛江供电局负责防空警报试鸣期间的电力保障工作,保障市人防办,市广播电视台的电力输送。
(六)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组织辖区医院派出救护车和医护人员,担负本辖区防空演练的医疗救护保障工作。
(七)湛江日报、湛江晚报、市广播电视台派记者采访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举行防空警报试鸣和组织防空演练的重要意义。各区组织防空演练的单位要成立演练领导小组和各种保障小组,制订演练实施方案,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演练安全、顺利完成。
(二)有保障任务的单位,单位领导要亲自抓,要早计划、早安排,确保任务的完成。
(三)各机关、团体、学校、医院、工厂、企业、街道办务必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以保证防空警报试鸣和防空演练期间的社会正常秩序。
具体事宜请与市人防办联系,联系人:徐国林,联系电话:3272316,13922095711。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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